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城管的執法作風一直飽受爭議、詬病。近期,各地政府相繼以不同形式調整城管的編制。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更呼籲,對違法的小攤販處罰不宜過重。外界相信,當局的新政與中國經濟不振,各級政府財政緊張有關。
近期中國各地相繼調整城管的編制。繼廣西北海市上月宣佈撤銷“綜合行政執法局”,其職責劃歸各個主管部門承擔後,內蒙古赤峰市、甘肅張掖市甘州區等地政府近日也調整編制,改由上級或下屬機關承接原城管的相關職責。
城管以驅趕小販著稱 雙方水火不容
在中國大陸,城管以驅趕流動攤販著稱。雙方向來水火不容。城管殘酷對待小販、甚至演變成流血衝突的新聞屢見不鮮。北京律師黃漢中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不少城管由臨時工出任,是執法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
黃漢中說:“從人員上,它(城管)也沒有獲得那麼多的編制,所以它大量錄用了素質比較偏低的一些臨時人員,一般都是城市、農村的一些失學、失業的青年,本身就在社會的底層,待遇低、文化水平不高。”
黃漢中說,中國的城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城管的經費部分來自對小販的罰款。
黃漢中說:“譬如說,一個城管部門每年需要的工資、人員的獎金,財政撥(款)的就只能保基本的工資。其他的東西它就得落實到任務,所以下面就會有‘對策’了。這種情況在一些落後、經濟不發達地區很難根本改善。”
分析:城管編制“外鬆內緊”
現居澳大利亞,畢業於山東大學的金融學者司令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在中國,城管無論是工作量和支出都十分龐大。雖然編制有限,但是在編制外採用合同工性質的人員也是需要耗費龐大資源供養。整個體制不僅官僚、臃腫,而且“外鬆內緊”。
司令說:“所謂‘外鬆’就是看上去城管這個部門的人數是非常眾多的,工作人員非常冗雜。‘內緊’指的是裡面真正有公務員性質或者事業單位編制的這些人,數量是寥寥無幾的,等於一個編制的人控制、管理著眾多合同工、臨時工。即使已經考慮到預算問題,盡量把錢用在刀刃上的情況下,事實上要維持這樣一個龐大體制的城管隊伍,對於中國政府各級財政預算和管理部門而言已是苦不堪言、非常繁重的任務負擔。”
司令說,除了人力耗費龐大資源,更重要的是,城管所需的裝備、技術、車輛等軟件支出對於中國政府來說是天文數字。
司令說:“更何況中國現在正在高速城市化。這個過程勢必面臨對於城管工作提出更嚴苛、更廣泛深入的要求,幾乎所有的縣城都必須配置城管隊伍,都必須有巡查主要街道的任務安排。這對於城管無縫的管理來講提出了非常嚴苛的要求。”
在司令看來,中國政府對於城管編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目的是要“一箭雙雕”。
司令說:“一個是,現在中國的財政吃緊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很多地方都在削減開支,不光是城管的編制,甚至是一些公務員本身的編制都已嚴重縮水。財政入不敷出的現象甚至出現在中國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裁撤城管一方面可以改善城管以前在老百姓心目中固有的印象:沒有人性的執法、比較粗暴的管理;另一方面,現在中國的經濟嚴重下滑,要開源節流。城管被列入到要裁撤的第一梯隊當中,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但更重要的是要保住今年年初兩會上總理李強所制定的GDP增長目標,為即將召開的中共20屆三中全會創造相對比較和緩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氛圍。”
最高檢:高額罰款小攤販不符法律精神
除了各地調整城管的編制,在7月8日的記者會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主動向小攤販伸出橄欖枝。副檢察長張雪樵表示,在行政執法中要避免“小過重罰”,確保“過罰相當”。
張雪樵主動介紹近期一起個體經營戶因銷售過期葡萄酒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個案。當事人認為處罰過重,經過六年訴訟感到申訴無門,其後最高檢到當地召開聽證會公開審查,促使行政機關主動糾正。
張雪樵認為,實踐中對一些小攤小販處以高額罰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嚴重影響當事人的生產生活。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金融學者司令表示,現在中國經濟下滑的程度遠超外界想像,迫使當局採取一系列臨時措施,首先拿城管來開刀,讓小商小販在沒有城管的狀態下蓬勃發展,對零售業起到正面的示範效應,但他相信,新政也許會讓年輕人擺攤變得容易,但是對於緩解中國青年高企的失業率,作用有限。
司令說:“現在整個中國,無論是公有部門還是私營部門的財政狀況,可以說倒退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現在這些部門停招的停招,縮編的縮編。青年就業的主力軍事實上並不在街頭擺攤,而是在公有部門和私營企業。”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環境,規範城市秩序,中國在1997年正式建立城管系統。多年來,城管的執法方式不斷引起爭議。旅居美國的獨立時評人鄧聿文對美國之音表示,只有改變城管的管理、執法模式,才能緩和長期以來與民眾的對立。
鄧聿文說:“確確實實,中國人口多嘛。如果不要城管的話,街道會髒亂差。城管的職能有需要改變,但要是不允許暴力執法的話,老百姓可能就不怕你。我認為,盡量還是非必要不要用暴力執法。什麼叫‘非必要’呢?除非小攤小販或公共場所出現明顯讓市民反應很強烈的問題,否則,就該盡量做到以柔順的態度去處理。”
鄧聿文認為,面對小攤販和流動個體戶,中國各地政府應有更長遠的規劃。
鄧聿文說:“地方政府劃一塊區域,允許小攤小販的存在。這些區域也會制定一些明文規矩。這樣既有適當空間讓小攤小販存在,同時又相對來講有安全的秩序,這樣的話可能就能減少矛盾和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