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將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在內的一些法律條文。一些執業律師表示﹐法律條文的完善固然重要﹐但關鍵問題是當局有法不依。
中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4號上午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與現行法律相比,證人經人民法院通知應當出庭作證這一條增加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據稱這表明中國法律不再強求“大義滅親”。
新華社引述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的話說,增加這一條規定,是考慮強制近親屬在法庭上對被告人進行指證,不利於家庭關係的維系。
本次修改刑訴法中明確提出要確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即通過刑訊﹑體罰﹑虐待﹑威脅手段收集的證詞無效﹐並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在人民法院報上撰文說﹐“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力圖改革,求真務實,亮點多多,必將有力地推進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學化。”
然而一直在法律前線工作的北京律師丁錫奎對美國之音說﹐修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加強執法。
他說﹕“如果有具體的措施﹐如果是落實到實處﹐現有的法律也都夠了。”
他說過去已經出臺了很多法規﹐包括會見律師法﹐但實際上的問題是有關部門不執行這些法律﹐現行的刑訴法做出的規定都沒有落實到實處。
受到政府打壓的律師李天天對美國之音說﹐當局動不動就大規模地抓人﹐毫無道理可言。
李天天說﹕“現在政府它完全做婊子﹐自己卻把貞節牌坊做得漂漂亮亮的﹐那誰能相信啊﹗它自己本身就不執行自己的法律。它把自己的法律定得那麼漂亮有何用﹐法律本身已經很漂亮了。它想把它搞得更漂亮一些﹐想讓老百姓進一步相信它。可是誰會相信啊。”
中國刑事訴訟法1979年制訂後﹐於1996年作出修改,至今已有15年。期間,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專家說﹐中國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社會影響廣泛的冤假錯案暴露出了刑事訴訟法的諸多缺陷, 凸顯了修法的迫切性。
這次刑訴法修改的條文據信在包括辯護﹑證據﹑強制措施等9個方面有重大修改。
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說﹐目前全國人大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涉及面廣, 淨增加的條文達60條之多﹐該草案有望在明年3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