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美國兩黨聯邦參議員星期四共同提出旨在加強美台關係的法案,呼籲美國政府解除美台之間“所有級別”官員的互訪禁令,以鼓勵雙方官員的交流往來。
這個名為“台灣旅行法”的法案是由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民主黨布朗、共和黨英霍夫、民主黨梅南德斯、共和黨加德納及民主黨彼得斯共同提出,要求美國政府不能限制任何級別的美國政府官員到台灣與他們的對口會面,也不能限制台灣高層官員到美國來與美國官員會面。
參議員魯比奧在一個聲明中說,美國應該加強與民主台灣的關係,“鼓勵台灣與美國官員在彼此首都間的互訪”。他說,“這個法案非常重要,特別是當中國正試圖阻撓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之際。”
參議員梅南德斯說,這個重要的法案“將促進美台高層官員基於尊重、開放與共享價值的原則接觸”,這個法案可以協助讓美台之間的接觸正常化,進一步推動彼此共同的繁榮、安全與文化關係。
除了參議院之外,眾議院方面也有議員在今年初提出相同法案。眾議員夏伯特、羅伊斯及舍爾曼1月13日在台灣總統蔡英文過境舊金山當天提出眾議院版的“台灣旅行法”。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說,這是參議院釋出的重要訊號,“顯示台美雙邊關係中現今的聯絡管道已經過時”,不足以維持區域和平穩定,美國如果希望強化區域民主,就“應該要對於已經民主化的國家展現出更多的支持。”
“台灣旅行法”條文指出,美國的政策應該允許包括美國政府主管國家安全事務的內閣及其他所有行政部門官員到台灣訪問,也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在符合他們尊嚴的適度尊重情況下訪美,以便這些官員能與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及其他內閣部會官員會面。
此外,法案還要求允許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代表處和台灣設立的功能性機構在美國從事公務,包括任何涉及國會成員、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或是台灣高層官員參與的活動。
除了允許美台各階層官員互訪外,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的180天內提出報告,說明美國官員到台灣訪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