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涉嫌宣傳或未經批准集結罪被警方扣留超過33小時後,於星期六下午獲准保釋外出,暫未被正式起訴。她批評警方恐嚇他人,企圖以言入罪。該會并抨擊拘捕6名悼念六四市民的做法帶有政治慮,使香港與中國越來越相似。
今年是六四事件32週年,亦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首次六四週年,警方再次以新冠肺疫情以及限聚令為由,禁止支聯會維園六四燭光集會。
鄒幸彤被扣查逾33小時後獲准保釋
香港保安局上週末警告支聯會準備舉辦的六四集會屬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得宣傳公布或參與,否則會觸犯法例後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隨後,鄒幸彤在社交網站帖文表示會以個人名義,於6月4日晚8點信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
不過,警方沒有等到六四當晚,星期五早上已經將鄒幸彤拘捕。
鄒幸彤在警署被扣留調查超過33小時後,星期六下午5時左右獲准以港幣1萬元(約1,300美元)保釋,7月5日晚上8時到荃灣警署報到。鄒幸彤離開荃灣警署後批評警方這次拘捕属預防性質,在輿論上恐嚇,防止他人前往維園點亮燭光,更有企圖禁止一切悼念六四死難者的言論之嫌。
她批評警方今次對她的指控完全是以言入罪,因為她六四當日清晨就被拘捕,連接近維園的機會都沒有,警方出示的證據,全部都是報章、facebook等社交媒體的撰文,以及她的個人專訪等。
她并分析,當局不只針對她個人,警方六四當晚封鎖維園,驅散其他地方的聚集,其目的也是如出一轍。
鄒幸彤說:“麻煩不要在躱在甚麼《公安條例》的技術性條文後面,張開眼看清楚其實你們在做些甚麼,你們是在幫一個劊子手,去抹法它的罪行,你在幫一個屠夫政府去洗白歷史,你是在一些32年受盡冤屈的難屬、受害者的傷口上灑鹽,你是在幫助、鞏固這個不公義的一黨專政。”
鄒幸彤又表示,警方企圖將以言入罪無限擴大化,她會繼續堅持自己的崗位,直至令她真的”講不到說話為止”。她并且用禁食一天的方式去悼念六四,坦言為此感到無奈。對於香港各區遍地燭光悼六四,鄒幸彤表達了感謝之意。
市民穿黑衣維園獻花”預咗”被拘捕
據報道,警方星期五在全香港各區部署7千警力,下午開始,為防止有人進入維園點燭光,引用《公安條例》封閉維園6個足球場、籃球場、中央草坪以及相關出入口。警方亦在多條來往九龍及港島的海底隧道,往港島方向的行車線架設大型路障截查車輛,現場一度非常阻塞;從網上圖片看到,警方水炮車曾經由西隧開往港島。
在警方嚴密佈防下,今年六四32周年,維園首次沒有燭光如海的畫面,但是當晚仍有大批市民到維園足球場外燃點燭光、舉起手機燈,以及獻花悼念六四死難者。
六四當晚身穿黑色長裙、背著黑色布袋,到維園獻花悼念六四死難者的香港市民陳小姐表示,警員阻止她將一束白菊花插在圍封足球場的鐵馬上,她無奈只能將這束白菊花帶走,對於自己一身黑色打扮出現在維園會否擔心被警方拘捕,陳小姐坦言已經”預咗”(有心理準備)。
批警方拘捕鄒幸彤企圖收窄言論自由
陳小姐并表示,不明白為何香港的言論自由突然被收窄,認為政權未為六四事件負責之前,香港人應該要繼續發聲,告訴當權者有些問題未解決。
陳小姐說:“直到那個政權肯有人站出來為(六四)這件事情負責任之前,大家都應該要繼續做下去,去Remind(提醒)有些事情真的未解決的,有些人不應該這麼快死的。”
市民指國安法下堅持六四燭光更重要
六四當晚在銅鑼灣渣甸坊點起蠟燭悼念的26歲香港市民李小姐質疑警方拘捕鄒幸彤,企圖阻嚇市民上街。她認為國安法下,燃點燭光可能犯罪,更顯得悼念重要。
李小姐說:“因為如果再不這樣做,我們的下一代其實已經根本不會知(六四)這件事,可能你將來教科書會剷除六四這一段歷史,我希望可以繼續做到這件事情(點燭光),促使下一代更加知道,以及在我們心中是不會忘記(六四)這件事。”
蔡耀昌批警方部署離譜阻嚇市民悼六四
星期五晚接近8時,支聯會過去30年維園六四燭光集會開始的時間,大批軍裝警員突然舉起藍旗及黃旗,驅散在維園足球場外聚集的市民,部份未能進入維園的市民散落到銅鑼灣記利佐治街一帶,有人舉起手機燈光逛街,其間有人高呼反送中運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警方先後舉起黃旗及紫旗,警告在場人士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警方表示,截至星期五晚上10時,香港各區至少拘捕4男2女,年齡介乎20至75歲,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刑事毁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另至少12人涉干犯防疫限聚令被票控。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批評警方部署”離譜”,質疑有恐嚇市民的嫌疑。他認為政府有責任交代,否則會影響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使香港與中國內地越來越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