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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八月將簽署投資保障等合作協議


台灣海基會記者會 (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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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兩會即將於本週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以及海關合作協議﹐不過﹐台灣民間人權團體批評說﹐台灣政府在保障人權上的態度太過軟弱。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星期一表示﹐即將舉行的兩岸第八次江陳會確定會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以及海關合作協議。

江丙坤指出﹐兩岸投保協議將建立制度化和多元化的投資糾紛解決機制﹐至於海關合作協議則將加強貨品通關的效率以及打擊走私。

江丙坤強調﹐各界對於兩岸投保協議都有高度期待﹐不過﹐這項協議不是解決所有商務糾紛的萬靈丹。

他說﹕“因為大陸台商眾多﹐同時她的法制並沒有完整的建立﹐過去我在任何地方都呼籲﹐事前的準備﹑防範﹐比事後的處理還是來得重要。”

針對有記者提問台灣法輪功人士鍾鼎邦在大陸被拘留一事﹐江丙坤表示﹐在接到家屬陳情之後﹐就進行了積極處理﹐也要求大陸方面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確保鍾鼎邦的合法權益。

台灣法輪功人士鍾鼎邦今年6月回大陸探親﹐被當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拘禁﹐他的家人表示﹐不相信鍾鼎邦涉及犯罪行為。

有關台商在大陸因為任何理由被拘禁的話﹐家屬是否能在24小時內無例外的獲得通知﹐並且能找律師保護權益等問題﹐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表示﹐兩岸過去簽署的共同打擊犯罪以及司法互助協議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高孔廉還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大陸台商申訴的投資糾紛案件已經達到1600多件﹐透過去函大陸海協會之後﹐其中很高比例都獲得了解決。

不過﹐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則表示﹐中國今年3月修正刑事訴頌法之後﹐保留了祕密關押和逮捕的條文﹐對台灣人在大陸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鍾鼎邦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他說﹕“馬政府一向經常把憲法﹑主權放在嘴巴上﹐卻很少把主權者/人民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中﹐在兩岸的談判過程當中﹐對於如何能讓兩岸人民﹐特別是台灣人民在中國獲得人身保障﹐我們政府表現是如此的軟弱﹑無能。”

徐偉群還指出﹐兩岸未來應該簽署一項全面性的人權保障協議﹐而不只是投資保障協議當中的副屬品﹐更不能只仰賴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來處理。

台灣海基會的統計指出﹐台灣去年出口到中國大陸的金額是1240億美元﹐進口則是450多億美元。

台灣和中國大陸於2008年恢復協商之後﹐已經簽署了16項的協議﹐包括了兩岸直航﹑開放陸客自由行以及兩岸經濟協議(ECF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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