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上台後為整頓政治道德體係而推行的“抽乾沼澤”行動波及美國政商等各個領域,而舉報人制度為之注入了強大的動力。值得一提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施了近六年的舉報人項目不僅遏制了受聯邦證券法管轄的公司的違法行為,也為其它政府機構的舉報人制度提供了一個成功的樣板。
高院決定舉報人資格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17年4月4日-資料圖片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1月27日就“數字地產信託公司起訴索默斯”一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vs Sommers)進行聽審。數字地產信託公司位於舊金山,是一家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索默斯是該公司的前副總裁。
索默斯稱,他因為向高層主管反映公司違反國會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而被公司解僱。該法律旨在保護投資人免受公司可能的欺詐性財務活動。索默斯提起訟依據的是國會2010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法案》。
該法案第21F條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向其提供第一手信息舉報違反證券法或SEC規則的舉報人提供保護。如果舉報促使監管行動成功實施並產生100萬美元以上的罰款,舉報人可獲得罰金的10%到30%作為獎勵。
問題是,第21F條是否可以延伸到只在公司內部,而沒有向SEC舉報的人,換言之,在公司內部進行舉報者是否同樣可以受到《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保護?之前,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在索默斯一案中給予了肯定的回答。
之後,“數字地產信託公司”提出上訴稱,索默斯在被解僱之前沒有向SEC提出申訴,不符合該法案所定義的舉報人資格,因此無法享受該條款的保護。聯邦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要解決的是哪些人符合舉報人資格的問題。預計,法庭將在2018年6月之前就此案做出對全美具有約束力的終審判決。
判決使公司進退維谷
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舉報者辦公室主任肖恩·麥克西(Sean McKessy)認為,數字地產信託公司的訴訟有可能產生對它自己和雇主不利的結果。
他說:“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公司所做的是迫使聯邦最高法院作出一個在我看來最終會對它自己不利的判決,從而導致一個局面發生:公司僱員和前僱員即使不被引導,也會被鼓勵去越過內部申訴機制,直接向SEC舉報。”
格里格·基廷(Greg Keating)2012年到2016年間在聯邦保護舉報人顧問委員會工作,目前是華盛頓市的執業律師。他認為,無論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如何,都將使受到SEC法規和條例管轄的私營公司處於進退維谷的局面。
基廷說:“如果法庭採用狹義的解釋,判定只有向SEC舉報者才(受到保護),那麼結果很可能會是,律師會告訴希望得到法律保護並領取獎金的個人說:不要在公司內部舉報,要到SEC那裡去舉報。我認為,這不是雇主們希望看到的結果,他們寧可僱員們向他們提出申訴,使問題在公司內部得到處理和解決,而不是每出現一個問題,就不得不受到SEC更正式的監督。”
基廷說,反過來,如果法庭採用廣義的解釋。也會令僱主擔憂,因為這會使更多僱員受到《多德-弗蘭克法案》第21F條的保護。加之這個法律規定僱員提起訴訟的時效期為6年,因此,雇主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會增加很多。
川普政府支持舉報人
川普總統本人多次公開批評政府中的“告密者”,但是卻堅決支持“舉報人”。專家指出,兩者的區別在於,前者採取非法手段洩密,危害國家和政府利益,後者依照法律行事,揭露包括政府在內的各個領域裡的黑暗面。
2017年9月,川普總統在聯合國大會上的首次演講中呼籲該機構採取行動保護舉報人,並對各級管理層實施問責。同年10月26日,他又簽署“科克帕特里克醫生舉報人保護法案”,使之成為法律。該法律旨在為檢舉聯邦政府內浪費、欺詐和濫用職權問題的聯邦僱員提供額外保護,提高對聯邦舉報人保護的認識,加強問責並要求對舉報者進行報復的主管人員進行紀律處分。
在“數字地產信託公司起訴索默斯”一案中,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17年10月分別向聯邦最高法院遞交了法庭之友陳述書說,無論舉報人是否向SEC舉報,都應得到《多德-弗蘭克法案》第21F條的保護。
前聯邦保護舉報人顧問委員會官員格里格·基廷表示,雖然川普政府的政策表現出不可預測性,他希望SEC的舉報人項目在川普任內能夠繼續下去。
他說:“川普總統在競選時誓言要抽乾華府和華爾街的沼澤。這表明,他可能會繼續支持保護舉報人制度,懲治違規的公司。這麼一個幾乎獲得一致好評且極其成功的政府項目通常不會有被削減資金或縮小規模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