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議員海外物業繁多 人權組織呼籲制裁

很多香港政界人物在英國擁有房產物業 (資料照片)

香港高官議員海外物業遍布歐美日本,人權組織批評這些人效忠北京、支持《香港國安法》、打壓公民社會,但卻利用外國作資產避風港,呼籲制裁。學者指這證明他們對香港樓市的前景,及法制上對私有財產的保障毫無信心,又可能產生國安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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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官議員海外物業繁多 人權組織呼籲制裁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翻查公開資料,統計出9名香港官員及12名立法會議員擁有海外物業,足跡遍布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法國及日本。香港監察說,這些國家應該審查香港高官的海外資產,以及制訂針對被點名官員的香港制裁名單。

古德曼:打壓香港人權的政界人物以西方國家為資產避風港

香港監察說,所有被點名的官員及立法會議員都曾宣誓效忠北京,並公開支持《香港國安法》,以及藉打擊所謂“外國勢力”為名,持續打壓社運人士、新聞自由和公民社會。

香港監察資深政策顧問古德曼(Sam Goodman)說,研究報告顯示,有份參與打壓香港人權的香港官員及立法會議員一方面譴責所謂的“外國勢力”及批評民主國家,另一方面卻樂於繼續利用西方國家作為他們的資產避風港。他說,現在是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和日本聽取立法者、公眾和國際夥伴的意見的時候,立即制訂針對香港的制裁名單,阻止官員和立法會議員接觸西方物業、銀行戶口及資產。

古德曼的批評,對香港政界人士特別響亮,或者因為香港是前英國殖民地,他們的海外資產最多是在英國。例如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有三個在倫敦的物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有一個,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和周松崗亦分別有兩個和一個在倫敦的物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亦持有三個英國物業。

在英國有物業的立法會議員有主席梁君彥、議員易志明、林新強、邱達根、陳仲尼、黃英豪和霍啟剛。

香港特區政府的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成員查史美倫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持有美國物業。而持有澳洲物業的,就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和陳紹雄。此外,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和黃英豪則持有加拿大物業。

最後,查史美倫和邱達根持有日本物業,霍啟剛亦持有法國物業。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經在英國劍橋擁有兩幢物業,但在2014年9月,她仍然是政務司司長時已經賣出。香港特首選舉唯一參選人李家超沒有申報有海外物業。

身在英國的政治學者黃偉國 (資料照片,美國之音湯惠芸攝影)

黃偉國:高官海外置業顯示對政治風險的態度

身處英國的香港獨立政治學者黃偉國對美國之音說,香港高官在外國有不少物業,顯示他們對政治風險的態度。

他說:“證明他們對香港樓市的前景,及法制上對私有財產的保障毫無信心,才會有這樣的投資決定。這群高官的人工實在過高了,高於很多國家,例如新加坡、台灣和美國的領袖,是做成社會貧富懸殊的根本原因。中央政府有否留意這些高官在外國有這麼多物業,是否用來走資呢?”

去年12月,在北京大幅改造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之下,只有所謂“愛國者”才可以參選。90名議員當中,只有狄志遠一人自稱是“非建制派”。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說,這些效忠北京的人士和他們的家人在澳洲、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日本等自由國家持有物業,並享受這些國家為他們的資產提供的保障。他指出,諷刺的是,這些官員同時要求沒收異見人士的資產,作為他們爭取自由和民主的懲罰。許智峯呼籲,自由國家的領袖不能繼續讓侵害人權的人士利用他們國家的自由隱藏資產。

本月初,流亡澳洲的許智峯說,香港律政司引用《香港國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請,向他、他的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許智峯當時批評說,“港共政權”以經濟手段威嚇異己,株連其從未參與政治的妻子和母親。

身處英國的香港獨立歷史學者楊穎宇 (資料照片)

楊穎宇:港版國安法需要監管當權者的海外資產

身處英國的香港獨立歷史學者楊穎宇對美國之音說,事件顯示《香港國安法》或者需要認真檢討,監管當權者的海外資產。

他說:“一群向北京效忠、向香港表示支持國安法的香港高官,以及完善了的立法會議員,竟然被發現在外國擁有物業,表面上看當然反映他們十分虛偽,但更重要的是這些行為其實是有國安隱憂:當中國或者香港同這些國家發生矛盾時,這些人會緊張中國和香港多一點,還是他們的海外物業多一點?如果這個隱憂真的存在,那麼很明顯《國安法》就是對掌權者監管不力,如果、《國安法》不進行認真檢討的話,那就表示他們只是打擊異己的工具,而不能夠全方位保障到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