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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法庭星期二宣佈裁決,各被告全部一至兩項罪名成立,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全部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戴耀廷及陳健民下午向法庭陳情,請求法庭不必關注他們兩人,只希望不要判朱耀明即時監禁。法官准許各被告保釋,明日繼續聽取4名被告求情。戴耀廷在裁決前發言表示,會繼續堅持下去爭取香港民主。
2014年9月底,爭取香港人有真普選的佔領中環,演變成佔領79日的雨傘運動。包括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在內的9名佔中人士,前年3月底正式被控告”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
數百支持者聲援佔中九子
案件去年11月19日正式開審,經過18日審訊,至去年12月14日完成審訊。法官陳仲衡表示,需要時間消化大量資料和理據,押後4個月至星期二(4月9日)早上裁決。
在法庭宣佈裁決之前,過百名香港本地及國際傳媒記者到場採訪,亦有數百名支持者到場,在法庭門外高舉黃傘及”我要真普選”等標語聲援各被告,並高呼口號。
支持者高呼口號: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抗命不認命﹗
佔中發起人籲港人續爭取民主
首被告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發言表示,剛到達法庭的時候,心情相當平靜,直至見到那麼多支持者,他感到很興奮,並強調會堅持下去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
戴耀廷說:今日無論結果如何,我相信同我一齊、這裡很多的朋友,我們都會繼續堅持下去,爭取香港的民主。
第二被告和平佔中發起人陳健民在法庭外感謝到場的支持者不離不棄,他形容判決結果”一定對每個人有很深影響”,但各被告仍然精神飽滿,最關心的是香港社會如何理解這場運動。陳健民又表示,心情”好平靜”、無怨無悔。
陳健民說:我仍然都是心情”好平靜”,我仍然相信愛與和平的力量,我對於我做的事是無怨無悔的。
第三被告和平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發言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他期望香港人繼續努力,不灰心、不放棄,他又說希望是在爭取的人得到的。
朱耀明說:多謝各位的支持,無論今日審訊的判決結果如何,我期望香港人仍然繼續努力,我們要抗爭,直至我們能夠得到應有的權利,所以無論結果如何,不應該灰心、不應該放棄,希望是在爭取的人得到的,所以請大家無論結果如何,請繼續努力,為香港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
唯一女被告陳淑莊一度激動落淚
第四被告、亦是本案唯一的女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發言表示,生於斯長於斯,希望香港人繼續努力,爭取應有權益及維護香港人的價值觀。陳淑莊談及母親對她的支持,一度激動落淚。
陳淑莊說:生於斯長於斯,能夠有我不同的崗位為我的家服務,是我一生的榮幸,我所得到的,一生受用,我所失去的不值一提,我希望各位香港人繼續努力,為我們的家,為我們愛的地方,繼續爭取屬於我們的應有權利,以及維護我們的價值觀。
9被告全部一至兩項罪名成立
案件原定星期二早上9時半由法官宣讀裁決,法庭內外的公眾席及記者席,全部爆滿,很多市民站立在法庭外看電視轉播。不過,一開庭法官陳仲衡就表示,昨晚檢查裁決理由書時,發現有錯字,需要時間處理,亦要預備判詞的影印本派發,因此將案押後一小時。據司法機構的裁決理由書英文摘要顯示,內文將區域法院的英文”DISTRICT COURT”,串錯寫成”DISTRICT COUNT”。
法官陳仲衡宣讀判決表示,明白公民抗命在香港被認可,但對法庭而言,公民抗命並不是抗辯的理由,裁定被控3項罪名的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首項控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至於他們三人面對的”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全部罪名不成立,另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只有朱耀明脫罪,戴耀廷及陳健民都被裁定兩項控罪成立。
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都被裁定”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另外,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和黃浩銘亦被裁定”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各被告聽到判決後表現平靜。
法官不認同控罪會產生寒蟬效應
法官陳仲衡的判詞表示,佔中三名發起人早於2013年3月協議推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但是當時仍未算是”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直至2014年中國人大公佈8-31決定後,三人決定發動公民抗命,計劃於2014年10月1日實現佔中運動,佔領遮打道,就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法官又表示,三人在2014年9月28日凌晨提早宣佈啟動佔中,只是略為修改原本計劃內容,非法阻礙中環附近的道路及公眾地方,仍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直至同年12月2日三人自首前為止。
至於”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法官表示,主要依賴首7名被告在案中的言論。不過,當中針對朱耀明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以及針對佔中三子的”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罪”,證據不足,因此罪名不成立。
法官特別提及,戴耀廷在佔領現場曾揚言要”迫爆”金鐘及中環,可見阻礙範圍之廣;而他隨即又聲言一定會見到真普選來到香港,法官認為,可見佔領將會是無限期。由此可見,戴耀廷確是”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對於辯方質疑,3名被告被控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過度侵犯示威權,會產生寒蟬效應,法官則認為,控罪不會產生寒蟬效應,也不會壓抑公民抗命於萌芽階段,更不會壓抑人權。
戴耀廷陳健民強調行為出於無私
戴耀廷和陳健民星期二下午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情,強調他們的行為是出於無私,就算因此付上刑事罪責的代價,也是因為他們基於知識分子的信念基礎,以和平和非暴力貫徹運動。
麥高義又表示,這是一宗有特殊動機的特殊案件,戴耀廷和陳健民是出於對香港的愛及對和平的追求,也不在乎法庭對他們二人如何判刑;但是他們懇請法庭關注朱耀明的健康狀況非常嚴峻,不要判他即時監禁。
朱耀明指問題來自”公民從命”
朱耀明則親自求情,由他身世坎坷的童年講起,其間多次哽咽。朱耀明形容,雨傘運動中,他只是一個敲鐘者,希望發出警號讓市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大家良知,共挽狂瀾;他又說,如果他仍有氣力,必會繼續敲鐘。
朱耀明又表示,或許有人說問題源自”公民抗命”,但他認為問題是來自”公民從命”,並引述歷史學家霍華德‧津恩所說”這種從命,讓世上的監牢擠滿小奸小惡的罪犯;大奸大惡者,卻成為國家的領袖。”
法官准許各被告保釋,星期三(4月10日)繼續聽取其餘4名被告求情。各被告步出法庭時,受到全場支持者熱烈鼓掌支持,並高呼我係香港人、我要真普選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