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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訴庭批《願榮光》臨時禁令 記協指開埠以來首有禁歌憂影響營商環境


香港上訴庭5月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正式就2019年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4項有意圖傳播。(網上截圖)
香港上訴庭5月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正式就2019年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4項有意圖傳播。(網上截圖)

香港律政司去年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2019年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高等法院駁回申請後,律政司提出上訴星期三獲裁定上訴得直,正式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4項有意圖傳播,而新聞工作及學術研究等合法用途獲得豁免。律政司表示,政府下一步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香港記者協會關注律政司入稟要求禁制的32 條《願榮光》影片連結,當中包括台灣傳媒發佈的新聞節目影片,加上這次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禁歌”,憂慮政治判斷影響營商環境。

香港上訴庭批《願榮光》臨時禁令 記協指開埠以來首有禁歌憂影響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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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開始,香港運動員參與國際賽事期間,多次發生主辦單位錯誤播放國歌事件,多次將2019年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作為“香港國歌”。

上訴庭批願榮光臨時禁制令 禁煽動等4項意圖

香港政府對誤播國歌事件多次表達強烈不滿,律政司去年6月初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以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願榮光歸香港》(簡稱“願榮光”),不過,被法官陳健強駁回申請。

判詞認為,禁制令針對的行為本來已屬於刑事罪行,而且強制執行禁制令時,會與現行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包括《港區國安法》。判詞又表示,如果批出禁制令,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令動機清白的人士或會害怕違反禁制令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因而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

律政司不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星期三(5月9日)獲裁定上訴得直,正式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以分裂中國、侮辱中國國歌以及煽動等4項意圖傳播《願榮光》一曲,但是新聞工作以及學術研究等合法活動可以獲得豁免。上訴庭又引述律政司一方表示,《願榮光》歌曲本身不會被禁止。

判詞指禁令有助要求互聯網供應商下架影片

判詞表示,法庭必須認知在憲制下三權的界線,評估國安風險的責任在於行政機關,而不是法庭,就本案而言,特首李家超去年7月以《港區國安法》第47條向法庭發出證明書,指4項涉及傳播《願榮光》的行為構成中國國家安全風險,而民事禁令有助減低風險。上訴庭認為,特首的證明書對法院具有約束力,法庭必須全盤接納證明書的評估。

據律政司早前在法庭上引述警員誓章表示,《願榮光》一曲將2019年以來的非法暴力示威“浪漫化”,甚至用作傳播分裂中國的思想。判詞提到,《願榮光》一曲目前仍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如歌曲被誤認為是“國歌”,可能激發港獨情緒,有必要立即停止違法傳播,認為頒下禁制令具有迫切性。

判詞又表示,考慮互聯網上的《願榮光》影片,大多由匿名的用戶上載,法庭認為,更有效的阻截方法,是要求互聯網供應商將有關影片下架,而相關供應商早前已表明,如果有法庭命令,他們會遵從要求,因此禁制令有必要性。

記協關注有傳媒新聞影片被列禁制範圍

律政司除了就禁制令上訴,亦在入稟時附上 32 條《願榮光》的影片連結,要求法庭宣告這些片段屬於禁制令禁止的範圍。上訴庭同意相關影片具有煽動、分裂等意圖,屬於禁制令禁止的範圍。資料顯示,這32 條被禁止的影片,包括台灣公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片段,以及《大紀元時報》發布的《願榮光》台語版。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記協關注有傳媒發佈的新聞節目影片,被列禁制的範圍,將會去信律政司及法庭跟進,希望法庭可以作出修訂。

陳朗昇說:“我們(記協)可能都是去信律政司,或者去信法官,告訴他們這個表裡面有這些新聞材料,而那些新聞材料是純粹一個報道性質,不是有任何純粹宣傳,或者是提倡的意思,希望法院在頒令、因為它現在是一個臨時的頒令,所以我希望看看它最後的時候會不會有一些修正,我們會跟進。”

