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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涉煽動罪獲保釋 記協主席質疑當局執法雙重標準


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指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帶返警署扣查17小時後獲准保釋。(區家麟社交網站圖片)
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指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帶返警署扣查17小時後獲准保釋。(區家麟社交網站圖片)

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星期一清晨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帶返警署扣查17小時後,至深夜獲准保釋。警方表示,區家麟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記協主席陳朗昇估計,可能與去年底被國安處調查後停止運作的《立場新聞》案有關,他質疑當局的紅線難以觸摸,尤其在”立場案”後很多傳媒對批評政府有所顧忌,但是最近多家親建制傳媒大肆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的施政,當局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令人質疑當局執法雙重標準,新聞工作者無所適從。

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涉煽動罪獲保釋 記協主席質疑當局執法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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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4歲的香港資深傳媒人,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畢業於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1989年加入無綫新聞擔任實習記者,他首次踏入編採室是當年6月3日,從此展開超過30年的新聞工作者生涯。

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國安警拘捕准保釋

區家麟2010年辭任無綫新聞高級監製,開始博客寫作、出版書籍,曾擔任《明報》副刊專欄作者以及香港電台“烽煙” 節目(Phone-in, 電話叩應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主持,去年6月底被港台解僱,《明報》專欄也被叫停,但是他仍然有在個人博客及社交平台發表文章。

區家麟亦曾於網媒《立場新聞》發表文章及主持節目《美麗新香港》,繼續談論時事。去年12月底《立場新聞》辦公室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大舉搜查,拘捕多名編採人員及前董事等7人,涉及多篇被指“帶煽動性”博客文章。其中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不准保釋,還柙至今超過4個月仍未正式審訊。《立場新聞》去年12月底宣佈停止運作,所有文章及影片全部下架。

事隔超過4個月,警方國安處人員星期一(4月11日)清晨,突然上門拘捕區家麟,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警方下午發稿表示,國安處經深入調查後,於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區家麟被帶返警署扣查17小時後,至星期一深夜11時40分左右獲准保釋,他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在警署外雙手合十表示“多謝大家關心”,並表示“今天不方便講太多”。

記協主席估計與立場新聞案有關

前《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陪同區家麟離開警署。陳朗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估計區家麟被捕與《立場新聞》案有關。

陳朗昇說:“我想大家從現在傳媒引述的消息,以及涉及的罪名同我兩位前上司(鍾沛權、林紹桐)那個罪名都很相似,我想都是同《立場新聞》案有關,不過,昨天我見到區家麟以及他的律師的時候,都沒有特別問他,即是警方有沒有向他展示些甚麼,或者問他些甚麼,大家一見到面都是可以重聚、可以再見,大家都是很開心地去閒話家常,多於問這個案件。”

香港記者協會星期一發聲明,對區家麟被捕表示深切關注,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香港新聞自由,記協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同時要求政府保障香港市民依《基本法》所享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估計,區家麟被捕可能與立場新聞案有關,質疑當局的紅線難以觸摸。(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估計,區家麟被捕可能與立場新聞案有關,質疑當局的紅線難以觸摸。(美國之音湯惠芸)

煽動罪界線更難以觸摸

陳朗昇表示,由於他與《立場新聞》的關係,沒有參與草擬記協的聲明,他又表示,自從2020年7月1日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已經接受了一個事實,就是當局不會公佈清晰的紅線,他坦言處理涉及港獨及制裁的新聞時,要小心一些,但是涉及煽動罪的界線更難以觸摸。

陳朗昇說:“現在的困難是、我覺得最困難的是,在我們(記者)的心目中會覺得,寫文章同煽動、即是鼓勵人去做一些事情,或者鼓勵別人一些想法,或者是跟我們做新聞報道是很不同的,當然區家麟他在《立場新聞》裡面有一些文章是他以前寫的,有些其實很多都是我們轉載,譬如轉載他的博客、轉載他的《蘋果日報》刊出過的文(章),所以我暫時都不知道那條界線是怎樣去處理,因為從條文看、或者從執法呎度看,看來是內容先行的,但是最後去到法院處理這些問題的性質、本質上的不同,會不會有些影響呢﹖這些都要留待有一個真正的聆訊的時候去處理。”

質疑當局執法雙重標準

陳朗昇表示,在“立場案”後很多傳媒對批評政府有所顧忌,但是最近特首選舉提名期之前,多家親建制傳媒大肆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的施政,部份內容甚至涉及人身攻擊,但是當局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令人質疑當局執法雙重標準,新聞工作者無所適從。

