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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通過最新的香港決議,列舉大量香港自由剝奪的事例,更首次提出應該檢視香港在世界貿易組織的獨立地位。
歐洲議會1月20日星期四以大比數通過新一份香港決議,批評香港言論、結社、新聞自由被嚴重侵犯,重申歐洲議會支持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更首次要求歐盟委員會檢視香港在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會籍。
決議列舉眾多事例,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數十名民主派政治人物被捕,《蘋果日日報》及《立場新聞》被逼關閉,網媒《眾新聞》及《加山傳播》停運,國際特赦組織關閉兩個辦公室,超過60個公民團體解散。
決議批評去年12月的立法會選舉實際上禁止民主派參與,把鼓吹投白票及廢票刑事化,又關注新任駐港解放軍司令彭京堂曾在新疆工作的背景,以及對香港大學移走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創作,紀念北京六四事件的國殤之柱表示“深切遺憾”。
決議要求歐盟委員會及成員國檢視歐洲共同體與香港在關稅事務的合作及相互協助,以及因應“一國兩制”下香港曾經擁有的自主被摧毀,檢視歐盟支持香港在世界貿易組織擁有獨立席位的做法。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三地都在世貿組織有獨立席位。
將一個世貿成員逐出未有先例,即使決議獲585票大比數通過,只有46票反對及41票棄權,究竟這個建議可以如何執行,暫時不得而知。
歐洲議會對中關係代表團團長包瑞翰(Reinhard Bütikofer)就議案發言時表示,從中國在經濟上打壓立陶宛一事可見,中國願意打破一切國際規則,來追求其霸權的帝國目標。他說,希望歐盟成員國政府與歐洲議會一起,支持香港民主。
決議要求歐洲理事會制裁林鄭月娥、鄭若驊、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鄭雁雄、鄧炳強、李家超等侵犯人權的8名香港及中國官員,又要求制定一份制裁清單,懲罰與香港人權問題有關的公司。
決議亦包含不少與香港沒有直接關係的議題,例如要求外交杯葛北京冬季奧運,譴責中方威脅立陶宛,支持台灣民主等等。
決議要求釋放和平示威的香港人,亦包括曾在2020年嘗試以快艇離開香港、但被中國海警截獲的12個香港抗爭者之一,擁有葡萄牙籍的郭子麟。決議也要求釋放困禁在中國大陸的香港書商及瑞典公民桂民海。
中國駐歐盟使團對決議表示堅決反對,指歐洲議會一些政客“一再以自由、人權為名就香港事務指手畫腳,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使團又指決議“混淆是非,引起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強烈義憤”。使團說,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干預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停止詆毀與歪曲“一國兩制”,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停止破壞中歐關系的正常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