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會外交委員會:應對人質外交採“零容忍”態度 重視與被扣押者家人溝通

就一些國家任意扣押英國人,以及被他們當成人質的外交行為,英國國會一個委員會表示,英國政府要盡快作出外交行動,不應該排除包括制裁及法律行動的任何方法,並且要與他們的家人有更好的溝通,又建議開設新的高層職位專門處理這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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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會外交委員會:應對人質外交採“零容忍”態度 重視與被扣押者家人溝通

英國國會下議院的外交事務委員會發表報告,指英國政府應該對“國家級人質外交”(State hostage diplomacy)採取“零容忍”態度(zero tolerance approach),指英國政府未有汲取以往的人質外交事件的教訓,不願為被扣押者發聲。委員會又建議,要重視與被扣押者的家人的溝通。

這份名為《被偷走的日子:對抗國家級人質外交》(Stolen years: combatting state hostage diplomacy)的報告多次提到之前被中國扣押的兩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斯帕弗(Michael Spavor),以及仍然在囚的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英國國民黎智英。委員會指出,得知黎智英的案件有被提上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ited Nations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但未有任何回應。

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報告列舉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國家級人質外交”的受害者 (資料照)

英國國會下議院的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凱恩斯(Alicia Kearns)指,外國任意扣押英國國民以此企圖達成地緣政治目的,是非法以及令人髮指的行為,不但令被扣押者的生理及精神健康受損,亦影響他們在英國的家人。凱恩斯指,英國政府要在這些事件出現時,盡快作出外交行動,不應該排除包括制裁及法律行動的任何方法。

溝通混亂 不重視被扣押者家人

委員會認為,英國政府就這些事件的內部溝通,以及與被扣押者的家人的溝通反覆無常及笨拙。委員會建議,英國政府應該視被扣押者的家人為伙伴,因為他們可能對釋放被扣押者有幫助,而非對事情的障礙。

報告說,英國官員會對被扣押者的家人說他們有盡他們所能,但委員會認為,只向家人解釋英國有進行一般的外交交涉行動,但拒絕提供相關的細節是並不足夠的。委員會建議,英國政府的大臣級官員要親自關心相關的案件。

委員會指,在英國國民在海外被扣押的初期,即是他們被落案起訴之前,英國外交部會假定他們的家人保持沉默是適當的做法,然而委員會認為這是錯誤的,英國政府不應該令家人以為,只有保持沉默,才可以令英國政府重視他們的案件。該委員會建議,英國政府要與家人有誠實、仔細以及恆常的溝通,討論公開事件的影響,向他們建議如何安全地處理事件,並要向被扣押者提供持續的心理支援,以及恆常會面。

建議開設新職位 不排除制裁

委員會建議,英國外交部及內政部亦要更好地協調工作,英國政府應該開設一個新的高層官員職位處理任意扣押事件,而該名官員可以直接聯絡英國首相,並且把向被扣押者提供領事協助視為法律上的責任。

委員會又建議,應該就任意扣押事件執行國際制裁,亦要有外交上的後果,包括暫停雙邊談判,政府間的官式外訪及貿易協定。

一直關注黎智英案件的人權組織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的英國及歐盟主任Mark Sabah對美國之音說,支持報告的建議,尤其是英國外交部應該對侵犯人權者採取馬格尼茨基式制裁,以及與人質的家人有更透明的溝通。他亦說,很高興見到報告拆解了“沉默外交是可行的”這個說法。

據新聞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的英國主任Fiona O’Brien對美國之音說,正如報告所指,英國外交部需要為在海外被任意扣押的英國國民做更多的事。她說,黎智英是一個因為“完全站不住腳的控罪”而在香港被囚禁的英國國民,但英國政府未有為黎智英做任何事情,這個情況跟報告內容吻合。她指出,英國政府需要採取一個“不那麼怯懦的態度”,全力支持黎智英及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