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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雨傘運動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2014年9月26日晚,號召集會群眾「重奪公民廣場」,開啟79日的佔領行動序幕。3人去年8月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將3人即時收監。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四頒下判詞,3人被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成為雨傘運動首批被判入獄的學生領袖,他們未來5年都不能夠參與立法會選舉及補選,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3人將向終審法院上訴。我們接通香港的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的電話,連線報道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被改判即時入獄,以及香港各界的反應。
主持人:湯惠芸,你好﹗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四改判3名香港雨傘運動學生領袖,即時入獄6至8個月,主要理據是甚麼﹖
記者: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案書表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三名答辯人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都是年輕人組織的骨幹分子,他們以各自所屬組織的名義,取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後,在2014年9月26日晚上,在政府總部前地外添美道對出的地段舉行集會,並成功吸引數以百計的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及學生參與。他們明知要在晚上十時前結束集會,但他們卻預早商議在集會後強行進入政總前地,號稱要「重奪公民廣場」。
上訴庭法官潘兆初表示,本案情節嚴重,3人不能指法庭的判刑壓縮他們依法示威、集會或言論自由的空間;另一名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表示,「不動手打人就是非暴力」的說法不成立。
判詞表示,在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判刑主要考慮是要懲罰那些干犯罪行的人,以儆效尤,並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有樣學樣來破壞或擾亂公共秩序。
判詞表示,考慮非法集會罪最高可判監3年,3人分別以判監8至10個月作量刑起點,扣除黃之鋒及羅冠聰已經完成社會服務令,可以扣減部分刑期。
黃之鋒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現改判監禁6個月;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現改判入獄8個月;周永康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原判監3星期及緩刑一年,現改判入獄7個月。
由於3人被判監超過3個月,未來5年不可以參與選舉,包括立法會選舉及補選,即是下屆2020年立法會選舉都不能夠參選。
主持人: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量刑時犯了甚麼原則性的錯誤﹖
記者:對於裁判官早前判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犯下原則性錯誤,包括:完全沒有考慮判刑須具阻嚇元素;認為案件不涉及嚴重暴力行為,忽略了這是大規模非法集結;忽略有保安員受傷,而答辯人事前一定可以合理預計到參與行動會與保安發生衝突;原審裁判官認為,答辯人等只是為了進入一個他們真誠地相信有歷史意義及代表性的「公民廣場」,卻忽略了他們當時已在政總對出馬路完成集會,而當時政總前地是關閉的,他們沒有權利進入,卻執意強行非法進入,是自以為是,漠視法紀;原審錯誤給予「悔意」過份比重,因答辯人除了對保安受傷表示歉意外,仍堅持強行進入政總前地是對的,只是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悔意只是表面。
主持人: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在判決前、後發表甚麼感受﹖
記者:黃之鋒判刑前在社交網站上載類似「陳情書」表達判刑前感受,呼籲香港人不要放棄。黃之鋒表示,5年前,當他仍是15歲的時候,與香港人促成反國教運動,把政總東翼前地命名為公民廣場;3年前,因公民廣場架起圍欄,他們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促成雨傘運動;與公民廣場結下不解之緣,因這地方被香港人所認識,黃之鋒亦因此而被捕,最終今天也因這被監禁,但他仍為投身雨傘運動感到光榮。
黃之鋒表示,公民抗命,承擔責任,學生運動,無畏無懼,仍是雨傘運動期間他們所吶喊的口號,如今就是他們兌現誠諾的時候,他希望在社運低潮心灰意冷的香港人記得,當被送進監獄裡的青年人仍未放棄爭取民主,大家又為何放棄
黃之鋒在上庭前發表簡短的談話表示,坐牢固然不是他們所樂見的事情,在香港民主步入威權體制的挑戰的時候,他希望各位香港人在監獄外面更不要放棄。
黃之鋒說:"我希望香港人不要放棄,勝利是屬於我們,明年我們出來的時候,我很希望,我們會見到一個有希望的香港,我們會見到一班不放棄的香港人,這個就是我入獄前最大的心願,大家頂著、不要放棄。"
