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提出逃犯條例修訂引起極大爭議以致大規模示威,最終政府決定暫緩逃犯條例修訂。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已向政府建議於7月休會前不恢復二讀另一項具爭議的國歌法草案,但仍有待政府考慮。他認為議會需要時間修補及平靜,立法會需要解決很多民生及經濟議題要,政治事件可暫時放在一旁。
香港政府星期三表示,將於下一立法年度恢復國歌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根據香港立法會公布的《國歌條例草案》,侮辱中國國歌的行為,包括竄改歌詞曲、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及罰款5萬港元。民主派強烈批評條文定義不清晰,當局是借國歌法來限制市民的言論自由。香港曾發生多次球迷在球場噓中國國歌事件。
2017年中國正式實施《國歌法》,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將由香港特區本地立法實施。
民主派議員最近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收到政府信件,希望《國歌法》草案將於7月3日大會恢復二讀。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星期三(6月19日)回應現時是否適合在立法會討論具爭議的《國歌法》條例草案,他說,須由政府自行決定,又指如果當局接受包括他在內的意見,政府本立法年度或不會將條例草案交到立法會。
梁君彥說,他個人認為議會需要時間修補和平靜下來,立法會有重要的民生、經濟議題需要解決,政治事情是否可放在一旁,希望政府考慮意見。他又建議待10月復會後才處理《國歌法》二讀。
據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目前社會氣氛緊張,如果政府接納意見,不在本立法年度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將能照顧到社會氣氛,做法合理,並指“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國歌條例草案》等均不適合交到立法會審議,否則或會引起新一輪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