開埠後首有歌曲被禁引關注言論表達自由

至於《願榮光》禁制令對新聞及言論自由的影響,陳朗昇表示,上訴庭判詞列明的學術研究及新聞報道的豁免,相信會有足夠的保障,不過,這次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禁歌”,他認為香港已經有國安法等法律去懲處相關的行為,看不到禁制令有必要性。

陳朗昇說:“即是其實香港開埠以來都未試過要禁一首歌的,即是不會針對一首歌來禁(制)的,即使是最火紅的、我們講《大公報》你六七暴動的時候,或者52年的時候有這些(粵穗慰問團衝突)的情況出現,(港英政府)都不會去針對一首歌來禁(制),一係針對唱歌的人、一係針對整個群體、一係針對整個傳媒平台,就不會針對一首歌。所以本身我覺得法庭之友在原訟庭的時候,講那件事是合理的,即是你(當局)本身已經有一些法律去懲處那些你認為有問題的事情,其實簡單一點講,你拿著一首歌都可以說它煽動或者甚麼,其實究竟為何要用到禁制令這個方法,即是這麼迂迴呢﹖我都看不到那個實際上面、法律上面那個需要在哪裡。”

港府將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相關內容

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星期三會見傳媒表示,港府下一步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

林定國又表示,禁制令的內容有針對性,是4種非常清晰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已經構性罪行,所以禁制令並無製造額外限制。

林定國強調,這4類行為的相關人士要有特別的意圖和目的,尤其是傳播歌曲時,需要有意圖利用傳播歌曲而達致煽動別人分裂中國、顛覆中國國家政權,或令人誤會香港是主權國家、擁有自己的國歌,他重申禁制令是針對有特定目的而傳播歌曲的行為。

代表Google、Meta、X與蘋果等科企的亞洲網路聯盟(AIC)則表示,將評估裁決的執行方式及對企業的影響,聯盟又表示,相信自由開放的互聯網是香港銳意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的基礎。

記協憂禁制令或影響營商環境

禁制令亦引起美國的關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在當地時間星期三的例行記者會上,對香港的人權和自由表示嚴重關切,他表示,美國對香港的人權保護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繼續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禁止《願榮光》這首歌的決定是對香港的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這曾經是一個以擁有獨立司法系統,以保護資訊、思想和商品的自由交換而自豪的城市。

陳朗昇表示,據他了解,多家在香港運作的國際互聯網公司,對《願榮光》禁制令感到擔心,他憂慮港府的政治判斷可能影響營商環境。

陳朗昇說:“我聽(到)的消息回來,它們是很擔心的,即是Google、Yahoo這些(網上)搜尋平台是擔心的,我見法院最後都繼續照頒(禁制令),但是它們(法庭)都有針對講到、即是說不是禁(制)那首歌本身,我不知(道)會不會令到海外的公司會這樣而是放心一點,但是我會這樣看,如果人家公司有任何的決定、或者有任何轉變,這樣我不會意外。這個都是一個即是你(港府)在採取一個政治行動之後,要去承擔的風險,你說如果人家公司真的萬一採取任何行動,對香港有沒有一些影響呢﹖這樣一定有吧,即是人家對你這個地方的態度,或者那個做法都愈來愈擔憂的時候,對香港你問我肯定是不好了。”

大律師指執行禁制令或有一定困難

香港執業大律師蕭志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由於大部份互聯網影片及搜尋平台都是國際公司,它們的伺服器設在全球不同的國家,不受香港司法管轄,因此《願榮光》禁制令的執行有一定的困難。

