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黎智英案被指“共謀”外國人公開反駁 批評指控荒謬

記者拍攝押送黎智英的囚車抵達法院時的情況 (美聯社照片)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在新一年繼續審訊,控方開始提到案情細節,涉及外國人的指控很快就被他們駁斥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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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黎智英案被指“共謀”外國人公開反駁 批評指控荒謬

多名在黎智英的《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審訊中,被指與他有聯絡或合作的外國人,都公開批評相關指控。

黎智英的案件星期二在香港法院繼續審理,由控方作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擁有廣闊的國際人際網絡,提及多名與黎智英有聯絡或合作的外國政商界人士,包括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西蒙(Mark Simon)、英國金融及人權活動家布勞德(Bill Browder)、前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等等。

黎智英與工作完全無關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行政總裁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社交媒體X截圖)

有被點名“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行政總裁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社交平台X發表短片回應,指香港控方希望將黎智英描繪成整個香港民主運動的幕後黑手,但這是荒謬的。

他說:“他們想說,黎智英在幕後操縱海外的同謀去幫助他。事實是,如果我或其他人有幫助黎智英在香港推動民主,對我會是一個榮耀,但這是完全虛構的。黎智英與我的香港工作完全無關。但黎智英的案件不關心事實,而是北京的論述,他們希望人們相信,香港的年輕人是被操控,只有如黎智英的犯罪主腦的影響力,才可以解釋人們對習近平對香港的極權管治的反抗。”

裴倫德呼籲英國政府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以及持有英籍、打壓和平抗爭者的香港警察,中斷與香港及中國警方的合作,又呼籲普通法的法官不應再在香港終審法院內任職。

《國安法》追溯生效前事件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行政總裁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羅傑斯提供照片)

同樣被香港控方列為同謀的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行政總裁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指出,香港當局的指控表明黎智英案是“做騷公審”,與真正的國家安全完全無關。

他在聲明中說:“黎智英被指控的‘罪行’是與包括我在內的外國政要和活動人士交談,並從事新聞工作。身為香港一家主要報紙的出版人,這應當視為完全正常的合法活動。再者,大部分活動早於《國安法》實施前發生,意味着該法具追溯力,而香港政府於2020年7月1日強推該法時曾保證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羅傑斯又說:“黎智英案顯示,香港基本自由和法治所受到的破壞既劇烈又廣泛。我們繼續聲援黎智英,以及所有被點名為共犯和被指牽涉此案的人。我們呼籲國際社會繼續密切關注案件,敦促香港政府撤銷指控,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以防進一步嚴重誤判。”

交談即犯罪說法可笑

美國駐香港前總領事郭明瀚 (照片來源: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

另一位被點名的人是美國駐香港前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他是“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的主席。他批評案件是“假審訊”,是對正義的嘲弄,又指在《香港國安法》下,香港的《基本法》一如保障香港自由和生活方式的《中英聯合聲明》,在人們的眼前被抹去。

郭明瀚在聲明中說:“黎智英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商人和傳媒人,在世界各地擁有眾多人脈。 他是香港的成功典範。他和我一樣,都是自由、人權、法治和和平抗議的倡導者。他與政治人物、商界領袖、國際媒體和活動家、以及身為前外交官的本人交談是犯罪的說法,真是可笑之極。”

他又說:“我和其他所謂‘共謀’一樣,支持黎智英以及所有在香港被中共盯上的人。英國和美國政府,以及所有主張自由和正義的人,必須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大聲地譴責這場鬧劇,並要求釋放黎智英並結束對香港自由的鎮壓。”

控罪可悲地薄弱

香港高峰會議的組織者,在網上稱為“攬炒巴”的劉祖廸(美國之音/鄭樂捷)

目前在英國流亡的香港社運人士“攬炒巴”劉祖迪亦有被控方指為共謀。他在X上回應指,他和他的組織“攬炒團隊”(Hong Kong Liberty)強烈譴責這宗“捏造指控”的案件,要求立即釋放各被告。

劉祖迪說:“為了策劃政治清洗,司法系統被武裝起來,迫害和監禁一個 76歲的民主派。黎智英並沒有參與我的任何人權和民主倡議工作。”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成員普萊斯(Jonathan Price)指,針對黎智英的控罪是“可悲地薄弱”,這場“做騷公審”應該終結,並立即釋放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