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被控顛覆案開始結案陳詞 法官預計3至4個月後裁決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被控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1月29日開始口頭結案陳詞,社運人士王婆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示威區內,獨自一人手持英國旗及標語,要求釋放47、釋放所有政治犯。(美國之音湯惠芸)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前年2月底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不認罪被告今年2月初正式開審,經過接近9個月星期三開始結案陳詞,預計為期10日。控方詮譯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表示,武力並非必要元素,認為現今21世紀的社會不必使用武力,利用社交媒體造謠也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因此不適宜收窄條文詮釋。法官拒絕辯方申請押後至星期五就法律爭議陳詞,並預計本案3至4個月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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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被控顛覆案開始結案陳詞 法官預計3至4個月後裁決

和平佔中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以及多名年輕的抗爭派社運人士黃之鋒、岑敖暉以及袁嘉蔚等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前年2月底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國安法實施超過3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檢控,也是首宗被控串謀顛覆的案件。

47人案審訊近一年開始口頭結案陳詞

本案前年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至今32名被告不獲保釋,還柙接近3年,其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今年2月6日,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一連多日有數以百計懷疑排隊黨在法院大樓外通宵輪候旁聽席籌號,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控辯雙方8月底經過115日審訊後完成舉證,比原定的90日審期超出25日,法官將案件押後3個月至星期三(11月29日)開始口頭結案陳詞,預計為期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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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最大宗案件開始結案陳詞

王婆婆示威要求釋放所有政治犯

案件早上10時開庭,法院大樓外有大批警員駐守,60多歲的社運人士王婆婆獨自一人在被橙帶包圍的示威區內,揮舞英國旗及手持“釋放47、釋放所有政治犯”的標語示威。

王婆婆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47人案由首次提堂至今接近3年,其中32名被告不獲保釋,未審先囚,希望當局早日釋放他們。王婆婆又表示,民主派初選只是爭取民主選舉,她認為民主制度有利香港發展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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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運人士王婆婆示威 要求釋放所有政治犯

王婆婆說:“我們(初選)的目的其實就是想要‘真雙普選’(真正的特首及立法會普選)而已,不是說真的甚麼‘奪權’那些,我們想有一個公平的選舉,然後讓我們可以繼續、香港同世界怎樣去融合,然後那個經濟才有希望再回頭是好轉過來,如果我們一直這樣下去,關著很多的政治犯,而所謂的(政治)犯同一般的刑事(囚)犯真的差很遠的,我們(政治犯)在(監獄)裡面是很慘的,我知(道)、我沒有他們47子關得這麼久,但是我都已經是覺得很慘、很慘的,真的很想要即刻釋放(他們)出來再講,要不然我怕他們有一些熬不到,有一些尤其是女(子)監(獄)是很慘的,比男(子)監(獄)慘的。”

王婆婆早前因為示威活動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被判入獄,她表示在監獄內政治犯與其他刑事罪行入獄的囚犯關押在一起,感覺有不能言諭的痛苦。

王婆婆說:“因為我們(政治犯)同那些一般的刑事犯是兩個完全極端的、普遍來講是兩個極端的性格、兩個極端的人格混在一齊,變成人很容易分不清是非黑白,為甚麼要一些很暴戾的人,跟一些為公義出來、為了社會的公平、公正出來的人,要跟他們關在一齊去生活24小時啊,問題是,他們一般刑事犯普遍都比較自私的,雖然他們都有一些都會是或者被人騙而已,即是偶然之間,但是始終我覺得跟他們一齊是真的講不出那種痛苦。”

控方指顛覆政權毋須涵蓋武力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以及陳仲衡主審,不設陪審團,案件星期三踏入第116日審訊,首先由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開始口頭結案陳詞。

萬德豪首先處理本案涉及的《港區國安法》第22條的法律爭議,包括第22條指“顛覆國家政權罪”之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當中,“非法手段”的定義、是否需涵蓋武力,以及控罪的針對對象等。

控方陳詞表示,條文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不應引用“同類原則(ejusdem generis)”的法律條文詮釋,認為“其他非法手段”毋須涵蓋武力。

控方表示,“非法”涉及兩個層面,其中一個層面是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各被告有可能作出虛假誓言,意指被告之間如果達成協議,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刑事罪行;而另一層面則涉及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未有擁護《基本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控方表示,《港區國安法》用意在預防所有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沒有指明任何特定非法手段包括武力。控方又表示,當今21世紀的社會環境截然不同,不必使用武力,利用社交媒體造謠也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因此不適宜收窄條文的詮釋,強調武力並非當中的必要元素。