陳朗昇說:“最近這兩個星期又見到好像不是啊,如果批評林鄭月娥行政長官那個施政,好像沒甚麼問題,甚至建制派比其他、或者親建制的傳媒比其他的群體更加暢所欲言啊,又或者大家就會問了,究竟是某些會可以講某些東西,還是某些人是可以被批評,而某些人不能夠呢﹖”

經歷八九六四對新聞工作有特別堅持

陳朗昇表示,區家麟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33年,曾經擔任無線新聞專題節目《新聞透視》的監製及主持,身兼編採撰搞等工作,他監製的紀錄片《中國入世》,獲得新聞界大獎“皮博迪獎”(Peabody Awards)。陳朗昇認為,區家麟是一位很有公信力的新聞工作者,尤其他曾經歷過八九民運,對新聞工作有一份特別的堅持。

陳朗昇說:“經歷過八九六四的所有新聞工作者,其實他們大部份都在這行(新聞界)可以說屹立不倒,即是見到那個堅持、見證大時代之後那種堅持,是很令人敬仰。”

學者指區家麟被捕與立場案有關

曾經與區家麟合作主持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區家麟發表的言論相當溫和,做主持節目亦相當持平,對於這樣一位新聞工作者及學者,因為發表評論時政文章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他認為與《立場新聞》案有關。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表示,國際社會已經很少引用煽動罪作出控告。(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表示,國際社會已經很少引用煽動罪作出控告。(美國之音湯惠芸)

鍾劍華說:“即是雖然(警方)沒有詳細講,但是我估大致上都是同《立場新聞》有關,《立場新聞》(辦公室)去年年底被警察去圍封,跟著就沒有再做了,當時傳出就說、警方國安處發言人都講過,有20幾篇文章涉及煽動,據(香港)01報道,就說有兩篇是涉及區家麟的,我們收到的消息就似乎不只兩篇,有差不多3、4篇,這個當然我不能證實,但是是這樣說,那些文章你看看的話,事實上都是一些很普通時事評論文章。”

鍾劍華表示,警方認為區家麟可能涉及煽動的文章,內容及措詞不算激烈,他質疑警方執法雙重標準。

鍾劍華說:“如果你說煽動、講那些‘撩事鬥非’(挑撥是非)的姿態的話,今天你看《大公》、《文匯》、《東方》、《星島》那些更離譜(的文章)都有,為甚麼它們沒事呢﹖而且‘殺氣騰騰’、指名道姓、‘喊打喊殺’的,為甚麼又沒事﹖而講道理的反而有事呢﹖其實現在涉及的文章,我不確實知道那幾篇,但是傳聞中那兩篇,以致一些可能的,我都有看過一下,事實上很溫和、很講道理的文章,也沒有一些粗暴的語言,所以用這個方式來搞他(區家麟),都是相當之不合理的。”

國際社會已很少引用煽動罪

鍾劍華表示,警方引用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是殖民地時期的法例,1967年暴動之後,當局已經幾十年沒有再引用這些條例作出控告,至2019年社會運動之後,才多次引用這些條例作出控告,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案等,他認為煽動或者煽惑的定義相當模糊,國際社會已經很少引用這些法例作出控告。

鍾劍華說:“即是你不可以假定,那些受眾是無知到你講一句他就跟你做的,所以煽動罪慢慢在國際社會愈來愈少用就是因為這樣、文明社會愈來愈少用就是因為這樣。(67)暴動時期確實用過,但是當時他們真的不只是說而已,你看那時候叫人去殺(播音員)林彬,叫人暗殺(作家)查良鏞,這些就已經是有鼓吹某些行動的性質了,但是你看看(香港)01講過,區家麟(懷疑涉案)那兩篇文(章),他評論之後沒有鼓勵一些人去批評或者狙擊法官,那個水平就差很遠了。所以現在政府很輕易動用這些所謂煽動或者煽惑這個概念,去告幾個人寫了幾行(字)叫人不要打針,或者批評法庭的判決愈來愈令人失望,我覺得這些是相當粗暴的一種施政,讓香港社會的聲譽受到損害。”

據網媒《追新聞》星期二(4月12日)報道,區家麟星期一深夜獲准保釋後,今天早上在個人社交平台繼續說“早晨”報平安。他在文中透露,自己的電話及電腦已經被警方沒收。親中傳媒《文匯報》則指控區家麟之前一篇題為《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的文章,在發表後出現多宗法官受“滋擾”和“恐嚇”的事件,指稱這些事件“不能不說與區家麟毫無關係”。

據香港傳媒統計,警方今年3月最少拘捕7人,涉嫌直接違反或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指控他們涉嫌在網上鼓吹新型肺炎患者外出播毒(傳染他人),或者鼓吹他人不要接種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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