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院最近通過“人民觀審”制度研議草案﹐未來台灣民眾可以到法院內與法官一起參與審判。司法院表示﹐這是司法改革的新開端﹐也希望贏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但部份司法專家批評﹐觀審員的意見沒有約束力﹐僅供法官參考﹐一點效果也沒有。
*觀審制﹕民眾坐法官席﹐參與調查和審判*
台灣司法院“司法改革策進會”最近通過“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未來如果經過立法院通過立法﹐將開創台灣民眾參與審判的先河。
根據研議草案的規劃﹐未來有機會參與審判的觀審員﹐可以和法官一起坐在法官席上﹐全程參與案件的證據調查和辯論﹐可以詢問證人和被告﹐也能和法官討論案情﹐對案件表達意見。不過最後被告是否有罪﹐還是交由專業的法官來決定。法官在判決時﹐必須考量多數觀審員的意見﹐如果不採納他們的意見﹐則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台灣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在接受台灣媒體專訪時表示﹐希望人民觀審制的推動﹐能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新開端﹐跨過法院與人民之間的鴻溝﹐贏回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陳明富﹕人民也可以當法官*
台灣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陳明富對美國之音表示﹐人民觀審制是台灣重大的司法改革﹐讓人民也可以當法官。
陳明富說﹕“因為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也是司法權的託付者﹐司法院願意更謙卑地聆聽﹐與全民一起攜手﹐為司法的進步共同付出努力。”
*林峰正﹕觀審員不能參與表決﹐何必呢?*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人民觀審制度確實有助于為過去不受監督的司法增添一些活力﹐但是觀審員只能表達意見﹐不能參與表決﹐最終只能淪為“參觀審判制”。
林峰正說﹕“觀審員可能看了一天、兩天、一個禮拜﹐耗費了那麼多社會資源﹐國家發錢給他﹐他任職的企業機關要提供有薪假﹐但不能決定整個審判的結果。如果這樣﹐干脆開放網路直播﹐大家都可以看﹐還比選5個人更多一點﹐更多人來監督﹐既然看了以後表達的意見也不能影響法官﹐既然如此﹐那何必呢?”
依照司法院的規劃﹐未來實施觀審制的法庭將由三位法官和五位觀審員組成﹐觀審員的資格是必須年滿23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中華民國國民﹐同時﹐觀審員每天可以領取出席費新台幣3千元﹐大約是670元人民幣。
*林峰正﹕倉促出臺﹐是在開選舉支票*
除了成效不彰的問題﹐林峰正還指出﹐相較于過去台灣審議法官法﹐花了20年時間﹐現在司法院卻在短短10個月內就要推動全世界都沒有的人民觀審制度。
林峰正說﹕“我們高度懷疑這是一個政治操作﹐背後最悲哀的是﹐這個人民參與司法﹐本來是司法民主化普遍應該走的方向﹐但你草率行事的結果就是這樣一個好的議題﹐可以行之久遠的制度﹐變得非常糟糕﹐人民的觀感就會覺得說﹐把大家找去﹐對司法改革也沒有幫助﹐這樣一個方向就完全被抹煞掉了。”
林峰正質疑﹐司法院倉促通過人民觀審執行條例﹐是否要在明年大選前﹐營造司法改革的氣氛﹐爭取人民的選票。
*司法院民調﹕7成6民眾支持觀審制*
對於外界的批評﹐司法院強調﹐人民觀審制是依據台灣的國情需要而設計﹐也擁有主要民意的支持。
根據司法院在今年6月所作的一份民調顯示﹐百分之76點8的民眾贊成民眾與法官一起討論﹐最後由法官決定判決的“觀審制”﹐主要可能是民眾憂慮參與審判可能受到威脅利誘﹐或者比較主觀﹐因此還是希望法官做最後的把關。至於由民眾與法官共同討論並決定判決的“參審制”則有百分之71點3的民眾支持﹐略低于觀審制的支持率。
在司法院通過“人民觀審制度”研議草案後﹐如果在立法院獲得通過立法﹐最快將在明年在台北的士林地方法院以及南部的嘉義地方法院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