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有民主活動人士被當局以港版國安法罪行判刑。現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四名成員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0月23日分別判監兩年半至三年以及判入教導所。分析認為,日後同類香港學生組織將徹底失去生存空間。
案中四名被告是21歲的王逸戰、陳枳森,19歲的朱慧盈和20歲的黃沅琳。他們10月22日被囚車押送到香港區域法院。其中三人自2021年9月被捕以來一直被拘押候審,至今已超過一年。
控方指控四人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間,在合共七次街頭宣傳中,串謀煽動他人以武力等手段,圖謀顛覆並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或香港特區政權。
前香港本土政黨“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自港版國安法在2020年7月實施,香港不少學生組織相繼解散,“賢學思政”卻反而變得更活躍。
鄭家朗說:“‘賢學思政’裡面的(成員)都是行動力很高的學生。它(當局)現在就是要打擊這些具行動力的學生組織,要消除對學生影響力較大的組織,讓學生繼續成為順從政府的公民。‘賢學思政’的個案讓學生或其他在學生之間有行動力的組織(收到)警號,他們不能繼續這樣做(街頭宣傳),否則會承擔很大的後果。”
涉案“賢學”成員公開呼籲“揭竿起義”
四人在進行街頭宣傳期間提及“揭竿起義”等字眼,呼喊被港府定性為具有“港獨”含義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並煽動港人違抗新冠病毒抗疫措施。
香港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對美國之音表示,即使香港政治環境已今非昔比,“賢學思政”成員仍然堅持以實際行動表達訴求。
梁頌恆說:“他們(賢學思政)相當義無反顧。他們的邏輯是,既然(港版)國安法沒有客觀的標準,那我們就按著香港(以往)既定的邏輯行事。‘揭竿起義’或者‘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些口號在2019年(反送中浪潮)之前,在港版國安法實施之前,是每個人都可以使用的。那為何現在會變得有問題呢?”
梁頌恆認為,四人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論據根本站不住腳。
梁頌恆說:“要是讓生活在自由世界的人,譬如美國人知道,港府控告幾個中學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們會覺得既可悲又可笑:這個政權是否脆弱到了連中學生也可以顛覆的程度?‘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隨著時間的推展變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用語,這是不可能的。你的政權要有多脆弱才能讓幾個中學生給顛覆呢?”
四名被告人中,王逸戰是原“賢學思政”召集人,陳枳森為秘書長,朱慧盈和黃沅琳為發言人。 2021年9月,香港警察國安處逮捕其中三人。該組織在四天之後宣布解散。
法官指“賢學”宣揚“港獨”鼓吹抗爭
區域法院法官宣判時表示,四人透過街頭宣傳呼喊的口號宣揚“港獨”、香港民族概念及顛覆中國。香港自古以來屬於中國,所謂民族概念是有心人“僭建”出來。他們知道口號的意思,主動挑戰港版國安法。在場人士也呼應口號。
法官認為,街頭宣傳展示反修例期間的照片,提醒他人反抗中國中央,呼籲公眾再次出來抗爭、接受“港獨”,可能讓公眾,包括兒童或心智不成熟人士誤以為香港不屬於中國。街頭宣傳鼓吹武力,並提到下次社會運動可能是革命或戰爭,鼓勵香港市民在思想、精神、身體上裝備自己。
法官形容,“賢學思政”的街頭宣傳相當受歡迎,有人捐款、索取文宣,認同他們的人數以千計。
根據港版國安法,“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處5到10年徒刑,情節較輕則可被判5年以下徒刑。法官裁定,本案屬於“情節輕微”類別當中“偏向較嚴重”,判處王逸戰監禁36個月,陳枳森和朱慧盈分別判囚24和30個月,,黃沅琳則判入教導所。
召集人乃新移民親友曾遭中國公安問話
一直強調自己是香港本土派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原籍四川,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隨家人移居香港。他曾公開表示,假如他沒有去香港,今天可能已經是“小粉紅”。去年1月,王逸戰在臉書透露,自己在中國大陸的親友被中國公安上門問話,意圖得知關於他的事情。當時他發表聲明,與中國的親友斷絕一切關係,他未來及過去的言行與親友絕無關係。
前香港本土政黨“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表示,向異議人士親友施壓是中共當局的一貫伎倆。
鄭家朗說:“(中國)國安國保去威脅(抗爭者)在中國大陸的親戚給抗爭者本人帶來很大壓力。畢竟抗爭者也不想影響其他家人。在這個巨大的矛盾和拉扯之間,他(王逸戰)必須作出這樣的決定:他必須要在公開場合斷絕跟中國大陸以及香港家人的關係。”
鄭家朗說,“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使原“賢學思政”成員面對的不僅是監禁,而是困難重重的人生路。
鄭家朗說:“香港現在是一個表忠社會,必須向中共效忠的一個社會。集團(公司)為了向中共表忠,更不會包容、支持、聘請反送中人士。基本上沒有任何機構會聘請曾經觸犯(港版)國安法的人。(‘賢學思政’成員)不僅僅是因為判刑而受到影響。他們出來之後也會由於整個社會環境的變化處於被封殺的狀態。”
他預料,,類似“賢學思政”的學生組織日後在香港將徹底失去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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