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香港反送中運動白熱化期間,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當晚到場協助市民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年1月與多名受害人向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民事索償,希望還原事件真相。事隔一年多,因國安法案件被還柙赤柱監獄的林卓廷透過黨友代表,宣佈終止控告鄧炳強。代表林卓廷的民主黨中委莊榮輝表示,林卓廷考慮到最近香港政治和法治狀況,以及自身自由無期等因素,難以繼續這個漫長而複雜的訴訟。律師團隊成員何俊仁批評警方隱瞞7-21事件的真相,對於案件因為時間、金錢等因素被迫終止,他感到遺憾。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年1月21 日,元朗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半週年,聯同多名事件中的受害人召開記者會宣佈,事件中共有8名傷者向法院入稟民事訴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控警方在事件中沒有履行職責保護市民,就事件導致多名無辜市民受傷,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並希望透過是次入稟,可以還原事件的真相,以及追查警方在事件中的部署和責任,期望法庭可以彰顯公義,還傷者一個公道。
林卓廷等7-21受害人終止向鄧炳強索償
事隔超過15個月,林卓廷因參與去年民主派立法會35+初選,今年2月28日與另外47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提出控告,被法庭拒絕保釋,被還柙赤柱監獄超過兩個月。
林卓廷透過黨友民主黨中委莊榮輝,以及身兼律師團成員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等人代表,星期三(5月5日)在民主黨總部召開記者會,宣佈終止向鄧炳強索償的民事訴訟。
莊榮輝在記者會引述正在還柙的林卓廷表示,他徵詢過法律意見以及案中其他8名原告人的意願,亦考慮到最近香港的政治和法治狀況,認為難以繼續這個漫長而複雜的訴訟。
莊榮輝表示,林卓廷有申請”6-12人道基金”支援訴訟費用,他希望終止訴訟可以騰出資源,協助更多反送中運動有需要的香港人。
莊榮輝又表示,林卓廷認為7-21事件的是非曲直,”公道自在人心,必然載入香港的史冊”,他會利用其他有關7-21的案件,包括他被警方控告7-21暴動罪等機會,希望在法庭上還原事件真相。
莊榮輝說:林卓廷認為,7-21的是非曲直,“公道自在人心,必然會載入香港的史冊”,林卓廷他會堅守、守護7-21的史實,就被控告7-21暴動,以及被控披露廉署7-21調查的案件,他會抗辯到底,捍衛真相,而何君堯的誹謗案,他亦都會做到去最後的,做到最後即是不會退讓的。
原告人形容有如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
案件其中一名原告人、民主黨中委冼卓嵐在記者會上批評,律政司處理這宗民事索償案的時候,用了很多司法步驟,包括向法庭申請剔除這宗案件,警方亦聘請多名資深大律師代表,撰寫答辯書,他形容案件到目前未開審已經是”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他們在財政壓力等因素下,決定終止索償。
冼卓嵐說:面對這個案件接下來有機會很大的一個財政壓力也好,或者是一些不同情況的壓力,我們有這樣的決定,加上在6-12基金的援助之下,我們都希望這些資源可以給予更加多不同的香港人,繼續去支援他們,因為這些司法程序,這些壓力就給人一個感覺,好像 “未見官就先打三十大板”,所以我們同林卓廷都有一個這樣的意願,就是希望在這宗案件裡面做一個終止申索。
何俊仁指舉證警方蓄意失職不容易
身兼律師團隊成員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記者會上表示,他看過大量有關7-21索償案的證據之後,認為有合理勝訴的機會,希望透過案件為7-21的受害人討回公道,不過, 不過,他坦言要證實警方有蓄意失職,舉證確實不容易。
何俊仁說:當然最重要是為7-21的受襲擊的市民取回公道,最重要一件事情,就是在過程裡面,是要使到警方披露很多從未曾披露的,或者尚在隱瞞的事實,這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個案告警方在這個情況之下要賠償,在法律方面那個舉證責任是相當重的,因為不只是疏忽這麼簡單,是要說它(警方)是蓄意失職、蓄意去失職,這個蓄意的失職是要很充份的證據。
何俊仁表示,警方聘請多名資深大律師傾盡”洪荒之力”抗辯,撰寫超過100頁的抗辯書, 他估計案件開審可能會拖延兩三年才有結果,如果敗訴更需要賠償警方大筆訟費,林卓廷認為用這個方法申張公義實在太貴,他亦失去了信心,林卓廷強調, 會透過被警方控告7-21暴動罪等機會,披露事件的真相。
