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Lord Sumption)及郝廉思勳爵(Lord Collins)宣布辭任這項公職。有法律學者指,兩人在兩年前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離任香港職務時不願辭職,但香港的政治環境轉變構成了壓力。
這項消息首先由英國著名法律評論家Joshua Rozenberg的博客發出,其後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亦有報道。
郝廉思在回覆Rozenberg時指,他辭任香港終審法院是因為香港的“政治狀況”(political situation),但又說繼續對香港終審法院及法官獨立性有充分信心(fullest confidence)。岑耀信就指,會在適當時候作出回應。
Rozenberg在博客文章指,他理解兩位法官是事前安排好同時辭任。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星期日報道,來自英國的非常任法官每次出席審訊會賺取40,000英鎊,折合約51,000美元,更會接受機票及住宿等優待。
美國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者黎恩灝對美國之音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六位海外法官辭任,當中包括五人是來自英國,而岑耀信及郝廉思是香港通過通稱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不足三個月就決定辭任。
他說:“其中一位表達是因為政治理由,這個政治理由的含意當然是很廣泛,但看看這幾個月發生的政治事件,最關鍵的就是政府通過23條的立法,這個法例是廣泛被視為侵害香港的人權及自由,最近在六四前後香港政府也動用這條法例去拘捕一些和平表達的人士。”
他又指,英國警方起訴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官員,指控他涉嫌從事間諜行為及監控異見人士。此外,香港法院就民主派初選案47人中不認罪的16人下判決,當中只有兩人脫罪,香港律政司亦已經決定上訴。
他說:“雖然這些案件在法庭待決,但其實已經製造了相當大的政治爭議,以及大的爭議,對於香港政府是否能夠繼續去履行基本法及香港的人權保障。我相信這些都是一些相關因素,雖然郝廉思沒有明言。”
在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eed)及賀知義勳爵(Lord Hodge),宣布因為香港政治及法律環境的轉變,即時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
黎恩灝表示,在此之後,一群擔任香港非常任法官、但在英國已經退休的法官發聲明表明會留任,但兩年後他們就改變決定,相信一定與香港的變化有關。
人權組織:“還有七名外籍法官需要離開”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研究及政策顧問Megan Khoo對美國之音指,歡迎兩位法官的決定。
她說:“我們很高興看到,在爭取外國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後,岑耀信和郝廉思終於醒悟過來,並決定在香港日益嚴厲的國家安全框架下,他們已經看夠了。現在,還有七名外籍法官需要離開。”
她指,香港監察剛發表一份關於23條通過後所帶來的法律和商業風險的報告,海外法官應該要知道香港的商業和法律環境已經與往常不同。
人權律師:英國法官將審訊黎智英上訴案
同樣爭取外國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的美籍人權律師貝祺森(Samuel Bickett)指,英國法官廖柏嘉勳爵(Lord Neuberger)將會在6月24日參與一宗涉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2019年參與示威的上訴案。
他說:“現在,他發現自己參與了對媒體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領導人的政治迫害,他將為香港政府對這些人物的不合理起訴提供合法性,而他作為庭上的五名法官之一,卻無所作為,終止對他們的監禁。廖柏嘉本可以在幾年前與他的英國同事一起辭職來避免這種情況,但他拒絕了。不過,現在還不算太晚。廖柏嘉勳爵應該拒絕審理此案,並在審訊前辭去法庭職務。”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其他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發出聲明,張舉能指對於郝廉思和岑耀信辭任表示遺憾。
聲明說:“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為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其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香港政府也在深夜發表聲明引述特首李家超的評論說,對兩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辭職表示遺憾。聲明又稱,“香港已由亂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沒有任何改變,法院獨立公平審判案件不受干預沒有任何改變,唯一不同的,是國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穩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樂業得到更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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