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解散接近兩年半的香港支聯會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2021年9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前年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程序,相隔接近1年半後星期一進行首次案件管理聆訊,但是還未決定正式開審日期。負責本案的主審法官李運驣表示,按目前進度今年11月前無法開審,預計4月底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再決定開審日期。有評論員擔心,3名被告長期被還柙,可能消磨抗辯意志。
1989年成立的香港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一年後,2021年9月底自行宣佈解散,但仍然被當局控告《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4名被告依次為已經解散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處安排代表,以及66歲的前主席李卓人、71歲的前副主席何俊仁和39歲的前副主席鄒幸彤。
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
本案2022年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程序,相隔接近一年半後星期一(2月19日)在高等法院進行首次案件管理聆訊,李卓人及鄒幸彤已經被還柙超過兩年半,而何俊仁一度因健康理由獲准保釋,去年3月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被法庭撤銷保釋繼續還柙。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以及黎婉姬審理,與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民主派初選47人案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一樣,不設陪審團。李運騰與陳仲衡一同處理民主派初選47人案,李運騰亦有審理黎智英國安案,黎婉姬則首次審理國安法案件。
另外,陳仲衡曾批准何俊仁在本案保釋,黎婉姬曾處理鄒幸彤和兩名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及鄧岳君,未有依據國安法實施細則提供資料案的上訴。
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以及高級檢控官吳加悅。首被告已解散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處委聘大律師林芷瑩代表,其餘3名被告,李卓人及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代表;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自行代表。
鄒幸彤質疑法官組成或申請更換法官
李運騰表示,由於本案3名法官都需要處理其他案件,因此這次案件管理聆訊未能確定正式開審的日期,預計審訊需時約70個工作天,以中文審理,他又表示,明白到案件受公眾關注,亦是國安法案件,因此會優先處理,法庭會盡早安排審期,至4月24日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應該可以確定開審日期。
李運騰亦就案件管理下達多項指示,包括鄒幸彤要求控方就控罪提供進一步的控罪詳情,法官指示控方必須在4月19日或之前提交予各方。
鄒幸彤亦質疑審理本案的法官組成,包括黎婉姬曾經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形容該案很多事情都係支聯會國安案的前奏,儘管處理過上訴案,不等於處理本案有偏頗,但比較嚴重的是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有很多涉及PII(公眾利益豁免權的警方搜證材料,涉及對支聯會的觀察等,但是相關材料只有控方及法官可以看到,辯方只能收到絕大部份被黑色墨水遮蓋的文件。
法官李運騰表示,星期一未能處理是否更換法官的陳詞,要求鄒幸彤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及列明理由,並表示如果要更換法官的,可能影響本案開審的日期。最終下令鄒幸彤在3月21日或之前遞交書面申請。
預計11月初之前未能開審
鄒幸彤表示,她將會邀請多名海外專家證人,包括身處美國的教授,對方不懂中文必須以英文撰寫報告。控方代表譚耀豪未有透露控方專家人選,但表明未必是來自香港的專家,可能是中國內地憲法專家,需要把辯方專家報告譯成中文。
鄒幸彤又表示,她打算為專家證人及數名事實證人申請視像作供。法官李運騰追問有多少證人﹖,鄒幸彤回應目前可能有 5至6人。李運騰表示,香港有出入境自為,質疑為何要安排視像作供﹖除非有特別理由不能到香港出庭。鄒幸彤回應表示,需時一個月準備,因為要向每個證人溝通他們個別的處境先。
法庭預計在11月4日前,控辯完成呈遞相關專家證人等報告及回應。李運騰表示,因此審訊無可避免地拖得比較後,無可能在11月之前可以開案。
身穿深藍色外套的李卓人最先步入法庭,他看來精神不俗,笑著向旁聽人士互相揮手,何俊仁隨後步入法庭,他身型略為消瘦、臉色偏黑,在犯人欄坐下後微笑著對旁聽人士揮手。鄒幸彤最後步入庭,她身穿杏色外套、黑色恤衫,攜同一大疊文件,精神奕奕向旁聽人士微笑。
法庭旁聽席爆滿,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及鄧岳君都有到法庭旁聽,反映本案仍然受到公眾關注。
評論員憂長期還柙或消磨被告抗辯意志
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3名前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因為本案分別被還柙超過一年至接近3年,反映幾乎所有國安法案件的被告都不能保釋,長期還柙可能消磨被告抗辯意志,可能對被告不公平。
譚美德說:“我覺得尊重在囚人士的權益的話,是不是要給他(們)一個抗辯理由,令他(們)足以保釋呢﹖但問題上不是的啊,現在幾乎所有國安案件都是不准保釋的,或者那個門檻高到大家都匪夷所思為甚麼這麼高的,其實我們(香港)是不是足以取信於公眾,就是說他們(國安案還柙被告)還有能力去影響到、或者還有能力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呢﹖其實你(當局)關柙了他(們)3年的話,其實我相信他(們)還會有這個能力、或者機會都已經相當、相當之低,既然是這樣又為甚麼不讓他們保釋呢﹖這個我覺得大家都是在等法庭,甚至乎是政府給一個交待、給一個說法香港市民。”
同一法官審理3宗重大國安案 或增加被告時間成本
譚美德表示,支聯會國安案主審法官李運騰同時處理3宗涉及民主派人士的重大國安法案件,包括民主派初選47人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反映國安法指定法官人手不足,以民主派初選47人案為例,由去年2月初開審至今超過1年都未有判決,可見每宗重大國安案件審訊曠日持久,這些時間成本也可能對所有被告造成不公。
譚美德說:“除了它(律政司)沒有這些人(國安法指定法官),而令到大家要承擔這個時間成本,對被告造成不公之外,其實還會看到一件事情,就是說在這個情況底下,對那個法官(李運騰)可能自己那個壓力都很大,因為現在每一次你看到,即是那些國安案件相關的呈堂資料都非常之多,而且都相當煩瑣,有甚麼可能一個人可以搞那麼多東西的呢﹖如果他做到的話,其實他將來萬一那個裁決是被人質疑的時候,其實對他或者對整個司法制度,都不是一個好的影響來的。”
到法庭旁聽化名陳先生的香港市民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負責審理支聯會國安案的主審法官李運騰,同時處理3宗重大的國安法案件,他估計本案可能會拖到明年初才開審。
陳先生說:“先拖著吧,即是它(支聯會國安案)不會這麼快(開)審的,因為那個法官很多案審(理),即是那個主任法官(李運騰)在審理47人案、黎智英案,那麼他怎會”得閒”(有空)審(支聯會國安案)﹖應該會明年的了。”
記者問:“即是你預計都可能要明年(才開審)﹖”
陳先生說:“是啊,明年年初(開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