何俊仁說:目前我看來,兩年後都不知道拿不拿得到開始(訴訟)的文件,但是跟著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相信對方所花的費用,而導致我們可能的風險,要付給對方的費用,如果倘若不利的話,是會比原本所估計的是多很多的。有鑑於近來的發展,剛剛林卓廷都講了,第一、用這個方法來申張公義真的太貴了,他亦失去了信心,第三、如果有錢的,希望留給一些更加需要的人,現在很多官司要打,他亦都相信,這個檢控他的7-21(暴動)這個刑事案件,他一定會全力以赴,透過作供、透過他及相關的人的作供,彰顯這件事的真實,以及最後的公義。
礙於時勢終止案件感到遺憾
何俊仁表示,林卓廷入稟民事索償時,沒想過自己會由”原告變被告”,後來被警方控告他在事件中涉嫌參與暴力,亦未想過會因為國安法未審先被收監,加上林卓廷目前身負7、8宗案,目前正被還柙已經身力交瘁,他又擔心索償案持續下去會影響家人,決定終止案件。
何俊仁說:大家都想做,但是今日在這樣的時局裡面,其實有甚麼理由,不是警察去做這些事情的嗎﹖由於警察不做,所以我要迫它(警方)披露真相,才要做然後將警察變做被告,其實我們的當事人是沒有興趣取甚麼賠償,取甚麼錢,有甚麼意思呢﹖拿得到它幾多錢呢﹖不是這樣的,只是想知道真相,要向公眾交待為甚麼警察沒有人、不見人,為甚麼不接受人們報案,為甚麼見到有人打人你(警察)還走開,為甚麼要跟人家(白衣人) “拍膞頭”(肩膀)﹖你有多少東西、其實我相信還有很多資料沒拿出來的。
何俊仁坦言,已經花了很多心力去處理這宗案件,看了很多7-21事件相關的錄影片段,每次都勾起受害人很多痛苦的回憶,可惜礙於時勢不得不終止案件,他感到遺憾。
何俊仁說:但我相信這個民事程序是做不到我們想要做的事,除非真的要很多時間、以及金錢,但是在今日是不值得這樣做,所以我見了林卓廷幾次之後,我跟他都談了不只一次了,都是作出這個(終止訴訟)的決定,我是支持的,雖然是感到非常之遺憾。
林卓廷7-21暴動脫罪不代表真相大白
記者問及,法庭之前審理首批7-21暴動案涉嫌襲擊市民的白衣人,控方完全沒有傳召警方證人出庭作證,是所有反送中運動案件前所未有,林卓廷就警方控告他涉嫌7-21暴動案出庭作供的話,如果控方同樣不傳召警方證人,林卓廷作供時能否還原事實真相﹖
何俊仁回應美國之音提問表示,林卓廷面對警方控告他7-21涉嫌參與暴動罪,首要是洗脫罪名,他表示以初步證顯示,有信心林卓廷可以脫罪,但不代表真相可以大白,他認為事件其實可以避免,批評警方隱瞞7-12事件的真相。
何俊仁說:他(林卓廷)脫了罪,是不是等於這件事(7-21)的真相就大白呢﹖因為問題就是這件事本身是可以避免的,因為當日(下午)5、6點,已經很多(白衣)人聚集,已經開始打人了,這麼多人去報警,警方中間那幾個鐘頭做了些甚麼呢﹖為甚麼(派人)去了(巡查)之後,這麼快又走回來呢﹖第一次又這麼快撤退呢﹖變成第二次襲擊呢﹖為甚麼去到鄉村那邊見到那些白衣人,又跟他(們) “拍膞頭”(肩膀)呢﹖又說他(們)沒有武器呢﹖其實個個都拿著一些武器,為甚麼會是這樣呢﹖這些我們是很難知道真相的,雖然有很多人告訴我,警方有很多Lot Book(排班紀錄),很多裡面的資料打官司可以拿出來,現在它們不會給你的了,你明白嗎,因為你不告下去了,它一定會 “拖死你”,亦都不會給你,它有很多資料是它內部的,我相信它是完全不會披露的。
何俊仁批評警方隱瞞真相
何俊仁表示,監警會的報告對警方處理7-21事件的手法亦有批評,他認為警方在事件中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非常敏感,可能涉及時任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
何俊仁說:7-21(事件)裡面我想真的太多、太多東西是不可告人的,將來如果大環境有了改變,這樣就 “另計”了,這件事大家都知道那個敏感性,因為直接牽涉到很大可能就是當時的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是很簡單,因為當時很多人告訴我,最後就是他決定的那些東西,怎樣調動之類,就是這樣、這件事很簡單,他不是不知道、一早知道,兩三日前已經知道那一晚會有事的,一個星期前已經facebook都有(消息)了,講明要 “教訓”的,要教訓 “這班人”,進來(元朗)那班人,但沒講明那些人,總之進來的人,但是將來歷史事實會怎樣呢﹖我都相信有一日會、希望會真相大白。
林卓廷質疑警方違背《警隊條例》
林卓廷入稟民事索償時批評,7-21當晚警方一早收到情報,居然蓄意縱容黑幫無差別襲擊市民,”無預防、無阻止、無拘捕”,違背《警隊條例》第十條”警隊的責任”,包括維持治安、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防止損害生命及損毁財產、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以及普通法警察履行保護市民的責任。
元朗7-21事件又稱為”元朗恐襲”,當日是反送中運動持續超過1個月,港島區有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獨立調查、捍衛法治、守護真相、重申五大訴求遊行”,當晚大批穿著白衫、手繫紅繩疑似有鄉事及黑社會背景的人士,在雞地及港鐵元朗站手持籐條、木棍、鐵通等武器,無差別襲擊途人和列車乘客,多人血流披面,有女性指被襲擊時遭到非禮,穿著制服的消防處救護員為傷者急救時也遭到白衣人襲擊,。事件至少有45人受傷,當中包括孕婦,有1人危殆,5人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