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共和黨人針對是否全面封禁TikTok激烈交鋒

資料照: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喬什·霍利。

美國國會共和黨參議員喬什·霍利(Sen. Josh Hawley)和來自本黨的參議員蘭德·保羅(Sen. Rand Paul)星期三(3月29日)就是否該全面禁止中國社交媒體應用程序TikTok陷入激烈爭辯。這凸顯出國會在有關問題上仍呈現分歧。儘管大多數兩黨議員都認同TikTok所構成的安全威脅,但在如何處置的問題上還未取得一致共識,少數分屬左翼進步派和右翼保守派的兩黨議員已公開表示反對全面封禁。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國會共和黨人針對是否全面封禁TikTok激烈交鋒

來自密蘇里州的霍利長期以來主張TikTok是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並多次呼籲美國應禁用TikTok。

今年1月,霍利提出《美國設備禁用TikTok法》(No TikTok on United States Devices Act),目標在於全面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並禁止與TiKTok的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的商業活動。

國會參眾兩院在去年通過了霍利提出的《政府設備禁用TikTok法》(No TikTok on Government Devices Act),並由總統拜登簽署生效。法案在今年3月正式生效。

星期三,霍利在參議院發言,要求全院針對TikTok進一步採取行動,無異議通過他的《美國設備禁用TikTok法》。

“TikTok的問題不是應用程序上的影片。TikTok的問題是他是中國共產黨的後門,進入個人生活和資訊,進入每一個美國人最私密的細節,”霍利說。

他接著指出許多國會議員擔心的問題,也就是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和中國共產黨之間的關聯。

來自密蘇里州的霍利參議員說,“我們知道TikTok和中國共產黨之間的連接是真實的。我們知道TikTok是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的全資子公司。我們知道字節跳動有中國共產黨員在他們的領導層。事實上,字節跳動的總編輯是個黨委書記。我們知道共產黨對TikTok和字節跳動員工進行了訓練。我們有視頻,他們在北京這麼做。”

TikTok首席執行官週受資(Shou Zi Chew)上週四(3月23日)在美國國會眾議院接受民主共和兩黨議員將近五個小時的連環“拷問”。

週受資在數據安全和內容管理上做出了一系列解釋和承諾,但在回答中國政府影響的具體問題時常常閃躲。而議員們總體上並不滿意週受資的回答。

“當他上個星期被問到有關問題時,TikTok首席執行官沒有否認這種間諜行為,”霍利說。

資料照: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蘭德·保羅。

不過,霍利要求院會無異議通過全面禁止TikTok議案的提議立刻遭到同黨籍的保羅參議員反對。

“有兩個主要的理由我們不應該這麼做,”來自肯塔基州的共和黨人保羅說,“一個是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是受到保護的,無論你喜不喜歡。第二個原因是憲法實際上禁止褫奪公民權法案。你不能針對一個個人或一個公司製定特定的法案。因此,這法案違反了這兩個重點,相當明顯的重點。”

“褫奪公民權法案”(bills of attainder)主要內容指的是允許政府在沒有經過審判程序的情況下,懲罰被認為是犯罪的一方,刑罰大多為褫奪公民權利和沒收財產。在美國,褫奪公民權法案是違反憲法的。

保羅參議員還指控不斷以國家安全為由來主張禁止TikTok的做法是在“鼓吹恐懼”。他還進一步指出,美國大型科技公司都和TikTok一樣在收集大量的美國用戶數據。

保羅說,“我認為我們應該對那些鼓動恐懼的人有所提防。我認為我們應該對那些利用恐懼來哄騙美國人放棄我們的自由、來規範和限制我們第一修正案的人有所警惕。每一項有關TikTok收集數據的指控其實都可以適用在美國國內大型科技公司。”

霍利也隨即作出反擊。他首先詢問保羅議員是否願意回答他一個問題。保羅議員拒絕之後,霍利再次發言,反駁保羅所引述的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的觀點適用在TikTok的情況上。

“我從來沒有在這個院會聽過保護間諜的權利,”霍利說。

“我沒有意識到第一修正案包括從事間諜活動的權利,來自肯塔基州的參議員提到權利法案,我一定是漏掉了我們權利法案裡中國政府監視美國人的權利,”霍利以諷刺的語氣說道,“因為那正是我們現在討論的事情。”

資料照:共和黨聯邦參議員馬可·魯比奧。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共和黨參議員馬可·魯比奧(Sen. Marco Rubio)隨即加入論戰。

作為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的魯比奧在國會中也不斷大力推動立法,希望禁止TikTok在美國運作。