法官預計本案34個月後裁決

控方完成陳詞後,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控方早前再就法律爭議遞交新的書面回應,他和有份作辯方聯合陳詞的大律師,都希望可再作研究,提出押後至星期五(12月1日),再就法律爭議陳詞。

不過,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都認為,可以先處理辯方就案情方面的陳詞,拒絕押後案件。

Beel後來問及法庭預計本案何時裁決,陳慶偉回應表示,他和李運騰在2024 年分別有審訊要處理,暫時估計本案需要3至4個月後裁決,即是暫時預計最遲明年3月裁決。

評論指控方詮釋太廣泛或收窄自由開放環境

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控方對《港區國安法》第22條的詮釋非常廣泛,可能會進一步影響香港自由開放的社會環境。

譚美德說:“因為原本如果只是一個有實質性、真的針對到或者真的會構成到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實質行為的話,這個是一個相對比較狹義的做法,而這個狹義的做法,目的就是保障香港仍然有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但是如果以現在控方這個講法的話,其實變成廣義了啊,這樣很危險,那個危險是甚麼呢﹖因為你(當局)不需要有一個實質行為,意味著連證據都差不多不需要,同一時間就是說有時候大家不要忘記,我們有很多是一時之間都未必牽涉到政治上面的語言,但是可能是一些情緒發洩,都極有可能變成一個控罪,最簡單如果有人同你講‘你去死啦’,這個算不算呢﹖如果這樣的話,其實大家連說話的時候、同朋友之間的交往,都可能要非常之小心。”

質疑控罪全建基於假設違反普通法原則

譚美德表示,控方的指控全部都是基於假設民主派初選後,各被告能夠入閘參選立法會議員,然後順利當選進入議會成為議會多數,才有機會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等癱瘓議會,但其實在當時的選舉制度當中,已經有選舉主任“把關”,取消一些當局認為不夠“愛國愛港”的參選人資格,因此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的被告,可能連“入閘”正式參選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資格都沒有,他認為這些建基於假設的指控,違反普通法的舉證原則及無罪假定。

譚美德說:“這個控罪裡面本身都已經是相當之荒唐以及滑稽,即是除非他們(各被告)本身已經在(立法會)體制裡面,這樣你(控方)所講的一切就變成合理懷疑,因為他(們)已經擁有一個公權力,問題是他(們)根本沒有啊,所以我就會很懷疑為甚麼它(控方)會假設了一樣不存在的東西,而根本它的講法就是假設他們的假設是不會成立,所以如果這個都可以成為一個控罪的話,這樣就很嚇人了,變成全部就不會純粹是‘以防犯之名’去濫用國安法,或者‘泛國安法化’,而是它想出來已經可以(控)告你,我沒辦法知道控方可以想多少東西出來,而那些東西根本不存在它都可以想的話,這個就真的我覺得根本不是在彰顯香港普通法的優勢,以及我們(香港)以往所去公諸於世上的一個核心價值了。”

譚美德憂慮這個案例如果成立的話,不單造成寒蟬效應,甚至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營商環境都可能有負面影響。

譚美德說:“不只是寒蟬效應,是嚴重破壞香港到底還是不是國際金融中心、普通法一個地方,甚至乎我們是不是一個國際城市,這些其實不要認為沒有代價,是全個香港我們在承擔的,因為你每做一些這樣的控罪的時候,即使還在審訊當中,而透過報道其實全世界都知道我們(香港)到底如何演譯,在國安法底下的普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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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副主席伍凱欣指 優先支援47人案被還柙黨友

民主黨資源緊絀仍優先支援在囚黨友

47人案當中的被告有多位是民主黨成員,包括前主席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庭、黃碧雲及尹兆堅等,民主黨副主席伍凱欣星期三出席前主席劉慧卿網台節目表示,雖然民主黨目前財政緊絀,但一直有支援還柙的黨友,未來亦會優先支援他們。

伍凱欣說:“但是我們(民主黨)因為經濟已經很緊絀了、那個資源,所以我自己的想法就是我自己對著黨的財政怎樣運用,我自己有我那個看法,我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支援我們(被囚)的黨友,因為他們已經沒了自由,已經沒有家人的陪伴,他們在囚自然也都沒有工作了,那麼他們的經濟是會吃緊很多,所以其實我自己的想法就是,如果黨是有資源我當然首要是先給他們,之後才再想辦法看看再用一些資源去做多一些政策倡議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