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期出現了製造並銷售假新冠疫苗、非法經營和走私疫苗等行為,政府表示正在打擊這些涉及新冠疫苗的犯罪活動。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截至2月10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在21起案件中依法批准逮捕了70名犯罪嫌疑人。
最高檢日前還發布了幾起涉新冠疫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用生理鹽水和礦泉水製造假疫苗並銷售的案例。
最高檢說,孔某、喬某二人去年8月產生了製假售假的念頭,於是便通過互聯網了解了真新冠疫苗的針劑樣式和包裝樣式。二人隨後還購買了預灌封注射器,在酒店房間和租住房內用生理鹽水製造假新冠疫苗。此後為擴大製假規模,喬某還找來3名親友幫助製造。制假後期因生理鹽水不足便用礦泉水代替。
殷某等人受孔某委託還利用製圖、印刷技術為孔某設計製作了“新冠肺炎滅活疫苗”標籤和包裝盒。
製作完成後,孔某對外偽稱是“從內部渠道拿到的正品新冠疫苗”,銷售給王某等人,假疫苗自此便流入社會。最高檢還說,孔某還在深夜指使他人將製造過程中剩餘的包裝盒、半成品等運至偏僻處焚燒、銷毀。
孔某和喬某等人製造並銷售的假新冠疫苗約為5.8萬支,從中獲利約1800萬元。
除了假新冠疫苗案例外,最高檢還提到了走私疫苗、非法經營等涉疫苗犯罪案例。
最高檢表示:“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提高站位,繼續發揮介入偵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訴的職能作用,堅決遏制各種涉疫苗的犯罪活動,為全國的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此前也曾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障疫苗安全,將繼續採取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非法經營、走私疫苗等涉疫苗犯罪行為,同時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執法合作,切實防止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擴散蔓延。”
中國近幾年過期疫苗、假疫苗乃至毒疫苗事件頻發。2010年曾有媒體曝出“山西疫苗事件”,山西省有近百名兒童在註射疫苗後或死或殘。
此外,2018年中國國家藥監局發布通告說,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這是該廠2017年被發現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規定後不到一年再曝疫苗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