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鍊女”案判決公佈,網民指量刑太輕,追問打拐清查結果

  • 木風

徐州“鐵鍊女”-

中國一家法院週四(4月6日)對震驚中外的徐州“鐵鍊女”一案作出判決。六名涉案人員被判處八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徒刑。 “鐵鍊女”丈夫董志民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罪名是虐待和非法拘禁罪。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州豐縣“生育八孩女子”案件中的其他五名被告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以參與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11年、10年、13年、8年6個月、8年,並處以罰金。

去年一月,網上傳出一段視頻,視頻裡一名據說是江蘇徐州豐縣的婦女兩眼神情恍惚,被鐵鍊綁在一間沒有陽光的屋子裡。這段視頻很快傳遍網絡,引起人們的強烈關注,激起全社會對虐待女性和人口拐賣活動猖獗的憤怒。這是被當局嚴密控制的網絡中出現的一次非常罕見的民意爆發,搶奪了當時中共全力為“北京冬奧”營造的輿論光環。

中國當局的調查確認,這名女子來自云南,名叫“小花梅”,是在1998年年初被被告時立忠和桑合妞從雲南拐騙至江蘇東海縣,後來又將其以5000元人民幣賣給了該縣農民徐某,然後又被人先後以3000元和5000元兩次轉賣,最後賣給了董某。

網絡信息顯示,董某死後,小花梅就落入了董某之子董志民手中,後來通過偽造文件領取了結婚證。

徐州法院說,從2017年以來,小花梅就被鐵鍊捆在那個房間裡,沒有電燈也沒有自來水。

董志民與小花梅育有八個子女。 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對小花梅用“布條繩索捆綁、鐵鍊鎖脖等虐待”。法院說,小花梅被證實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

法院認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及非法剝奪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

法院的判決公佈後,鐵鍊女案成為中國社媒體微博平台上熱搜詞目。許多人對這個判決感到憤怒。不少評論認為量刑太輕,“九年都不夠生育八個孩子的,”“虐待了20年,自己只需要蹲九年。犯罪成本這麼低只會助長惡人”。還有人質疑,判了非法拘禁,可“強奸了這麼長時間怎麼不算?”

也有觀點認為定罪不合理。虐待罪是家庭成員之間適用的,而拐賣和偽造資料形成的婚姻本不應成立。

一名署名“基本常識”的網友發文指出,小花梅案算是“正義拼圖的第一塊”,完整的正義還需要持續的追問。其他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呢?被賣到哪裡去了,如今生活狀況如何?江蘇省去年轟轟烈烈的集中打拐清查行動到底有沒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