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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場新聞》煽動案判刑 前總編緝鍾沛權重判入獄21月 林紹桐即時釋放


香港《立場新聞》煽動案判刑 鍾沛權入獄21月 林紹桐即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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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場新聞》煽動案判刑 鍾沛權入獄21月 林紹桐即時釋放

已停運接近3年的香港網媒《立場新聞》母公司,以及兩名前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經歷接近兩年的司法程序,星期四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不同意辯方指兩名被告是誤墮法網,重判鍾沛權監禁21個月,而辯方呈交醫療報告指最近病情惡化的林紹桐,則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健康狀況減刑,早前已經還柙接近一年的林紹桐即時獲釋。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2021年12月底,《港區國安法》實施接近一年半後,突然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大舉搜查辦公室,拘捕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及前任總編輯鍾沛權等人,並且凍結超過780萬美元的營運資金。

立場新聞煽動罪判刑引各界關注

《立場新聞》即時宣佈停止運作,網站所有文章及影片全部下架,不過,《立場新聞》母公司,以及兩名前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國超過27年來,首宗涉及傳媒機構的煽動案。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星期四傍晚離開法庭時向在場記者致意。(路透社照片)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星期四傍晚離開法庭時向在場記者致意。(路透社照片)

鍾沛權及林紹桐由被拘捕當日起不獲保釋即時還柙,至案件2022年10月底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後,才相繼獲准保釋,他們分別被還柙349天以及313天,即是接近一年。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審理,經歷接近兩年的司法程序,8月29日裁定3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面臨最高監禁兩年的刑罰,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星期四(9月26日)下午判刑。

《立場新聞》煽動案判刑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到法庭旁聽的市民及到場採訪的記者數以百計。

已停運接近3年的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因煽動罪被判入獄21個月,扣除早前被還柙超過11個月,需要即時監禁約10個月。(美國之音照片)
已停運接近3年的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因煽動罪被判入獄21個月,扣除早前被還柙超過11個月,需要即時監禁約10個月。(美國之音照片)

旁聽人士指裁決影響新聞言論自由

到法庭旁聽的香港市民李小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如果法官重判各被告可能會引起國際關注,她又質疑法官的裁決對《立場新聞》不公道。

李小姐說:“因為只是當時有很多都是國安法未立之前的文章,以及他(鍾沛權)只是負責去編輯一些文章而已、send(發佈)出來而已,跟他有甚麼關係呢﹖你(親中報章)《大公》、《文匯》都不斷在報(道)它們的立場的東西,為甚麼它們又可以呢﹖即是一齊(都是傳媒)而已,(影響到)這個編採自主、新聞自由吧。”

前《立場新聞》博客Pazu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一直很關心本案的進展,認為裁決對香港的新聞自由相當關鍵。Pazu表示,《立場新聞》煽動案的裁決已經對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造成影響,他認為新聞工作者以及寫作人發表文章的時候,都會有相當大的心理壓力。

Pazu說:“我覺得無論這個判決怎樣都好,其實那個影響已經出來了,我想在這幾年裡面,看到媒體的空間以及可以發聲的渠道,其實一直都跟以前很大的分別,其實我們自己一直寫作人來講,其實都是一直在摸索(那)條界線,很多時候很想那條界線用一個很清晰的方式告訴我們,但是一直都沒有,一直都是要大家”靠估(猜測)”,但是不是代表這樣就我們完全甚麼都不可以寫呢﹖這樣又應該不是了,但是究竟(那)條界線在哪裡呢﹖大家好像寫作除了想那個主題之外,還要想想不要那麼容易觸動到一條界線,這樣跟以前的環境是很不同,如果有任何人覺得,這些近來發生的事情跟香港的言論環境沒有影響的話,我會非常的質疑。”

社運人士曾健成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立場新聞》煽動案的判刑對香港影響深遠,他希望法官輕判可以減少外界對香港愈來愈嚴刑峻法的印象。

曾健成說:“其實今天立場(煽動案)這個所謂判刑,是對香港影響很深遠的,你看到現在很多是寒蟬效應,報章、媒體愈來愈少了,希望立場(煽動案)能夠輕判,讓記者還可以發聲。”

患上罕見疾病的前《立場新聞》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獲法官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無需再次入獄。(美國之音照片)
患上罕見疾病的前《立場新聞》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獲法官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無需再次入獄。(美國之音照片)

醫療報告指林紹桐再入獄或有生命危險

由於旁聽人士以及到法庭採訪的記者眾多,也有多名外國駐香港領事館人員到庭旁聽,《立場新聞》新聞煽動案判刑除了正庭之外,還有兩個延伸法庭進行電視直播,原定下午2時半開庭,不過,法庭沒有任何更改開庭時間的情況下,法官押後超過兩小時才開庭。

代表鍾沛權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向法庭呈上告林紹桐的醫療報告,指林紹桐身患重病,而且病情自今年7月開始惡化,目前腎功能少於三成,而且經常需要到醫院覆診,擔心如果林紹桐要重返監獄服刑,可能會延誤治療,甚至有生命危險。

余若薇作補充求情表示,《立場新聞》絕大部分文章並不涉及煽動,亦沒說法指《立場新聞》發布煽動性文章,強調被告只是在進行傳媒工作,認為他們只是誤墮法網。

法官不信納被告誤墮法網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表示,鍾沛權及林紹桐分別已還押 349 天及313天,即是已經監禁 16 及 15 個月,力陳法庭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辯方又表示,本案有別於其他煽動案,兩名被告為新聞工作者,只是報道社會狀況、不同人物的意見,是社會所需的一環,並非政治宣傳,而是如實持平地報道多方意見,因此量刑應該與過往的煽動案有所不同。

不過,法官表示,“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心誤墮法網”。他認為《立場新聞》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例如民主派初選候選人何桂藍的專訪,法官認為是為何桂藍助選;而中文大學衝突兩年的特寫,則是透過文章重新展示抗爭口號以及標語。

法官表示,案發時 3 名被告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法官認為情況相當嚴重,涉案的文章發布時間為期 1 年 5 個月,當時正處於社會上最不相信北京中央、特區政府以及警隊的時代,而《立場新聞》有近 160 萬追蹤者,涉案文章對香港市民的傷害相當嚴重,法官認為無法量化。

鍾沛權需再服刑約10個月 林紹桐即時獲釋

法官宣讀兩名被告的刑期指,鍾沛權的量刑起點為 23 個月,因案件訴訟經歷多月,對他造成壓力,扣減兩個月刑期,判刑 21 個月,即鍾沛權需再服刑約 10 個月。

而林紹桐則以 14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為他的病情增加刑期扣減至 3 個月,原本林紹桐需要再服刑 21 天,但因為他的身體狀況,患上罕見的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在今年7月更惡化及患上嚴重狼瘡性腎炎,醫生認為病情的嚴重程度已達第4期,更有可能演變成第5期,必須洗血和換腎。法官表示,林紹桐的病情必須不斷監察,如果入獄可能會對他的生命構成危害,會判處可以即時釋放的刑期令他即時獲釋。

《立場新聞》母公司則判處第2級罰款港幣5000元(超過640美元),為控罪最高罰款額,控方亦申請充公令,將於明年3月17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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