他一進入院會就直接反駁了保羅參議員根據第一修正案所提出的理由。

“這不是第一修正案的問題,因為我們不是在禁止那些扭來扭去的跳舞視頻。我不知道有沒有更好的說法,但那不是我們要禁止的東西,這不是關於網絡上的視頻內容,這是關於這家公司的運作方式對國家安全構成的危險,”魯比奧說。

魯比奧接著表示,TikTok的核心問題在於它是一家受到中國共產黨影響甚至控制的公司,因為在中國所有的私營企業都必須配合政府的要求行事。

“我不在乎誰擁有字節跳動,不在乎它是不是100%由美國人擁有,字節跳動在中國境外運營,但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在中國沒有私人企業,他們是不存在的,”魯比奧說,“根據中國法律,他們的國家安全法和國家情報法,中國的每一家企業必須做任何共產黨要他們做的事。共產黨可以告訴字節跳動,我們想要你用這樣的算法來向美國人推送這樣的視頻,說服他們某件事,他們必須照做,他們沒有選擇。”

“他們可能不想照做,但問問馬雲他發生了什麼,”魯比奧說。

除了在院會與本黨同仁辯護,保羅參議員星期三還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的《信使日報》(Courier-Journal)發文表示:“國會共和黨人提出了一項永久輸掉一代人選舉的國家戰略:禁止使用名為TikTok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序,該應用程序有9400萬用戶,其中主要是美國年輕人。”

這位保守派的共和黨參議員寫道:“在禁止TikTok之前,這些審查人員可能會發現中國政府已經禁止了TikTok。嗯......我們真的要效仿中國的禁言嗎?”

TikTok是中國短視頻分享平台抖音的海外版,雖然TikTok和抖音同屬字節跳動並享有同樣標識,但是中國境內居民一直以來只能使用境內版的抖音,自TikTok於2016年誕生之初,他們就無法下載該程序。

與此同時,一些民主黨進步派議員也開始公開發聲,對全面禁令表示質疑。

上星期五,來自紐約州的民主黨眾議員亞歷山大·奧卡西奧-科爾特斯(Rep. Alexandria Ocasio-Cortez)在一段TikTok視頻中反對TikTok禁令,稱其“前所未有”,並表示國會尚未收到有關TikTok的機密簡報。她說:“這對我來說感覺不對。”

來自明尼蘇達州的民主黨眾議員伊爾汗·奧馬爾(Rep.Ilhan Omar)星期二發表聲明,她承認擔憂社交媒體平台上的隱私和私人用戶數據被收集是合理的,但認為TikTok禁令不能解決這些問題。

她還指出:“美國模式依賴於我們對這些自由的保護——公開發言反對政府的能力,或者如果你願意的話,分享一段10秒鐘的烹飪你最喜歡的食物的視頻。這就是我們民主和憲法的美妙之處。這就是我們與像中國這樣的威權政權不同的地方。這就是我們應該為世界樹立的榜樣。”

不過,目前國會兩黨議員反對TikTok的聲音仍然更為強烈。

除了霍利參議員的法案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外,國會目前還有多項內容類似但細節有些微不同的法案,目標都是在限制TikTok在美國的運作。

魯比奧參議員和共和黨眾議員麥克·加拉格爾(Rep. Mike Gallagher)以及民主黨眾議員拉賈·克里什納莫迪(Rep. Raja Krisnamoorthi)今年聯袂提出《反中共社交媒體法》(Averting the National Threat of Internet Surveillance, Oppressive Censorship, and Influence, and Algorithmic Learning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ct,簡稱ANTI-SOCIAL CCP Act),將禁止來自中國、俄羅斯及其他令人關切的國家的社交媒體公司進行所有業務交易。這項法案去年12月在上屆國會曾由同一組議員提出。

在這項議題上,國會中獲得兩黨呼聲最大的法案則是由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來自弗吉尼亞州的馬克·沃納參議員(Sen. Mark Warner)和共和黨黨鞭、來自南達科他州的聯邦參議員約翰·圖恩(Sen. John Thune)本月共同提出的《限制法》(RESTRICT ACT) 。這項議案賦予美國商務部施加限制的權力,包括全面禁止TikTok和其他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技術。

白宮已表示支持推進這項立法。不過,這些法案未來是否將取得進展仍不得而知。任何法案必須先通過管轄權所屬的委員會後,才能送到全體院會等候表決。法案在分別獲得參眾兩院的院會表決通過並統一文本後,還要送交白宮,由總統簽署,才能生效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