蕭志文說:“問題就是說你(當局)怎樣去執行、怎樣enforce(執行)這件事情(願榮光禁制令)﹖那個實際運作可能會有相當困難的,因為YouTube那些其實你見到它有部份的server(伺服器)在香港,有部份server(伺服器)在外國,你可能甚至有部份的內容是會Mirror(鏡像)在香港以及美國的server(伺服器)就各自有的,變成你很難說就算香港下架也好,你不代表最終看不到這樣東西的,你可以直接、因為香港的server(伺服器)找不到,可能會直接尋找美國那邊然後拿來看的,變成其實如果外國的話就不受香港這個司法管轄權影響,變成其實就算你真的找到都好,未必是犯法的、未必是違反香港這邊的法例的,所以那個實際運作是否可以執行到,是令到這個禁制令是否可以執行到,是一個相當大的疑問。”

在香港違反禁制令有可能被控蔑視法庭

記者問及,如果有部份互聯網影片或搜尋平台,不願意下架有關《願榮光》的影片,會不會被禁止在香港運作﹖

蕭志文表示,如果相關互聯網公司在香港司法管轄區違反禁制令,可能會被控告蔑視法庭,但是他又認為,如果提出相關訴訟,可能會引起國際關注。

蕭志文說:“即是香港這邊、即是受香港司法管轄權權影響的香港這邊YouTube的server(伺服器)如果不跟(禁制令)的話,理論上有可能Contempt(蔑視法庭),於是可能最終都真的會在香港這邊下架的,但是去到一個地步如果一些這麼廣泛、全世界都會看的一些資源,受到這樣的限制、這樣被人(控)告的話,會對整個香港等等的image(形象)有甚麼影響的話,會不會令到香港政府做到這件事情,就另一回事了,即是這個就非法律上的考慮了,這個就是政治考慮、其他的考慮,這個就很難我有一個comment(評論)下去,但是只可以說如果真的香港這個server(伺服器)真的違反這部份的(禁制令),有可能真的Contempt(蔑視法庭)的,但是至於會不會實際有些行動等等,就另一回事了。”

至於禁制令會否影響香港資訊流通的自由,甚至影響營商環境﹖蕭志文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擔心”。

蕭志文說:“這是一個‘合理的擔心’、合理的懷疑,因為大家都知道其實YouTube的影響不單只是這些(歌曲影片)內容,是任何一些例如我一些經濟分析,一樣可以放在YouTube上的,如果我不能夠例如做一些經濟的分析的話,其他例如外國那些(公司)是否選擇來香港投資,它(們)都要有一些考慮的,我會不會基於香港一些金融分析、經濟的評論受到限制而不敢來香港,這個我不可以說完全沒有可能的,不過,這個就不是法律上的問題來的,是一個政治或者經濟考慮。”

湯家驊指互聯網平台拒下架或招嫌疑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星期三點名互聯網搜尋器Google,指該公司政策表明會尊重當地法律,希望Google“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星期四(5月9日)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如果相關互聯網搜尋平台不將《願榮光》歌曲下架,會招惹嫌疑有意圖協助他人散播,有機會違反禁制令,他認為相關平台應“好自為之”。

就禁令的執行情況,湯家驊確認只適用於香港本地,如果相關影片放在外國的伺服器,不會違反禁制令。他又表示,雖然今次是“臨時禁制令”,但差不多是永久,直至律政司認為不再需要法令為止,不過他補充任何人隨時有權向法庭申請要求豁免。

湯家驊表示,禁制令並非要禁那首歌,而是禁制與《願榮光》歌曲相關的4種特定行為,例如一個人只想聽《願榮光》,沒有受禁意圖則沒有問題。

湯家驊表示,個人將《願榮光》歌曲存放在電腦不會有事,不會因為有首歌,警察破門入屋抓你坐牢,但如果某人借用歌曲作出損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就會被法律規管,他舉例如果有人將《願榮光》設定為手機鈴聲,日後有機會干犯禁制令,因為在地鐵響起,會有很多人聽到,他認為應該更改這樣的鈴聲,即使在地鐵哼唱《願榮光》也會有問題,因為被人聽到,如果只是“心裡邊想”就不受法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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