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和國際非政府人權組織組成的聯盟“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發表報告,評估自2013年10月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議以來,中國就報告中改善人權狀況建議的實施情況。報告說,儘管在一些有限領域有改善,但中國總體人權狀況在過去三年來更差。
報告指出,在保護和改善人權方面,中國政府的承諾與實際行動有很大出入。三年前那份聯合國普遍定期審議報告的252項建議中,有236項建議是可實施、可測量的。
根據中國人權捍衛者的評估,縱觀過去三年,其中190項中國“沒有實施”,43項“部份實施”,只有3項為“實施”。
報告表示,該組織的調查結果與其他組織記錄的中國自習近平2013年初成為中國國家主席後的人權狀況一致。
聯合國將在兩年後對中國人權狀況進行下一次普遍定期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