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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港人入境英國將需電子旅遊許可 前政治犯擔心難再與移英家人團聚 更難申請政治庇護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在英國國會聯署網站發起聯署,要求英國政府維持現行做法,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入境英國不需申請ETA。(網上截圖)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在英國國會聯署網站發起聯署,要求英國政府維持現行做法,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入境英國不需申請ETA。(網上截圖)

英國內政部今年9月宣布擴大電子旅遊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 ETA)計劃,由明年1月8日起,來自香港的旅客在入境英國前要申請ETA,每人收費10英鎊或約13美元。即使對於大部分旅客這並不是大問題,但這會十分影響一些曾經因為香港政治事件坐牢超過12個月的人,隨時令他們在有需要時無法到英國探親以至申請政治庇護。他們身處兩難局面,為了入境可能要說謊,但這樣做又可能會影響他們之後在英國的身份。

部分港人入境英國將需電子旅遊許可 前政治犯擔心難再與移英家人團聚 更難申請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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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安全理由,受訪者使用化名。

陳先生曾經因為參加2019年抗爭運動,被判暴動罪成,坐牢超過兩年。他對美國之音說,他被捕時,警方指如果他不合作,就會拘捕他的家人,因此家人已經移民英國。

他擁有BN(O)護照,出獄後,他曾經申請BN(O)簽證移民英國,但因為刑期長過12個月,被英國內政部拒絕。他曾經以旅客身份到英國探望家人,出入境沒有問題。

擔心ETA生效後無法再與家人團聚

根據英國政府的指引,如果ETA申請者曾經因為在英國或海外犯罪而被判處12個月或以上監禁,他們的ETA申請會被拒絕。已經有BN(O)簽證的人不需要申請ETA。

陳先生指,他曾經向律師查詢,在港人需要申請ETA生效後,他很大機會不能入境英國,令他十分擔心無法再與家人團聚。

他說:“我的太太說,‘我一個人照顧不了兒子,你來英國的日子這麼短,兒子真的很掛念你,有點情緒。’我也有點歉疚,這幾年都不能陪伴兒子。”

陳先生表示,在最壞的情況,需要在英國入境關口申請政治庇護。

他說:“我其實自己很想用正常途徑申請BN(O)簽證,而非申請政治庇護,因為始終香港都還有家人,父母都在香港,如果我要舉手申請政治庇護,那就不能再回來這片土地了。這是很兩難,因此我覺得要討論這件事,多點聲音,因為英國政府可能關於這些人的方面都沒有考慮得太清楚。”

他說,事情有太多未知之數,唯有嘗試在ETA生效前到達英國,再作打算。

陳先生又說,在他之後被判暴動的人刑期是由40個月起,出獄後他們要離開香港會更麻煩。

他說:“我希望他們未來的路可以順暢一點,我走在前面可以為他們做一點事。”

出獄後無法到美加及申請BN(O)簽證 只能申請政治庇護

曾經參加2019年抗爭運動的阿豪對美國之音說,他坐牢超過12個月,出獄後,他在去年年初先打算到美國旅行探望朋友,但申請簽證不獲批。

今年年中,他考慮到加拿大申請政治庇護,他需要申請ETA,在申請表上他需要填寫有沒有被其他國家拒絕簽證的紀錄,以及有沒有犯罪紀錄,他為求能夠入境,選擇兩條問題都填“沒有”。

等待數天後,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電郵他指,發現他有被美國拒簽的紀錄而他沒有如實申報,要求他提供相關文件。他提交文件後又等待數個月未有回音,決定先入境英國,再以他家人的BN(O)護照申請簽證,同樣是因為案底被拒絕。最後,他只能申請政治庇護。

他說,英國實行ETA制度後,他根本沒有辦法到英國。他提醒其他出獄的香港抗爭者,需要小心選擇離開香港的第一站是到何處。

他說:“如果香港手足申請ETA,他如實申報他有案底,如果被拒簽證,一心過來申請政治庇護的話會連最後機會都失去。”

阿豪指,如果香港抗爭者申請ETA暪報資料,即使能夠入境申請政治庇護,也擔心最終會影響入籍。他批評,英國政府加設ETA的做法是變相打擊了香港抗爭者。

他說:“如果(英國)不想支持的話就說吧,一方面說支持,另一方面做一些阻撓,這有甚麼意思?這是很矛盾的。”

“ETA削BN(O)地位 違反國際法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在英國國會聯署網站發起聯署,要求英國政府維持現行做法,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入境英國不需申請ETA。截至12月18日,有超過10,300人聯署,英國政府需要作出回應。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 (照片來源:郭子健社交網站)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創辦人郭子健 (照片來源:郭子健社交網站)

他指,BN(O)護照持有人本來的權利已經是“被閹割”,沒有在英國定居權,但起碼可以免簽證入境,ETA則會是一個“變相簽證”。他指,這與國際法有所矛盾,令一個英國國民無法自由進出自己所屬的國家。他亦批評,BN(O)港人要申請ETA是浪費英國行政資源。

他說:“這正正是削弱了英國對於BN(O)持有人的歷史承諾,亦對比英國《國籍法》下另外五個國籍,它的地位會進一步降低。”

郭子健指,即使英國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推出救生艇政策,但不少因政治事件被判囚後獲釋的人根本無法申請BN(O)簽證,留在香港亦可能面對香港政府的監控,權利受到限制,英國ETA實行後他們又再失去一個可以去的地方。

他說:“對於英國來說,她在兩三年前作出承諾去援助香港抗爭者,到現在竟然是最受影響的人是無法離開。”

英國政府沒有正面回應質疑

在英港人組織“港援”(Hong Kong Aid)有協助在當地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成員周先生對美國之音亦指,英國對香港有道義責任。

他說:“原本英國是最適切,可以支援香港人的地方,如果現時香港人不能再去英國,這是頗頭痛的,如果有人要急於離開香港,我們可以預視是沒有地方可以去。”

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在12月初作書面提問,查詢英國政府就ETA對可能急需離開香港的BN(O)護照持有人的影響有何評估。

代表政府的上議院議員漢森爵士(Lord Hanson of Flint)在12月17日回覆,他沒有正面回應問題,只說引入ETA是為了加強英國邊境安全,並幫助防止對英國構成威脅的人入境,又指持有BN(O)簽證的人不需申請ETA。他沒有提到ETA對只有BN(O)護照而沒有簽證的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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