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李家超今年初突然加快速度,推動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立法,由1月底展開公眾諮詢,到3月23日正式刊憲實施,只是花了1個半月的時間。而23條正式實施後,保安局以披露相關細節或會影響香港及中國國家安全為理由,拒絕透露拘捕及檢控數字,不過,據香港傳媒統計,截止今年6月底23條實施短短3個月內,已有至少11人因相關罪行被拘捕及檢控。有學者分析,23條立法改變了香港的社會性質,可能影響經濟發展。
回顧2024年香港的政治局勢,最受關注的是首位警察出身的特首李家超,今年初突然加快速度,推動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由1月30日展開公眾諮詢,到3月19日立法會召開特別大會同一日完成二讀及三讀,並且罕有地全票通過23條香港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只是花了1個半月的時間,並於3月23日正式刊憲實施。
23條正式實施後首當其衝的案例,是年約33歲、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香港社運人士馬俊文,他被指控在2020年間多次在公開示威中叫喊”光時”等鼓吹“港獨”的口號,2021年被裁定《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成立,經刑期上訴後被判監禁5年。
據多家香港傳媒報道,馬俊文在監獄行為良好,可獲扣減約三分一刑期,原定今年3月25日提早獲釋。不過,23條草案3月23日刊憲生效之後,收緊國安囚犯提早出獄的門檻,在獲釋前兩日被通知不獲減刑,馬俊文成為23條生效後,首例國安囚犯未能提早獲釋,最遲延至2025年11月才能出獄,即是要多服刑超過一年半。。
馬俊文不滿未能提早獲釋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署做法違反程序公義,是23條生效後首宗司法覆核,案件10月2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案件上星期五(12月6日)被裁定敗訴,馬俊文需要繼續服刑。
法官李運騰在判詞表示,國安法罪犯與三合會罪犯相似,具有重犯的風險,而23 條之下的減刑安排,顯然就國安法罪犯能否提前釋放,提出更嚴格的條件。
判詞又表示,即使囚犯有”合理期望”因行為良好可以獲得減刑,但申請人馬俊文未能解釋與國安評估有任何關係,而本案的重點是,即使本案不獲轉介至委員會考慮減刑,囚犯的刑期都不會長於法院判處的刑期,不屬於額外懲罰,法官甚至認為相關做法有助囚犯更生。
至於提早釋放馬俊文會否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判詞認為,應充分考慮國安委的意見,法院亦應”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馬俊文司法覆核敗訴,反映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到行政機關的影響。
23條實施後收緊法例生效前後被判刑、涉及危害國安罪行囚犯提早獲釋的門檻,相關人士必須獲得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才可以獲得減刑。
除了馬俊文因為23條實施後不獲刑期扣減的案例,當局未有單獨交待23條實施接近10個月以來的拘捕及檢控數字。
保安局長鄧炳強今年6月底召開記者會,交待今年頭5個月的罪案數字表示,截止今年6月底合共有299人因《港區國安法》及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關案件被拘捕,當中175人被檢控,156人已定罪或等候判刑。
鄧炳強表示,由於23條相關罪行及行為較為敏感,不適宜臚列各項罪類相關數據,他又說,披露細節或會影響香港及中國國家安全,以及當局的調查工作。至於為何當局以往會公布《港區國安法》的拘捕及檢控數字,而23條立法後則改變做法。鄧炳強重申,相關罪行較為敏感,當有檢控時法庭及公眾都會知悉。
據香港網媒《集誌社》記者整理資料,嘗試還原因國安法及23條的被捕人數,發現截至今年 6 月 21 日,至少有 157 人涉違上述兩項國安條例被拘捕,其中 146 人涉《港區國安法》。而 23條生效未夠3個月,已經至少有 11 人被拘捕或起訴。
今年反修例運動5周年,保安局6 月 12 日首次引用《維安條例》第 89 條,將流亡英國、被國安警通緝的多名香港社運人士,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以及蔡明達6人,列為”指明潛逃者”,施加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其他人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拖,並且暫時吊銷霍嘉誌的執業資格、暫時罷免蔡明達及蒙兆達的董事職位。
而6-12 包圍立法會5周年同日,一名27歲男子諸啟邦被指在石門港鐵站,身穿”光時”衣物,並且戴上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英文縮寫”F.D.N.O.L”黃色口罩被警方拘捕。
諸啟邦被拘捕兩日後, 6 月 14 日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的煽動等罪行,成為23條實施後首宗被檢控的案例。
鍾劍華分析,保安局拒絕透露23條生效後的具體拘捕及檢控個案,反映當局希望帶出政治威嚇的效果。
鍾劍華又表示,23條立法改變了香港的社會性質,可能影響經濟發展。
當局表示,23條立法後有助香港經濟發展,不過,《明報》政治專欄”李先知”今年 3月15日引述消息指,去年年中開始香港人掀起一陣北上消費熱,至今這股熱潮仍然持續。
專欄表示,大量港人淨流出,令香港飲食零售業界叫苦連天,專欄筆者聽聞,有飲食界人士私下估計,未來一段時間會有3千食肆結業,佔目前香港有效食物業牌照3萬多個的一成左右。
因應香港的結業潮,有網民甚至在社交網站成立名為”香港執笠(結業)”的關注組,分享全香港店舖結業的消息,包括餐飲、零售、小店以及大集團。
前中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港府在23條立法之後應該要做到維護中國國家安全,以及維護《基本法》賦予香港人各種自由以及權利之間取得平衡,如果是相關檢控是”因言治罪”、令香港人失去了免於恐懼的自由的話,這樣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會受到影響。
劉夢熊又表示,23條立法後仍然應該恪守《基本法》賦予的各種新聞及言論自由,他認為港府應該集中精力鞏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且做好國際遊說工作。
對於23條立法諮詢文件多次提及,參考多個西方國家的國安法,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北京以及港府官員多次提及,美國、英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都有國安法,為何它們可以有國安法,但是批評香港就23條立法﹖甚至批評西方國家”雙重標準”。
陳家洛表示,要比較的時候很多西方國家都是民主自由的社會,但是香港沒有同等的民主政制,因此不能與西方國家的國安法類比。
陳家洛說:你(港府)要比較的時候人家是民主自由社會,我們(香港)不是的時候,那麼你怎樣比較呢﹖是不是說如果想去引用人家的國安法做例子的時候,但我們不喜歡去處理人家是民主自由社會的事實,尊重人權的傳統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自己隨意去選擇要甚麼不要甚麼﹖這個(23條立法)諮詢文件就正正讓人家見到一個這麼大的邏輯的謬誤嘛,所以(西方國家)其實是沒有雙重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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