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7-21元朗暴動案判刑 7被告判監禁3年半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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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斥為香港最黑暗的721元朗施暴事件七被告終於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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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7-21元朗襲擊案判刑 7被告判監禁3年6個月至7年

2019年7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記者、孕婦等至少45人受傷,引起社會各界震驚。事隔兩年,8名涉嫌施襲的男子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一人被判無罪釋放;當中兩人承認暴動罪,5人經審訊被判罪名成立;7名被告星期四7-21事件兩周年翌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分別被判監禁3年6個月至7年,法官批評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於無差別襲擊。民主黨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認為7-21事件最重要是徹查真相,包括為何當晚有白衣人會聚集,以及誰是主謀等。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7月21日晚發生在元朗西鐵站一帶的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警方被指延誤到場調查,沒有即時制止暴力攻擊,造成至少45人受傷,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記者、孕婦、老人、小孩等,其中一名傷者甚至一度性命危殆。

首宗7-21白衣人暴動案判刑

7-21元朗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引起各界譁然,質疑有“警黑勾結”,成為之後警民衝突愈演愈烈的轉捩點;示威者經常高呼“7-21唔(不)見人”的口號,批評警方未能及時保護市民。這宗事件也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事發後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新加坡、台灣、澳門等國家及地區,一度對香港發出旅遊警告。

事隔兩年,首宗涉及7-21事件施襲的白衣人暴動案,也是反送中運動其間的第一宗被告不是示威者的案件。案件涉及8名被告,他們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名,星期四(7月22日) 7-21事件兩周年翌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件首被告55歲的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早前獲判無罪,當庭釋放。據網媒《立場新聞》星期三(7月21日)報道,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已就王志榮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7名被告暴動傷人等罪判監3年半至7

其餘7名被告,當中兩人早前承認暴動罪,5人經審訊被判罪名成立;第2被告48歲的電纜技工黃英傑被判監3年6個月,第3被告48歲的二手車鎖售員林觀良被判監4年8個月,第4被告43歲的汽車鎖售經理林啟明被判監4年8個月,第5被告60歲的燒烤場東主鄧懷琛被判監7年,是區域法院最高的刑期;第6被告57歲的貨車司機吳偉南被判監4年,第7被告61歲的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被判監3年9個月,第8被告40歲的機械技工蔡立基被判監6年。

主審法官葉佐文判刑表示,案發當日白衣人自組武裝力量,手持自製的“保衛元朗、保衛家園”標語牌,宣示元朗為必須自行執法的受難家園,將警察淪為配角。

法官又批評白衣人來去時濫用中國國旗,將“迷你版”的中國國旗綁在藤條末端,一邊搖旗吶喊,一邊用來打人,同時也用棍或藤條毆打或擲物襲擊閘內的無辜巿民,嘗試出閘的人便被打。被困在車廂的人也不敢越過兇惡地圍在車門持棍、藤條或擲物的白衣人,法官認為這些行為實質上是非法禁錮,以及無差別襲擊市民。

法官批無的放矢集體私刑判阻嚇刑期

法官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這樣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引起巿民極大恐慌,法庭必須判處施暴者具阻嚇力的刑期。

法官又表示,案發當日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到場後,只是安撫閘內人士不要驚慌,以及不要與閘外的人衝突,他又表示已經聯絡警方,呼籲市民等候警方到場。

法官認為,第2被告黃英傑在沒有目擊林卓廷的行為下,已經即時有定論去責罵林卓廷“帶頭搞事”,又指責黑衣人打人,同時無視白衣人打人的暴力行為,反映他是有預謀去元朗站,偏坦白衣人而責罵林卓廷和黑衣人,並非到達車站閘機前,因為見到林卓廷和黑衣人的某些行為,才促使他要指罵他們。

至於刑期最重被判監7年的鄧懷琛,法官表示,他擔任指揮的角色,目睹其他白衣人在受害人倒地後仍然繼續施襲,形容這些是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法官表示,鄧懷琛先後用手、遮(雨傘)柄及棍打人,之後又與其他人在朗和路上非法禁錮了一名男子,法官表示,就鄧懷琛被控的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等4罪判監7年,亦是區域法院的最高刑期。

7-21受害人批刑期太輕真相未明

在7-21當晚遇擊,背部被多名白衣人用籐條等打到傷痕累累的廚師蘇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對7-21案的著眼點並不是各被告被判監的刑期,而是事件會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日,他批評警方花了兩年時間,只是拘捕數以百計涉嫌施襲的白衣人當中的數十人,被帶上法庭的甚至只有8人。

