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星期四(2月27日)以暴動罪判處前民主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六名男子三年左右不等的監禁。該法官去年認定在2019年7月21日元朗地鐵站親中白衣人無差別暴打反送中民主運動抗議者、市民及記者事件中遭暴徒襲擊的林卓廷和六人“暴動”罪名成立。
國安法指定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處林卓廷37個月監禁時稱,林卓廷的角色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雖然他沒有參與暴力行為,但他當時作為立法會議員及政治人物,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親臨港鐵元朗站並網上直播自然產生不同的效應,使對峙局面惡化,吸引了更多人到現場。
林卓廷已與其他46名民主活動人士因參與泛民主派立法會初選而被指控違反中國強推的國安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近七年監禁。
法官判決,林卓廷這次37個月的刑期有3個月可與初選案的刑期同期執行,因此他需要在七年監禁結束後繼續服刑34個月。
2019年7月21日,40多萬港人再次走上街頭參加民陣發起的港島大遊行,要求港府回應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民間五大訴求。當晚在新界元朗,一百多名疑有黑社會背景的白衣人,以棍棒、鐵棍等凶器追打遊行後回家的黑衣示威者、無辜市民和傳媒記者。
這些手持棍棒的白衣人,多數戴口罩,在西鐵線元朗站附近追打路人,闖入西鐵站大堂和月台毆打乘客,甚至追入車廂內亂打,並將乘客拉出月台圍毆。暴徒還撬開地鐵站依警方要求落閘的鐵閘門,繼續圍毆在站內躲避的市民。
整個暴力過程持續一個多小時。事件造成至少45人受傷,包括孕婦和幾位媒體記者,有的頭被打破,血流滿面,其中一人危殆,五人情況嚴重。示威者曾報警求救,但警方遲遲不派人處理,被質疑縱容白衣人毆打示威者。
現年47歲的林卓廷曾任職香港廉政公署,是民主黨的長期骨幹黨員和立法會議員。 7月21日當晚在中環參加抗議的林卓廷在接到選民報告白衣人在元朗暴力襲擊市民後,急速趕到元朗試圖幫助制止暴力繼續發生。結果他也遭到攻擊,頭部、嘴巴、手臂和手腕受傷,被送往醫院,需要縫合16至18針的傷口。當時港媒曾拍攝到,趕到現場的林卓廷被打得很慘。
儘管該事件當時曾引發包括港府和親中建制派在內全港的批評和譴責,但至今只有12名白衣襲擊人在2021年因騷亂和蓄意陰謀傷害被判罪名成立。林卓廷和其他六人在事件發生了13個月後也反被香港警方逮捕並被控暴亂罪和煽動暴力,令外界感到不解。
路透社週四報導說,該事件引發公眾憤怒的一個轉折是,林卓廷和其他六名當晚試圖保護公眾的人卻被捕並被指控犯有暴動罪。
報導說,身穿黑色西裝的林卓廷在法庭上雙臂交叉聆聽,一些親屬和支持者在公眾席上哭泣並互相擁抱。
林卓廷曾在較早時候的減刑求情信中寫道,“我完全理解,我過去認為‘正確’的事情今天已經變成了‘錯誤’。它甚至變成了一種‘犯罪’,把我囚禁到現在,沒有自由的希望。”
其他六名被告分別被判處25至31個月監禁。這六名男子中多數以前沒有犯罪記錄,並試圖形成防線對抗白衣襲擊者,他們也以自衛為由尋求減刑。
但陳廣池法官稱,他們參與了“暴亂行為”,包括扔水瓶和用消防水帶噴水,這些都加劇了緊張局勢,因此也成為暴徒。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除林卓廷作為第一被告外,第二被告廬家豪被指控在事件中擲投水樽(塑膠瓶裝水)和推倒告示牌、拿起消防喉(消防水龍頭)。法官指他行為不只是虛張聲勢、抵抗對方暴力威脅之舉,稱他“積極參與和面容上亢奮”,屬於為較投入角色。以3年為量刑起點,減刑5個月,判監31個月。
