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三(5月8日)推翻一家原審法院早前拒絕批准香港律政司就反送中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 的臨時禁制令申請,裁定律政司司長的上訴得直(勝訴),從而使這首在香港反送中全民抗爭期間廣為流傳的歌曲成為禁歌。 這更加深了外界對曾是全球金融中心的香港言論自由受到進一步侵害的擔憂。
這是香港主權自1997年由英國移交給北京以來,首次有一首歌在香港被官方禁止。
根據港媒報道,上訴庭在書面判詞中提及,同意原審法官所指的禁制令可能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動機清白者可能產生寒蟬效應。 但上訴庭認為,依照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所發出的證明書,有關刑事行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違反國家安全利益。 因此,該證明書對法庭具有約束力。
根據上訴法院頒布的對禁制令的裁決,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該歌曲,包括改編版本,而具有香港國安法等法律所定義的煽動分裂國家、侮辱中國國歌意圖,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
香港法務司司長林定國週三表示歡迎法庭裁決,並稱國際公約允許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而限制言論自由。 他稱,港府將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刪除《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相關內容。
特首李家超也在社交專頁表示歡迎法庭裁決,稱該歌曲自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開始,經常被用作“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港獨活動”,對國歌造成侮辱,嚴重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
美聯社報道說,該上訴案的三位法官之一的潘兆初(Jeremy Poon Shiu-chor)在裁決中寫道,《願榮光歸香港》的作者意圖將此歌曲作為“武器”,具有煽動一些市民情緒的能量。
他也說,上訴庭採納律政司的辯解,即對個別行為採取法律行動並不切實可行。 而較有效的維護國安方法是要求網路平台營運者停止為這些行為提供便利,說服他們刪除與該歌曲相關的「有問題」影片。
潘兆初是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兼上訴法庭庭長,也是港府指定、北京認可的「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
上訴庭也說,信納禁制令的範圍不比刑事法律寬廣,並稱禁制令已顧及可能牽涉言論自由權利的關注,容許某些與該歌曲有關的合法行為,例如學術活動或新聞活動不受限制 。 裁決還稱,任何受禁制令影響的人士未來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報道表示,批評人士說,禁止廣播或散播這首歌曲進一步削減了港人的自由表達。 他們還警告,批准港府提出的對這首歌曲的禁制令將打亂網路科技公司的運營,傷害香港作為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願榮光歸香港》誕生於2019年反送中全民抗爭期間,曾迅速傳播,廣受抗議者青睞,被抗議者奉為香港的「國歌」。 在中共當局2020年6月底強推「港版國安法」後被禁止演奏或演唱,因歌詞中有「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同行兒女,為正義,時代革命」。 這被中共和香港當局認定是煽動分裂和顛覆。
香港沒有國歌,官方代表歌曲使用中共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自2022年以來,在數項國際運動賽事上為香港隊奏國歌時將《願榮光歸香港》誤當國歌播放,或在播放《義勇軍進行曲》時誤將畫面文字寫為《願榮光歸香港》。
幾個賽事主辦單位都稱為源自Google的搜尋結果。 2022年11月,Google上以中文、英文及韓文搜尋香港國歌,最前面的結果都是《願榮光歸香港》。 香港政府曾要求Google搜尋「香港國歌」(Hong Kong national anthem)時以中國國歌作為首個搜尋結果。 但Google回應稱,搜尋結果由算法形成,無法人為竄改,拒絕了該要求。
美聯社報道說,截至週三中文,這首《願榮光歸香港》的英文和粵語版仍可在瑞典的線上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和蘋果音樂Apple Music上查詢得到。 在油管(YouTube)上也可找到多個該歌曲的影片和版本。
谷歌公司在發給美聯社的電子郵件中表示,正在「審議上訴庭的裁決」。 Spotify和Apple則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美聯社引述數位行為分析家的話說,對科技公司來說,最實際的方式是限制在某一地區取得該歌曲,以遵守該禁制令。
分析人士還呼籲香港當局考慮如何對該禁制令對言論自由的肅殺效應緩解公眾的擔憂,並希望類似禁制令不會成為香港的“新常態”,並確立先例,因為這會令外界對香港網絡 的自由程度感到非常憂慮。
還有分析表示,香港上訴庭同意用民事程序幫助落實香港的國安法令人失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週三稱,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限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港府去年6月6日宣布,律政司已於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播放或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原審庭去年7月拒絕核准禁制令。 這項裁決曾被廣泛認為對謀求消除異議聲音的港府是個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