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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法官在香港的角色引發爭議:彭定康稱其扼殺民主運動


一份標題為《為迫害增添聲望:外國法官如何破壞香港的自由以及他們為何應該辭職》的報告5月14日在英國國會發布。報告作者方雅雯(Alyssa Fong)和學者議員呼籲香港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辭職。 (2024年5月14日,美國之音李伯安)
一份標題為《為迫害增添聲望:外國法官如何破壞香港的自由以及他們為何應該辭職》的報告5月14日在英國國會發布。報告作者方雅雯(Alyssa Fong)和學者議員呼籲香港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辭職。 (2024年5月14日,美國之音李伯安)

一份標題為《為迫害增添聲望:外國法官如何破壞香港的自由以及他們為何應該辭職》的報告日前在英國國會發表。

活動由英國國會議員阿利斯泰爾·卡邁克爾(Alistair Carmichael)和報告作者、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簡稱CFHK)的公共事務經理方雅雯(Alyssa Fong)主持,期間香港末代總督彭定(Chris Patten)也參與了發言。

報告探討了中共如何運用海外非常任法官在香港司法系統中的存在,進一步打壓公民自由。報告指出,這些法官不再為法院提供積極的指導,而是為專制政權帶來了不必要的公信力。

根據香港法律,香港的終審權屬於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官參加審案。目前還有五名英國籍、三名澳洲籍和一名加拿大籍外籍法官在香港任職。

香港末代總督和英國上議院勳爵彭定康在會中指出:“(在國安法通過後)任何與民主運動有關的案件,特別是每次有非常任法官參與的,都在扼殺民主運動。”

外國法官的角色變化

報告作者方雅雯認為,海外法官的存在對香港殘存的基於權利的秩序幾乎沒有任何益處。相反,香港當局可以利用這些退休法官的聲望為其人權侵犯和削弱香港法治提供合法性。

方雅雯指出,海外法官曾為香港司法體系和法院的聲譽做出貢獻,但自《國家安全法》和《基本法》第23條立法實施以來,香港的法律體系已被重塑為服務於中共的專制政權。

2022年3月,自1997年來一直任職於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羅伯特·里德(Robert Reed)勳爵表示,他和帕特里克·霍奇(Patrick Hodge)勳爵將因新香港國安法對公民自由構成的威脅而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香港終審法院中的其餘五名英國法官(Lords Sumption, Neuberger, Hoffmann, Phillips, and Collins)聯合向新聞界發表聲明,他們對終審法院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完全滿意"。

方雅雯在記者會上說: “身為一個香港人,我為聽到這些法官聲稱司法獨立感到悲哀。因為此時,香港的青少年因參與或報導2019年和2020年的民主遊行而被送進監獄,黎智英或因與外國勢力勾結和發表煽動性材料的虛假審判而被拘留。”

約克大學法學院講師簡‧理查茲(Jane Richards)認為,香港的司法系統已不再獨立於政府,北京透過多種管道對司法系統施加強大影響。最直接的是,北京保留了“解釋”《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法》的權力,允許其推翻終審法院的“最終”決定。北京多次使用這項權力干預法院判決。

此外,北京任命的香港特首擁有對司法任命和晉升的權力,這一權力已被用來確保法院獎勵支持政權的人,並邊緣化不支持政權的人。最後,香港立法會保留了限制法院權力的權力。報告作者認為,自2021年選舉「改革」後,這項權力其實已由北京掌控。

理查茲博士指出:“至今為止,在適用《國家安全法》的制度中,普通法原則已讓位於對《國家安全法》法律的嚴格解釋,例如,通過推翻反對保釋的推定。司法機構的成員確實是在司法判決被行政幹預推翻的陰影下工作的。”

外籍法官侵害港人自由

彭定康在會中引用了澳籍法官格里森(Gleeson)和四位同事投票恢復人權活動鄒幸彤煽動未經批准集會的定罪的案子。未經批准的集會是每年紀念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受害者的燭光晚會,這項傳統在香港長期存在,但自2020年以來被禁止。

彭定康和報告作者認為認為,鄒的指控和定罪顯然是針對這位受人尊敬的人權領袖的政治迫害,旨在監禁和壓制她。儘管在審判過程中出現了許多不規則和有問題的證據,格里森法官仍然投票恢復定罪。鄒現正在服15個月的刑期,並在等待另一場顛覆國家罪的審判。

香港最後一位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在英國國會中指責在香港的外國法官」扼殺「香港的民主運動。 (美國之音李伯安,2024年5月14日)
香港最後一位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在英國國會中指責在香港的外國法官」扼殺「香港的民主運動。 (美國之音李伯安,2024年5月14日)

在香港因支持民主運動而入獄的美國人權律師 Samuel Bickett表示:「香港剩餘的海外法官早該辭職了。我們的報告顯示,這些法官的存在支持了嚴重的人權侵犯。與一個積極破壞這些權利的司法系統合作而受到威脅。

另外報告指出了,英國上議院成員霍夫曼勳爵(Lord Hoffmann)在恢復一名僅被指控拍攝警察跟隨者的男子定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法院的一組法官,包括霍夫曼勳爵在內,裁定一個人可以在沒有任何意圖參加非法集會的情況下被定罪。

報告認為,該案顯示了在「非法」集會中的參與者和僅僅記錄事件的人之間的界線模糊。被告自2019年6月以來一直在拍攝抗議活動,希望這些錄影帶能被新聞網站使用並收入紀錄片中。由於霍夫曼勳爵及其同事的裁決,被告被判三個月監禁。

彭定康說:“這些法官為何要參與這些直接侵犯香港人權的案件仍是一個謎,他們聲稱法院是獨立的,但顯然不是。他們聲稱自己是煤礦中的金絲雀,提供某種理性的指導意見,但顯然不是。”

呼籲法官辭職

報告也指出了四位兼任英國上議院議員的海外法官在兩者之間難以調和的衝突。英國議員需要對王室宣誓效忠,並根據這項誓言考慮通過的立法。當他們在香港擔任海外法官時,也必須向香港效忠。方雅文認為,雖然歷史上這些雙重誓言沒有太大問題,但隨著中英兩國利益的日益衝突,這種效忠的難題變得難以調和。

“至今為止,在適用《國家安全法》時,普通法原則已讓位於對《國家安全法》的嚴格解釋,例如,推翻了反對保釋的推定。司法機構的成員確實是在司法判決被行政幹預推翻的陰影下工作的。”

由於香港人權、司法獨立和法治的嚴重侵蝕,方雅雯認為,剩餘的海外法官應效仿2022年辭職的三位同事,因擔心他們在法院的存在會合法化香港的專制政權而辭職。

此外,報告建議,英國、加拿大、澳洲和新西蘭的政府應積極勸阻其公民在香港法院任職。任何在這些法院任職的公民應被限制在其本國擔任公職和委員會職位,避免利益衝突。

並且,根據上議院現有的行為準則,擔任上議院議員的法官應申報其從香港終審法院獲得的財務利益,包括指定的薪酬範圍。報告建議未依現行準則正確申報利益的議員應受到議會制裁,上議院應修訂其行為準則,要求請假議員繼續登記所有外國政府的財務利益,並註明薪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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