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施了近六年的舉報人項目,在鼓勵人們舉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遏制金融犯罪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該機構不久前向美國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顯示,這個舉報項目2017財政年度業績豐碩,追繳非法金融欺詐所得超過6億美元,為舉報人提供了將近5千萬美元的獎金。
舉報人項目主要特點
舉報人,又稱吹哨人(whistleblower),是指揭露某一機構內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知情人。為了應對2008年的金融危機,美國國會2010年通過實施《多德-弗蘭克法案》,旨在對美國金融監管體系進行大規模改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2011年設立的舉報人項目是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
這個項目有三大特點。第一,身份保密。SEC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舉報企業違反聯邦證券法行為者的身份,第二,為舉報人提供反報復保護。企業若對舉報其可能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SEC有權展開調查並提起訴訟。即使舉報信息是錯誤的,企業也不能對舉報人採取不利行動,否則有可能面臨罰款。第三,為舉報人提供獎勵。舉報人的線索如果成功促成政府對違法者處以1百多萬美元的罰款,可獲得罰金的10%到30%作為獎勵。
舉報者必須向SEC舉報,才有資格獲得獎金。但是,舉報人如果在向SEC舉報之前,在公司內部進行了申訴和舉報,獲得的獎金數額要更高。聯邦最高法院正在審理一個案子,考慮是否把舉報人資格擴大到在公司內部舉報者。
違反證券法的海外欺詐
據華盛頓市律師馬修·斯托克(Matthew Stock)介紹,SEC舉報人項目只涉及與違反聯邦證券法有關的欺詐。他特別列舉了涉及海外欺詐行為的犯罪。
第一個欺詐行為與國會通過實施的《海外反腐敗行為法》有關,例如一家在美國註冊並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海外設有分公司,它為了商業好處或得到招標賄賂外國官員。第二個欺詐行為涉及公開上市交易公司的內部監管違規,具體說就是在財務報告中虛報和誇大收入利潤,以誤導投資者。
斯托克律師說,第三個欺詐行為涉及EB-5移民投資項目,受害者很多是中國投資者。據悉,這個由國會1990年批准設立的旨在刺激美國經濟的投資移民計劃規定,投資者如果向州政府特批的“目標就業區”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即可獲得綠卡,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也包括在內。
斯托克說:“我們看到,在美國,濫用投資者資金,違反這個項目的聯邦證券法的情況急劇增多。例如你依據EB-5移民投資項目投資某個項目,但是這筆投資卻被人用於其它項目,從而嚴重危害了投資者得到綠卡的機會。”
SEC2017財年業績豐碩
根據SEC舉報人辦公室2017財年年度報告,自2010年舉報項目設立以來,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使該機構追回近10億美元的罰款和沒收款,其中包括6.71億多美元的非法金融欺詐所得,向舉報人支付了1.6億美元的獎金。
SEC只允許由律師代理的匿名舉報。2017財政年度,SEC一共收到4,484條舉報線索,為該機構歷史上最多的一次,自2012財政年度以來增加了近50%。在美國國內,提供信息最多者來自加利福尼亞、紐約、德克薩斯、佛羅里達和新澤西等州。另有12%的舉報線索來自國外個人,其中中國大陸39人,香港23人,澳門2人,台灣1人,反映出這個項目的覆蓋範圍之廣。
SEC向12名金融舉報人共頒發5千萬美元的獎金,例如揭露一起投資計劃的三名舉報人獲得7百萬美元獎金,一名揭露欺詐行為的公司內部人員獲得5百50萬美元獎金,一名提供原始信息促成SEC展開一起調查的舉報人獲得4百萬美元獎金等等。雖然2017財政年度提供的獎金數額比2016年的略有降低,但該機構準備好在2018-2019財政年度頒發迄今為止最大數額的獎金。
專家說,SEC舉報人項目為其它政府機構乃至國家提供了一個成功的樣板,目前,加拿大、希臘、意大利和英國已經並在考慮借鑒這個項目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