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法院星期三(2022年4月20日)將知名泛民主派活動人士、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判處三年零四個月監禁。此案被視為香港主權1997年回歸後首宗因發表“煽動文字”入罪的案例,並可能成為港府依據國安法將更多在押民主派人士定罪和判刑的先例。
今年3月2日,法官裁定譚得志在2020年1月至5月間在公共場所發表煽動文字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多項罪名成立,包括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針對辯方提出的言論自由辯詞,法官裁定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無限放大”,不能凌駕於其他人的自由以及中國國家安全之上。
2019年至2020年間,幾十萬香港民眾走上街頭,抗議特區政府提出的一項將疑犯引渡至中國大陸的條例,期間許多人喊出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
中共政權2020年6月30日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一夜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被當局視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2020年9月,譚得志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及擾亂秩序等罪名被捕,成為國安法實施後首批被捕的民主派人士之一,並一直被關押。
觀察人士們稱香港法院對譚得志定罪為“法律分水嶺”,認為此案將成為法院判決其他涉嫌煽動罪案件的先例。
上星期,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針對港府拘捕知名媒體人區家麟事件時發表聲明說,香港作為全球自由的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立在信息自由流通和意見自由表達的基礎之上的,美國敦促香港當局釋放所有因行使自己的基本自由權利而遭到監禁的人。
北京和香港當局拒絕接受美國和西方國家針對香港國安法的批評,並要求外國“停止干涉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