3人在犯人欄聞判後神情冷靜,黃之鋒離開法庭前振臂高呼「香港人唔好放棄」,周永康則對法庭內的支持者微笑揮手,有支持者回應叫他們加油。周永康父母有到庭旁聽,他的媽媽在判刑後留在法庭傷心痛哭。
主持人:7月中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在判決前發表甚麼感言﹖
記者:羅冠聰在判決前夕的星期三晚,在社交網站發表超過2,500字的長文,紓發面對判刑前的感受。羅冠聰表示,他會以最平和的心面對今天的判刑。他認為,政治,或許是妥協的藝術;但民主運動,是從枯井取水,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
羅冠聰表示,從7月中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到今日被加刑監禁,到之後可能出現的經濟逼害(追訟費和薪津),隨時破產,他認為,都是中共全面打壓,侵害進步派人權之舉動。羅冠聰表示,依法律程序平反,一來需時甚久,是燒銀紙的戰爭,二來法律定義任由中共編寫,只要中國人大釋法,香港政府就會「跪低」。
羅冠聰表示,面對窘境可以何突破?也許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懼,不自憐,不犬儒,是一帖良方。他亦沒有標準答案,只有每個人嘗試,遍體鱗傷,找出屬於香港人的路。羅冠聰並表示,不是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見希望,這是在雨傘學來的。
羅冠聰在法庭外簡短發言表示,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是雨傘運動的開端,亦是和平、非暴力佔領運動的重要一環,無論律政司或者建制派認為,重奪公民廣場是暴力,或者認為參與者是暴徒,羅冠聰強調,不會為參與重奪公民廣場及雨傘運動,爭取真普選而後悔。
羅冠聰說:"但我很肯定地說,無論今日的結果是怎樣,我們的內心都是自由的,我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對得住我們相信的公義,對得住我們相信的價值。"
主持人: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在判決前發表陳情書,主要內容是甚麼﹖
記者:周永康星期四下午,上訴庭作出裁決前,在社交網站發表超過2,200字的陳情書,抒發他對即將有可能被判入獄的心情。周永康表示,當下,不少朋友可能都會覺得法治頻危,司法獨立成疑,甚至對法官懷有恨意。這點,他絕不稱奇,但在情緒過後,周永康對法官有更大的昐望,想像他們年輕時,是否也可能有過深重的責任感,認為他們要肩起法律的專業,擔起法治的領航者,為香港而作出貢獻。
周永康表示,法官是否可以看見種種示威抗議浪聲不絕的根源在那裡?他們又可以在這個關頭承擔什麼的位置,令民主、自由、人權得以落實,法治得以保障?
周永康表示,很多人可能都對法官感到失望,但他認為不會因為痛罵法官而令他們打從心底裡改變,當其他人放棄了他們的角色,或根本不認同抗爭者提出來的願景,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擁有相近信念的人,變成一個更有愛、勇氣與憐憫之心的人。
周永康呼籲,千萬不要讓犬儒、冷漠及無情吞噬我們的內心。我們即使不完美,但我們仍可以朝圓滿的方向推進。周永康上庭之前,亦發表簡短的談話,表示不會退縮。
周永康說:"我們相信公義、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在我們的堅持之下,一定是會受到捍衛,我們是絕對不會退縮。"
主持人:香港眾志對上訴庭的判決有何回應﹖
記者:香港眾志認為,當日學生已用盡體制內所有可行方法,才採取公民抗命運動,爭取空間與政府展開對話。然而政府仍對民主訴求置若罔聞,傲慢不仁。今日律政司再以暴動類比,對所有曾經參與雨傘運動的朋友莫大侮辱。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過去一年按時完成社會服務令刑期,並在議會及社區服務香港市民。香港眾志認為,律政司以覆核刑期為由,在庭上卻屢次就事實裁定爭議,儼如以重審方式處理,是存心要令3人入獄,香港眾志強烈譴責特區政府濫用司法程序,打壓異己。
香港眾志表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執政以來,香港政府不斷限制公民及政治權利,大批青年異見者淪為政治犯。香港眾志至今已有3位成員被判處監禁,他們仍會沉著應對,恪守非暴力原則,與香港市民爭取民主自由。
主持人:多名學聯前核心成員到法庭聲援3名被判即是入獄的學生領袖,他們對判決有何回應﹖
記者: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對判詞表示震驚及憤怒,他不認同判詞指,本案是香港近年歪風的極佳例子,又不認同判詞指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是鼓勵他人犯法。
岑敖暉強調,公民抗命絕對不是兒戲,更不是所謂魯莽或者被洗腦而作出的決定,而是他們經過深思熟慮,明白到在體制內已經用盡所有方法,去爭取我們要求的公義、民主、自由,才會有公民抗命的出現。他表示,如果法庭完全不認同這些價值,認為香港可以安然無恙的話,他相信未來的路、法庭這些判斷要交給香港人去判斷法庭這些價值觀是否恰當。
主持人: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表明,3名學生領袖將會提出上訴,他又認為上訴庭的判決對日後同類的案件有何影響﹖
記者:岑敖暉表示,上訴庭這個高級別的法庭作出今日的判決,用意很清晰,就是為日後所有的街頭運動,訂下比以往高出很多的門檻,無論是入罪及判刑,都比以往嚴苛得多,亦很可能成為日後同類案件判決的依歸。