法官稱,第三被告陳永晞並不是主導者,也不是號召者,但積極參與。他拿著消防喉射水,助長對恃互鬥的氛圍,而事後更義載一些人離開商場,形容是“一子錯”(一招不慎,滿盤皆輸)的明顯例子。以3年為量刑起點,減刑5個月,判囚31個月。
法官稱第四被告葉鑫昇曾大聲向閘外白衣人說話、擲物及招手,但考慮被告要照顧妻兒,決定寬大處理,以2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5個月,判囚25個月。
法官指第五被告鄺浩林有曾四次擲物、向閘外白衣人招手的動作,挑動雙方情緒,屬積極參與者,以三年為量刑起點,酌情減5個月,判入獄31個月。
法官稱第六被告尹仲明在現場曾向站內襲擊人士投擲東西,但考慮他參與的程度較低,曾嘗試協助傷者治理,量刑以2年9個月為起點,減刑5個月,判監28個月。
法官指第七被告楊朗,考慮所有因素後,以三年為量刑起點,因被告同意不少控方案情,且加上案件延誤及重犯機會甚低,酌情再扣減5個月,判囚31個月。
香港明報去年曾報導,法官陳廣池去年12月12日裁定,2019年7月21日當晚在元朗站內非白衣人行為屬於暴動,林卓廷是暴動中的一員,與地鐵站閘內人士聚集跟白衣人“對著幹”,裁定林卓廷等人暴動罪成立。
另外,陳廣池法官也拒納其餘六名被告出於自衛、想阻止白衣人暴行的辯護,認為他們當時作出扔水瓶、拖消防水管射水等行為屬於挑釁白衣人,並與閘內人士參與暴動,裁定六人的暴動罪成立。
在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中受傷的記者鄭樂恆(Galileo Cheng)曾對路透社說,“這樣的判決對於那些勇敢的人來說是不公正的。試圖拯救包括我在內的乘客免受身穿白襯衫的暴民攻擊,這是一種自衛行為”。
林卓廷等人的定罪是2019年抗議活動後對香港異議人士長達數年的鎮壓中做出的多宗判決之一。
在2019年反送中抗議運動,尤其是中共當局2020年6月30日在港強推國安法後,香港的“一國兩制”名存實亡,數以百計的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被抓捕、監禁或者逃亡,傾向民主派的公民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機構被關閉。當局也改變選舉規則,阻止民主派候選人參加立法會的選舉。
這些鎮壓行動受到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批評,但北京和香港當局卻稱2020年以來頒佈的兩項國家安全法已經在香港恢復了穩定。
據報導,在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發生後,警方午夜過後進入白衣人聚集的南邊圍村調查,被傳媒質疑在調查期間打開封鎖線,讓兩批白衣人離開,不僅沒有拘捕任何人,甚至沒有檢查身份證。
元朗親中白衣人無差別暴力攻擊事件曾震驚國際社會。外界質疑警方不作為,甚至默認縱容黑社會暴力行為,令警察的形象蒙羞,令港人對警隊失去信任。
有評論認為,元朗出現無政府狀態的暴民橫行,是香港最黑暗的一幕。泛民主派的勞工盟事後發表聲明,稱這是香港最黑暗的一天,認為是赤裸裸的“警黑勾結”。聲明也表示,這些暴徒在元朗行兇得逞之後,更加猖獗地前往天水圍、屯門、大埔等地方,繼續行兇,整個過程警察竟沒有製止,好像是在配合行凶者的行徑。
公民黨曾發表聲明,強烈譴責7.21元朗暴行,批評警方失職,彷如與黑社會協調,不單在暴行發生時有在場警員轉身離去,事後在防暴警察到場增援後,竟讓大批懷疑涉事的白衣人離去,令元朗形同淪為黑社會管治。
香港親中建制派的自由黨也表示對元朗暴行不能接受,促請警方嚴正跟進,把兇徒緝拿歸案。
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也在社群網站發文,嚴厲譴責元朗事件中施襲的暴徒,呼籲停止一切暴力行為。
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