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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多名支聯會成員及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傳統進入維園,燃點燭光悼念六四死難者。事後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2名被告,上星期四承認控罪,法官聽取各被告求情後,押後到星期三判刑,其中3名被告獲判緩刑,其餘9名被告判監禁6至10個月。在法庭外聲援各被告的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表示,去年六四是和平集會,部份沒有犯罪紀錄的被告判監8個月,她認為判刑太重。
1989年為聲援中國大陸八九民運創立的香港支聯會,從1990年開始,每年都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
26名民主派參與去年六四燭光集會被控告
截止2019年,香港警方連續30年每年都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每年都有幾萬甚至高達接近20萬人參與,是全球最大型悼念六四死難者的集會,維園燭光如海的照片成為悼念六四最具象徵意義的畫面之一。
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理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支聯會成員及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照傳統進入維園,燃點燭光悼念六四死難者。
事後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已經離開香港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及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12名認罪被告判刑
本案其中12名被告,包括剛宣佈辭職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張文光、朱凱廸、何秀蘭、梁國雄、楊森;工黨主席郭永健;前支聯會常委麥海華、趙恩來、梁國華,上星期四(9月9日)在灣仔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處理,她聽取各被告求情陳詞之後,將案件押後到星期三(9月15日)判刑。
有市民及民主派人士到法庭旁聽聲援各被告,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派初選47人案獲保釋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以及剛出獄的社運人士王婆婆,她撐著貼上英國國旗的黃色雨傘,高呼屬於支聯會五大綱領的主張,包括“平反六四、建設民主中國、結束一黨專政、釋放維權人士、釋放所有政治犯”等口號。
趙恩來:希望香港人亂流下平安
承認各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支聯會前常委趙恩來,在法庭判刑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各被告已經有入獄的心理準備,希望香港人在“亂流下平安”。
趙恩來說:“希望大家都能夠在‘亂流之下平安’,而我們這麼多位被告,都有一個入獄的心理準備,但是都希望其他香港人,或者每一個香港人,都能夠可以安然地渡過這個亂流。”
趙恩來又表示,香港人目前最缺乏的是希望,他呼籲香港人毋忘六四,勇敢地堅持自己的信念。
趙恩來說:“預備入獄的心情,但是都希望這麼多位香港人,都能夠抱持一個希望,以及不要遺忘我們,我們這一件六四事件,在不同的環境之下,都希望大家能夠勇敢地去堅持我們的信念,去擁抱希望,現在我們、我自己覺得香港最最缺乏的是一個希望,但是只要我們不絕望的時候,其實我們香港人都能夠可以度過這個難關。”
法官指判刑需考慮公共衞生危機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時引述上訴庭的說法表示,大型集會往往有潛在風險,因為參與者的情緒高漲爆發暴力事件等,因此即使一個集會沒有任何實質的暴力出現,法庭也必須在判刑上考慮集會引發的暴力威脅,或其他嚴重影響公眾秩序以及公共安全的危機,例如公共衞生,這些情況都有可能判以阻嚇性刑罰。
法官表示,2019年香港發生的社會動盪及暴力事件,雖然在案發的2020年6月已經減弱,但並不是完全消退,同時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開始威脅公眾秩序、公共危機,以及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法官認為,正因如此警務處處長才反對本案的六四集會舉行,法庭判刑時也必須考慮當時的公共衞生危機。
法官表示,明白到支聯會在維園舉行悼念晚會多年,有其象徵意義,但法官認為悼念與維園不一定有關連。在疫情下主辦方可透過其他“有創意的選項”舉行活動,例如網上互動悼念等。
批各被告漠視公眾健康風險
法官認為,疫情下社交距離措施的原意,並非用以暗中阻止人群就共同目的聚集,或者用作打壓工具,而是為了阻止病毒傳播,而各被告漠視以及煽動他人漠視限聚令,後果嚴重。
法官表示,雖然去年參與六四集會的群眾沒有引起暴力,但法官認為各被告公然無視公共衞生危機,完全不關注香港人的安全及健康,錯誤及“自大地”相信他們的的共同目的(悼念六四),比起保障社區及公眾免受嚴重健康風險重要,就算本案最後沒有導致暴力或疫情爆發,也不會減輕各被告的罪責,因此必須判處禁閉式的刑罰。
法官就煽動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分別判監禁1年及6個月為起點,其中何俊仁、陳皓桓以及尹兆堅在本案角色較主動,涉及的兩罪都需要加刑3個月。
3被告緩刑9被告監禁6至10月
法官表示,部分被告在法庭保釋期間干犯本案,同樣需要加刑3個月,在考慮各被告認罪、求情、背景及整體判刑原則等因素後,最終判處12名被告監禁4至10個月。
其中3名被告張文光、麥國華以及梁國華,因為年紀大以及健康、服務社會等理由,分別獲緩刑12至18個月,其餘9名被告判監禁6至10個月。
案中5名被告,梁國雄、何俊仁、陳皓桓、何秀蘭及楊森,因為其他反送中運動案件正在監獄服刑,法官批准本案刑期與其他案件同期執行,因此未有增加他們的總刑期。
陳寶瑩批和平集會判刑太重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與3名成員星期三早上在法庭外聲援各被告,他們高呼“政治檢控可恥、釋放所有政治犯、和平集會無罪、悼念六四無罪、暴政可恥”等抗議口號。
陳寶瑩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去年六四是和平集會,部份沒有犯罪紀錄的被告判監8個月,她認為判刑太重。
陳寶瑩說:“真的判得很重,有很多(被告)沒有犯罪紀錄的人,都要判8個月(監禁),我覺得這個(判刑)很重,因為這個是一個很和平的集會。”
香港人日後表達方式可“見機行事”
記者問及今次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判刑,會否對香港人日後參與悼念六四的活動造成阻嚇﹖陳寶瑩表示,六四的歷史不會被磨滅,她認為香港人日後的表達方式可以“見機行事”。
陳寶瑩說:“歷史是不會被人磨滅的,真的道理、公義這些亦都不會隨便被人扭曲的,最多就是沒辦法能夠公開表達而已,我相信大家香港人這麼多年,即是大家很清楚是發生甚麼事,也知道真相是怎樣的,它(香港人)用甚麼方法表達出來,大家‘見機行事’吧,現在是這樣的了,但是這些東西是真相以及我們的想法,是不會有磨滅的。”
陳寶瑩又表示,香港出現一個“新常態”,就是一些被捕的民主派人士不斷被加控更多罪名,刑期亦可能不斷增加,她認為當局不斷打壓香港人參與和平集會的人權,她感到遺憾。
陳寶瑩說:“現在出現一個‘新常態’,就是抓完之後再繼續去檢控,增加新的罪名,即是‘算舊帳’。我覺得這個就是政府繼續打壓我們的基本人權,打壓我們一些不同的團體,例如好像社民連。我們已經有起碼5個會員都在監獄裡面,當然不單只是(社民連),其他的團體也是有很多的人,我們《基本法》所保障的集會的自由、遊行的自由,也因為這樣現在是被檢控以及‘坐監(牢)’,我當然覺得是非常之遺憾。”
8名不認罪被告11月受審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因早前缺席聆訊,已被法庭發出拘捕令,本案被告人數減為24人。其中4名被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 早前已經認罪,被判監4至10個月。
其餘8被告包括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前秘書蔡耀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不認罪,將於11月1日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