岑敖暉說:"現在3位都是初犯、都是沒有案底(犯罪紀錄),都是要判入獄一個這麼長的時間,是以往不能夠想像的,而由於上訴法庭是對於下級的法院,包括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庭,是有一個所謂框架性、指引性的決定,所以我相信未來的判決,未來的判決很有機會以這個判決為依歸。"
岑敖暉表示,這個正是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打算上訴到終審法院的原因,不單只是因為他們面對這個判決,更是為未來香港的街頭運動及所有抗爭者抗爭及抗辯。
主持人:上訴庭的判決引起國際關注,國際組織有何回應﹖
記者: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表示,當局利用措辭含糊的罪名,堅持惡意追擊學生領袖,是基於政治目的之「秋後算賬」,是對香港的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真正構成威脅,也是當局不斷對知名民主運動人士施加迫害。
區美寶表示,當局必須撤銷旨在阻嚇公眾參與和平抗議活動的起訴行動,她又補充指出,這次起訴是基於香港《公安條例》中措辭含糊的條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多次批評,條文在和平集會權利方面,未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及國際人權標準。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表示,港府應撤銷2016年對3名和平抗爭學運領袖的有罪判決。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香港當局自始就不該以和平抗議行為起訴3人,律政司「以牽強理由提出刑期覆核,並非考量公共秩序,而是一種心虛的政治動作」,目的只為阻止3人參選立法會,同時阻嚇未來的抗議活動;去年10月,律政司更不尋常地申請覆核3人刑期,要求改判監禁。
根據人權觀察紀錄,自2014年12月雨傘運動落幕至今,香港民主派領袖遭政治檢控的案件急劇增加,罪名大多為參與或領導和平抗議。人權觀察同時紀錄到反對黨人士遭受其他形式的官方騷擾,例如以政治理由延擱或否決政黨註冊。亦有許多報導指出,民主派人士疑遭內地公安跟踪、恐嚇與襲擊,尤其是在2017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香港期間。
主持人:台灣太陽花運動領袖林飛帆,以及台灣當局對上訴庭判決有何看法﹖
記者:台灣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今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不知道該說甚麼了。希望你們都好好的,平安出來。」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對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被判囚表示遺憾,並呼籲香港政府正面看待港人訴求。他表示,支持香港人民追求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是政府一貫立場,陸委會注意到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希望港府以正面包容態度看待港人訴求,透過理性和平方式耐心對話溝通,化解爭議。
主持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對判決有何回應﹖
記者:戴耀廷表示,3人的判刑,超過以往一般抗爭情況,他稱包括新界東北事件加刑在內,政府是希望借判刑發出「犯法就需承擔罰責」的訊息,打壓示威,惟認為政府最終只會適得其反,做法將增加年青抗爭者的影響力、號召力,「當權者會有一日後悔將佢哋放入監倉」。
戴耀廷並表示,今次判刑,短期內或可打壓反對聲音,惟長遠無助疏導民怨,只會令民怨爆發時更難控制、更危險,又指抗爭者亦會學懂更有策略地抗爭,
主持人:在上訴庭判決前夕,上千人星期三晚在公民廣場外集會,聲援最近被判入獄的多名社運人士,參加者認為法庭的判決會不會影響他們日後參與社運﹖
記者:13名示威者3年前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在財委會審議前期撥款時衝入立法會大樓被捕,他們星期二因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得直,由原先被判罰社會服務令改為各自判監8至13個月,事件觸發大批市民星期三晚上到公民廣場外集會,聲援被判監人士以及即將在今日被判監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
參與集會、31歲任職議員助理的阿龍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製作了兩張橫額,表達對最近被判監的示威者的聲援,他認為失去自由是好可惜,但更重要是不能夠失去良知。阿龍表示,抗爭者被判較重的刑罰,有影響他繼續參與社運感到有更大壓力,但他不會放棄。
阿龍說:"有壓力的,都沒有辦法,因為你不做的話,你自己本身的權益、自由,就更被人剝削、收窄。可能我們都是一個弱勢,但都是留住一點、用生命影響生命,希望繼續影響其他人去明白整件事情、參與事情,不要因為打壓就放棄。"
主持人:香港各界還有甚麼行動聲援最近被判入獄的社運人士及學生領袖﹖
記者:社民連發起連串行動聲援最近被判監的社運人士及學生領袖,包括星期五(8月18日)晚到羅冠聰及周永康被收押荔枝角收押所外,舉行「聲援政治犯集會」;8月20日(下星期日)下午3點在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終審法院(即舊立法會),聲援在囚抗爭者。
社民連並發聲明表示,「如今東北13人及公廣3子已成為新一批的政治犯,他們的牢不為己而坐,乃是為香港人而坐,為建立一個民主規劃、自由、公義的民主社會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