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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不罷休,就法院拒發抗議歌曲禁制令提起上訴


資料照:香港民眾在反送中運動中點亮手機燈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2019年10月26日)
資料照:香港民眾在反送中運動中點亮手機燈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2019年10月26日)

親北京的香港政府星期一(8月7日)表示,律政司司長決定就高等法院拒絕就香港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發布臨時禁制令進行上訴,並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這一事態進展重新引發人們對香港的表達自由將進一步被蠶食的擔憂。

港府律政司在一個聲明中稱,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監護人,申請臨時禁制令,是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保障國歌的尊嚴。

聲明稱,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判決,並非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故並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法庭又認為禁制令的執行程序,可能與香港國安法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程序有衝突。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並請求上訴法庭考慮頒下臨時禁制令。

圍繞反送中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是否應當予以禁止的法庭攻防戰此前出現令人意外和欣慰的結果。香港高等法院7月28日作出裁決,駁回了港府要求法庭下達禁令封禁這首歌曲傳播的申請。

香港高院法官陳建強在裁決書中表示,律政司要求法庭行使特權作出針對所有港人的禁止令,可能會對“無辜的第三方造成影響”。

裁決書稱,之前發生的有關這首歌曲的傳播、轉發等相關行為已經受到刑事處罰,法院並不認為發布禁令“能夠產生真正的公用”,而且在強制執行禁令的時候,會與現行刑法互有衝突,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

陳建強法官還說,在考慮禁令申請時還需要考慮言論自由權利,發布禁令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使動機清白的人士可能因害怕違反禁令的後果而選擇不參加涉及這首歌曲的正常活動。法官表示,頒布禁令不能讓人感到這樣做具有正義性和適宜性,因此決定駁回這一訴求。

美聯社報導說,香港高等法院的這一裁定對希望徹底撲滅香港異議聲音的港府來說是一個挫敗。隨後,一些親北京的立法會議員敦促港府提出上訴。不過,港府提出上訴再次引發針對該歌曲的禁令將產生不良影響的憂慮。

批評人士警告說,法庭批准禁止播放或傳播該歌曲將導致香港公民自由進一步喪失,打亂科技公司的運作,進一步損害香港作為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港府申請的禁制內容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制有關歌曲。

今年7月20日,香港法院裁定27歲的攝影師鄭榮進對2020年東京奧會上獲得金牌的香港擊劍選手張家朗的頒獎儀式的視頻進行了修改,用“願榮光歸香港”替換掉中國國歌。這段頒獎儀式的視頻被發佈到油管(YouTube)的公開頻道上獲得了大量的點擊。法官裁定鄭榮進這種做法構成了“侮辱國歌罪”。

鄭榮進被香港東區法院判處三個月監禁。這是香港自實施國安法以來首次以“侮辱國歌罪”作出判決的案件。

《願榮光歸香港》由匿名作者創作,2019年8月在香港發生大規模反送中抗議示威活動中首次得到傳唱,深受參加抗議的學生和各界人士的喜愛而迅速流傳,成為了一個標誌性的抗議歌曲。

反送中運動的起因是港府提出修改法例,將中國大陸、台灣等地列入引渡國家和地區名單。此舉觸發了香港居民對回歸後中共對香港控制日益加深的恐懼,擔心修法一旦通過,他們每個人都可能會被引渡到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大陸接受審判。這種恐懼引發了一場長達半年多的有數以百萬計人參加的社會抗爭。

隨後,中共當局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強行頒布國安法,徹底摧毀了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所謂“一國兩制”框架,令香港失去原有的“高度自治”和以往港人引以自豪的新聞自由。

“國安法”無限擴大香港警察的搜查和拘捕權力,對包括顛覆、恐怖主義、與外國勢力勾結和分裂等行為及言論做出嚴厲懲處,包括終身監禁,甚至連曾叫遍香港的“反對一黨專制”、“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類的口號都被認定是“煽動”行為而被定罪。

自“港版國安法”生效後,至少50多個民間團體和組織被迫關閉,目前仍堅持活動的政黨和團體僅有民主黨、社民連、民協、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及人民力量。包括前民主派主要政黨的公民黨也被迫遠離政治後,2023年被迫解散。

另外,香港當局大力鎮壓曾經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嚴厲限制了言論自由和抗議活動,連個人紀念六四都遭到警察的拘捕。 270多位多人,包括主要的民主活動人士和反對派政治人物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逮捕、監禁,還有許多人被迫逃離香港流亡。

此外,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親民主的媒體因被政府凍結資金無法運作而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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