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Rep. Chris Smith)和委員會共同主席、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傑夫·默克里(Sen. Jeff Merkley)星期四(12月21日)發布了一份緻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的信函,要求他依據《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對負責懸賞海外活動人士的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實施制裁。
信中說,2023年12月14日,在中國共產黨的影響力下,香港當局對被控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HKNSL)的海外活動人士發出了5份逮捕令,並懸賞100萬港元(128,000美元)。其中兩名被懸賞的人,一名是美國公民,一名為美國居民。香港當局令人髮指地試圖恐嚇和壓制在美國從事和平政治活動的美國公民,令人憤慨,不能不採取行動。我們敦促政府迅速採取行動,對這項應受譴責的跨國鎮壓行為的肇事者實施制裁。我們也敦促你與國會合作,解決跨國鎮壓問題。
這封在12月19日簽署的信說,1997年香港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諾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持香港的自治和民主。儘管有此承諾,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仍實施了嚴厲的司法改革,削弱了香港執法部門的獨立性。中共透過其香港當局作為代理人,毫不掩飾地侵蝕了香港的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
這封由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委員會共同主席、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傑夫·默克里,眾議院美國和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主席邁克·加拉格爾(Rep. Mike Gallagher)和委員會首席民主黨議員拉賈·克里希納莫提(Rep. Raja Krishnamoorthi)共同簽字的信指出,2019年夏天的合法民主抗議活動遭到中共在2020年單方面頒布、旨在封鎖香港異見聲音的嚴厲的《香港國家安全法》的打壓。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國家安全法》中有關於域外管轄權的規定,為香港當局打擊世界任何地方持不同政見者和批評者,無論其國籍或居住國,鋪平了法律途徑。
美國認為《香港國家安全法》公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香港自治和民主的承諾,因此作為回應,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的基礎上,通過了《香港自治法》,並發布了第13936號行政命令,追究侵蝕香港自治權的人的責任。美國絕不能對中共和香港當局將鎮壓長臂伸向美國領土、威脅居住在美國的民眾的公民自由視而不見。
在此背景下,我們要求你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確定以下香港和中共安全官員是否符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香港自治法》和《第13936號行政命令》規定的製裁標準。
這些中共和香港官員是: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Paul Lam Ting-kwok, Hong Kong Secretary for Justice),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Raymond Siu Chak-yee, Hong Kong Commissioner of Police),警務處助理處長趙詠蘭(Margaret Chiu Wing-lan,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 National Security),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Dick Wong Chung-chun,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 National Security),香港警務處高級警司(Bruce Hung Ngan, 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香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Maggie Yang Mei-kei, Hong Kong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和中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董經緯(Dong Jingwei, Director of the Offic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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