7-21事件遇襲受傷的廚師蘇先生表示,首宗白衣人暴動案判刑太輕 (美國之音湯惠芸)

蘇先生說:“我常常說,我的著眼點永遠都不是判(監)多久,即是對我來講他(被告)判(監)多久,其實意義不大,因為為甚麼呢,其實打我的都不只7個(人)、都10幾個(人),離遠聚集甚至上(元朗)西鐵站的都差不多100人,其實隔了兩年了,它(警方)都只是‘拉得’(拘捕)幾十人,以我所知還要包(括)林卓廷以及一些黑衣人的,它(法庭)現在判都只是判得7個(被告),那麼這7個的代表、即是那個意義上有多大呢﹖這個就是我最Concern(關注)的問題。”

對於這次判刑,蘇先生認為不夠長,未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尤其對應其他法官針對示威者的判刑,這宗涉及無差別襲擊的案件,他認為判刑是太輕。

蘇先生說:“如果單純就說那個刑期,你問我,我當然就覺得不夠。即是你見到7-21當晚就是一班人,即是你見到他(們)也沒有一個主張的,他們沒有主張任何事情,跟著就是真的進行一些無差別的襲擊、見人就打,即是發生一些這麼嚴重的襲擊問題的時候,其實到頭來出到來(刑期)最輕那個都是判(監)3年多4年而已,你對應差不多同期或者最近那些判案,見到有些(示威者)可能只是有支鐳射筆,又或者可能擲水瓶、擲些甚麼,都已經是判3、4年的了,在這個比較下你就會覺得3、4年對他們(白衣人)來講,即是太輕了,因為他們是很誇張的襲擊來的。”

批評警方沒積極徹查7-21事件真相

蘇先生表示,事發兩年來警方只是在去年聯絡他到警署辨認疑犯。但是相隔一年之後,他實在難以認出襲擊他的白衣人的樣貌,他批評警方沒有積極徹查7-21事件真相。

蘇先生說:“講我都是了,隔了一年跟著它(警方)才找我做一個認人,我都說隔了一年真的很難認啊、認不到啊,怎樣認呢﹖當晚已經很混亂的了,你還要隔了一年才叫做找我認人,即是尤其是你上網這麼多(影)片,這麼多相(片)之類的,其實所有很多(白衣)人的樣(子)是很清楚的,甚至分分鐘上網很多人已經即是做過”人肉”的搜索,找到有名(字)、有樣(子)、有對比圖,這些其實全部你(警方)都是看到的,為甚麼警方不做呢﹖不去”拉人”(拘捕)呢﹖究竟它真的做不到,還是它不肯做呢﹖即是其實你又是對比現在很多案件,你都看到很多可能示威者出來,可能已經蒙了面、或者擲一下東西,可能做一些很簡單,或者很少片段拍到,它(警方)都可以”拉(抓)到人”,那為甚麼相對、對比這邊7-21它做不到呢﹖是了,都是那些問題,它不做呢,還是不肯做呢﹖”

有白衣人支持者手持迷你中國國旗(美國之音湯惠芸)

不同意林卓廷帶黑衣人“入元朗搞事”

對於有大批自稱元朗鄉民星期四到法庭外聲援被判監的白衣人,指責法官判刑太重,並且高呼“沒有林卓廷、沒有7-21”等口號,蘇先生表示,不認同7-21事件的起因是林卓廷帶黑衣人“進入元朗搞事”。

蘇先生說:“即是類似那些人,他們都是親政府的人,即是你看到他們就是有這種說法,就是說所有事情都是林卓廷做的,白衣人是守衛元朗的、無辜的。即是他們的說法是這樣的,但是永遠他們就是不會提出證據,不會有任何、即是support(支持)到他們說法的一些東西拿出來的。即是永遠就是他們有他們說,就算好像我們那樣,你說林卓廷帶人(進元朗),但是好像我呢,我在林卓廷入(進)來(元朗)之前已經被人打了,這些怎麼算﹖他(們)要嗎當看不到,再不是就直接純粹說你‘唔好彩’(運氣不好),那麼為甚麼我會‘唔好彩’(運氣不好)呢﹖這個才是重點啊。”


學生組織指判刑不能癒合港人傷口

7-21事件兩周年當晚在元朗西鐵站擺街站,呼籲市民關注7-21事件真相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秘書長陳枳森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法庭的判刑未能夠解開“警黑勾結”等疑團,亦不能夠令香港人在事件中的傷口癒合。

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秘書長陳枳森表示,法庭的判刑未能解開7-21事件涉及”警黑勾結”等疑團(美國之音湯惠芸)

