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解散並且被香港當局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去年9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支聯會一直未有法律代表,法官早前認為,根據法例破產管理署署長是支聯會法律代表的唯一人選。破產管理署的法律代表則認為,支聯會的法律地位問題複雜而且史無前例,需要更多時間決定破產管理署長是否代表支聯會。案件星期一再提堂,法官押後到2月24日再提訊,讓破產管理署確認是否代表支聯會出庭。有學者分析,由官方為一個已經不存在的”法人”指定法律代表,情況確實史無前例,可能影響香港司法的公正,相信這個案例很有象徵性。
有32年歷史、爭取平反六四等五大綱領的全球最大型六四燭光悼念集會主辦單位──香港支聯會,去年8月底被警方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 9月初正式以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甚至終身監禁。
港府去年剔除支聯會公司註冊
案件去年9月10日首次提堂後,支聯會9月底宣佈自行解散,其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去年10月26日晚宣佈,命令公司註冊處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並刊憲即時生效,”支聯會即告解散”。
香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控支聯會一直宣揚支持的五大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的含意,等於推翻中國憲法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意圖是顛覆國家政權。
李家超表示,取消支聯會公司登記和刑事起訴是兩件事,否認相關做法是未審先判,他又認為法庭有規則處理案件,”絕對不會受其他因素影響”。
法官指破產管理署可作支聯會法律代表
案件去年10月28日再提訊時,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關注案中的第一被告”支聯會”的法律地位。羅德泉表示,港府將支聯會由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加上支聯會已經自動解散,他形容情況相當罕見,有如被告人突然離世,認為控方應該釐清支聯會法律地位,以及是否仍然繼續控告支聯會等相關法律問題。
案件今年1月10日再提訊時,法官羅德泉認為,根據法例支聯會被剔除公司註冊前,持有或以信託形式代公司持有的財產及權益,均歸屬於破產管理署署長,因此破產管理署署長是支聯會法律代表的唯一人選,拒絕讓正在服刑的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申請以利害關係方處理支聯會事宜。
鄒幸彤指情況有如政府告政府
其餘3名被告都表示,反對由破產管理署代表支聯會,他們認為如果破產管理署用自己的方法解釋案情以及認罪等,都會對其他被告不利。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情況有如”政府告政府”,批評是”自編、自導、自演”的一個笑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以政府部門作代表,有如”左手打右手”,違反自然公義。
法律代表指情況史無前例需時考慮
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上星期四(2月10日),讓破管理署與控方就支聯會的法律地位,以及署長能否作支聯會代表等問題作討論,其餘3被告獲准旁聽,但不可以發言。
身兼法律界選委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上星期四代表破產管理署署長出庭表示,支聯會的法律地位問題複雜而且史無前例,涉及刑事程序、《公司條例》甚至憲法問題,署方對此很慎重,需要更多時間決定破產管理署長是否可以代表支聯會這個已經解散的團體,向法庭申請再押後決定。
市民憂法律公義是否能彰顯
案件星期一(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數十名市民到法庭旁聽聲援各被告。
化名”真香港人”的旁聽人士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今次支聯會案件的法律地位問題史無前例,擔心法律公義是否能彰顯。
真香港人說:即是我們都不是說讀法律或者懂法律,但是根本以前真的不可以想像的,即是政府派的代表,去為政府要控告的人來做一個法律代表,這個真的是我希望公義是可以彰顯。
過去兩年警方以疫情嚴峻為由,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真香港人"表示,過去30多年他一直堅持爭取平反六四,他認為就算支聯會已經被解散,香港人今年仍然會用自己的方式悼念六四死難者。
真香港人說:即是我想這兩年,市民都是會按他們自己的方式,在家裡也好,或者是用自己的方式(去悼念六四),我覺得會的,因為這個是共同的回憶,真的是民族國家很悲傷的、很慘痛的,我們希望能夠紀念為民族國家犧牲,當年為民主、為公義犧牲的那些年輕人、大學生、市民,我是說在中國大陸六四(事件),甚至有很多(人)是坐牢。
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被控煽動顛覆
"真香港人"又表示,支聯會的全名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1989年成立的時候,是支援中國大陸的愛國民主運動,現在3名前骨幹成員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感到相當難過。
真香港人說:好像包括我們今日、即是現在被審訊的,他們是為民族、為國家而已,如果他們有一絲、一丁點為自己,他(們)可以自己很安逸、很安舒,是不是﹖他們是甚麼人,他們(李卓人、何俊仁)曾經出任過立法會議員、3個人當中有兩個是律師(鄒幸彤是大律師)、資深的律師(何俊仁),另一位(李卓人)是資深的工人運動(領袖)、為了工人的權益,他都不是為自己,都是為了他人,剛剛提到就是為國、愛國,所以這個真的是很光明、很正大、很公義的事情。
旁聽市民批香港司法程序大不如前
化名”旁聽者”的市民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到法庭旁聽是支持同路人,他批評香港的司法程序大不如前。
旁聽者說:現在其實都沒甚麼司法程序的了,全部都是由國安說了算,沒有了以前英殖民政府那些法律程序的了。
”旁聽者”又表示,就算支聯會已經解散,他今年仍然會堅持悼念六四死難者,他又認為這樣是爭取思想自由。
旁聽者說:我們是自由、人民的思想,我們不是共產政權,共產政權就會極權的,不讓你自由思想。
學者憂支聯會被代表影響司法公正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支聯會的案件不是單一事件,他舉例首宗被國安法定罪的唐英傑,懷疑因為不滿被官派律師,寧願放棄上訴服刑9年,他認為國安法下被告”被代表”的問題值得關注,而支聯會的案件,由官方為一個已經不存在的”法人”指定法律代表,情況確實史無前例,可能影響香港司法的公正,更加具有象徵性。
鍾劍華說:即是這一次支聯會就是一個特區政府要向北京表達,決心幫手打壓這些曾經被視為“反中亂港”組織的一個標靶,可能是很有象徵性的一個個案例,所以律政司就堅持要告它(支聯會),就算它已經“死了”、已經“被破產”了,都要告它,但是這件事就很有趣的,即是本身作為一個“法人”,它已經不再存在,你告誰呢﹖是不是﹖而告的過程裡面,沒人委託律師,現在在破產管理署找一個代表律師出來,誰人找他(代表律師)也都不清不楚,所以其實這個是對香港整體司法的一個嚴重破壞。
案件押後2月24日處理
破產管理署的法律代表星期一在法庭表示,還未決定是否代表支聯會出庭,法官將案件押後到2月24日處理,讓破產管理署確認是否代表支聯會出庭。另外3月9日再開庭,處理鄒幸彤提出的一項法律申請。
多名旁聽人士趁星期一(2月14日)情人節,向各被告高聲說”情人節快樂”,亦有人高呼”堅持對抗不公”。法官羅德泉警告旁聽人士不可高聲喧嘩,嚴重可構成藐視法庭,有很嚴重的後果。
案件4名被告分別是,首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第2被告64歲的工會幹事李卓人;第3被告69律的律師何俊仁以及第4被告36歲的大律師鄒幸彤,他們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