陳枳森說:“其實我們不可以說那個(法)官是判得好,因為我們知道這些人只是寥寥中的幾個人而已。而是還有很多人、很多人都未被判刑,很多人無差別襲擊市民的白衣人都未被判刑,而且裡面當中都牽涉到不少那些‘鄉黑勾結’,以及當中為甚麼(事發)當時警察失信的原因,是那時候(有)一個‘無警時份’(沒有警察的時候),這些永遠都是香港人的傷痛,永遠都沒辦法去以一個判刑,去令到香港人可以得以療癒,或者得到醫治,這個也是同時告訴我們還要繼續堅持,我們去講7-21的真相。”

憂官方改寫7-21等歷史真相

陳枳森表示,他們堅持在7-21事件兩周年的時候擺街站,是不希望讓官方改寫7-21事件的真相,尤其去年拘捕林卓廷等人,控告他們7-21暴動罪時,警方將7-21事件由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形容為黑白兩派人士互相打鬥。

陳枳森說:“現在政權其實很用力去改寫7-21,無論這些歷史事件,7-21也好,可能甚至遲些它講8-31,其實它(當局)改寫到另外一個新的故事,其實它想將自己在2019年所做的惡行去‘洗白’,所以其實現在所講的‘黑白顛倒’,其實可能是在我們日常發生,好像今日那樣,可能一本的(兒童)繪本,今日言語治療師工會的繪本,都會被人說是一個煽動的刊物,去煽動一些幼童去做一些非法的行為,即是現在政權是用一個很荒謬的模式,去解讀過去它們所做的行為,去嘗試抹改歷史,而且現在我們很容易就會發生,就是一個原告會變被告的一個事情出現,這些事情會經常發生,但是我們都不可以麻木,我們都要繼續去堅持去發聲。”

民主黨促警方盡快緝拿所有嫌疑人歸案

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委員莊榮輝星期四發新聞稿回應7-21首宗白衣人案判刑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但他認為7-21事件最重要是徹查真相,包括為何白衣人會聚集,誰是主謀。

民主黨中委莊榮輝發新聞稿促請警方徹查7-21事件真相,包括為何白衣人會聚集打人,誰是主謀(美國之音湯惠芸)

莊榮輝表示,現時被定罪落案起訴的白衣人不足10個,而當日在元朗集結並且手持武器無差別追打市民的白衣人有超過100人,希望警方能盡快緝拿所有嫌疑人歸案。

莊榮輝又表示,警方高層多次表明“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但721案至今只有8人被帶上法庭,幕後主謀以及其餘過百名有份參與施襲的白衣暴徒仍然逍遙法外。

莊榮輝表示,為避免市民指責警方“包庇白衣人”,當局應竭盡全力緝拿所有兇徒歸案,否則警隊當日遲遲未趕抵案發現場,再加上現在放過煽動暴力及策劃者,以及大部份白衣暴徒,難免令市民質疑警隊執法是否“不偏不倚,一視同仁”。

有白衣人支持者不滿法官判處7名涉及7-21暴動案的被告入獄3年半至7年,有人辱罵法官,有人在外套背部寫上廣東話諧音”狗官”的大字(美國之音湯惠芸)

被告家屬指冤案”網紅促國安法查法官

據多家香港傳媒統計,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警方至今一共拘捕63人,包括48名“白衣人”以及15名“非白衣人”,事件中一共有15人被控暴動等罪,當中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而涉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告的案件,排期於2023年3月27日開審。

48名被捕的“白衣人”中,至今只有8人被起訴暴動、傷人等罪,亦即是星期四判刑的首宗7-21暴動案,首被告無罪釋放,其餘7人被判入獄3年半至7年。

有被告家屬及支持者在法庭聞判時高呼“判刑不公”、“不公平審訊”等口號,法庭外亦有支持及不滿白衣人的市民互相叫罵,有市民辱罵法官,有人在外套上寫上“苟倌”(廣東話諧音“狗官”)兩個大字,大批軍裝警員在場拉起封鎖線維持秩序。

有白衣人支持者在法庭外拉起大型橫額,抗議首宗7-21白衣人暴動案法官判刑不公(美國之音湯惠芸)

多名被告家屬不滿判決,星期四下午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形容這是“冤案”,親中的KOL(網紅)“華記”楊官華聲稱,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主持公道,他又促請廉政公署以及國安法介入,調查處理案件的法官“有無收錢”(有沒有收受利益)。

香港司法機構表示,任何試圖向法官或司法機構職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司法機構表示,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司法機構又表示,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