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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參與7-1遊行及六四燭光集會的香港歌手黃耀明,以及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還柙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星期二被廉政公署起訴,指控他們在2018年3月立法會補選一個造勢大會上,提供娛樂、即是唱歌表演,誘使他人在該次補選中投票給區諾軒,涉嫌違反選舉舞弊條例,星期四在法院提堂,兩人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撤控。黃耀明離開法庭時對在場採訪的記者唱出一段《問我》的歌詞,他表示用歌聲說話,不是在娛樂大家,他又呼籲香港人繼續唱下去。
59歲的香港歌手黃耀明是二人組合“達明一派”成員,他多次參與7-1大遊行,亦有參與雨傘運動及反送中運動遊行集會,前年六四事件30周年,達明一派創作紀念歌曲《回憶有罪》,黃耀明在支聯會六四30周年燭光集會上唱出這首歌。
黃耀明區諾軒因選舉造勢獻唱被控舞弊
香港廉政公署星期二(8月3日)早上拘捕黃耀明,指控他在2018年3月立法會補選一個造勢大會上,提供娛樂、即是唱歌表演,誘使他人在該次補選中投票給其中一位參選人區諾軒,涉嫌違反選舉舞弊條例。
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今年3月1日開始被法庭拒絕保釋,其後再因為反送中運動8-18未經批准集結等案被判監禁,目前正在服刑。
區諾軒與黃耀明星期二正式被廉政公署起訴,指控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條例,星期四(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簽保守行為撤控
控方開庭時表示,辯方來信希望第二被告黃耀明能夠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表示,雖然提供娛樂舞弊屬於嚴重行為,但因為案件及案情上較輕,黃耀明只是在本案中唱了兩首歌,並沒有收取報酬,亦考慮到黃耀明的背景及態度後,律政司同意讓黃耀明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
涉案的立法會補選,在2018年3月11日舉行,港島區有4名參選,包括區諾軒、伍迪希、任亮憲以及新民黨的陳家珮,結果區諾軒勝出。黃耀明曾經在選舉投票日前一星期,即是2018年3月3日出席區諾軒的造勢大會,獻唱兩首歌曲及發言。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審視案情後,准許黃耀明以港幣2000元(約260美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並且撤回控罪,期間黃耀明必須保持公眾安寧、行為良好,以及不得干犯與選舉舞弊相關罪行。
辯方表示,首被告區諾軒亦打算申請本案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辯方又表示,雖然區諾軒在本案的角色與黃耀明不同,但希望法庭考慮區諾軒的背景、案發時間短、只是涉及兩首歌曲,以及與執法機構合作,批准區諾軒亦可以守行為方式結案。
控方表示,考慮所有證據及案情後,亦同意讓區諾軒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追問下,控方確認沒有證據顯示區諾軒有向黃耀明給予報酬,或要求他作出投票呼籲。裁判官最終批准區諾軒以黃耀明同樣的條件簽保守行為結案。
黃耀明以一曲《問我》憑歌寄意
黃耀明離開法庭時對在場採訪的記者唱出一段《問我》的歌詞,他表示用歌聲說話,不是在娛樂大家,他又呼籲香港人繼續唱下去。
黃耀明在記者面前即場唱出《問我》的歌詞,“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千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並且最後說,“香港人繼續唱下去,香港人繼續撐下去。”
黃耀明唱歌之後沒有回應記者提問就離開。同樣有參與雨傘運動及反送中運動遊行集會的歌手葉德嫻及何韻詩亦有到法庭旁聽,支持黃耀明。
傳媒揭多位建制派人士造勢亦邀嘉賓唱歌
區諾軒及黃耀明星期二被廉署拘捕及起訴後,多家香港傳媒揭發建制派人士過往亦多次在選舉造勢活動,邀請嘉賓唱歌,包括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邀請經常改編兒歌的李家仁醫生,獻唱改版的《小明上廣州》,歌詞內容是支持梁美芬。
另有傳媒揭發前特首曾蔭權2007年參選特首時,在一個選舉活動邀請多位歌手,包括黎明、古巨基、方力申等出席,多位歌手在台上大合唱。
民主黨促廉署解釋執法是否雙重標準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星期三(8月4日)回應美國之音提問表示,過去見到很多就算建制派人士的選舉造勢大會,或者拉票活動當中,都有類似提供一些所謂”娛樂”情況,他認為廉政公署應該向市民解釋執法是否有雙重標準。
羅健熙說:“究竟是不是雙重標準呢﹖我覺得廉署可能是需要去解答市民,即是為甚麼有些人會拘捕、有些人會不拘捕,究竟娛樂是不是有分高低,某些人唱歌就是娛樂,有些人唱歌就不是娛樂,還是怎樣呢﹖如果有些人例如他演講其實都可以收錢的事情來的,即是很多人付錢去聽演講的,那麼演講得好的這樣又是娛樂﹖這樣是不是又不可以呢﹖那條界線我覺得廉署是需要去告訴市民,究竟那條界線在哪裡﹖”
羅健熙表示,他相信很多香港市民都會對廉政公署的執法界線感到疑惑,呼籲署方對選舉造勢場合的娛樂活動提出具體的定義。
羅健熙說:“它(廉署)那條界線怎樣畫呢﹖我想就是市民都很疑惑的地方,即是如果在造勢大會唱首歌、打打氣都不可以,這樣究竟是不是以後都不可以搞造勢大會﹖其實造勢大會本身都可能是一個show(秀)來的,如果我們用一個娛樂去看的話,其實它與電視台的show(秀)是沒有太大分別的,跟‘台慶show(秀)’可能沒有太大分別的,是不是本身那個造勢大會就是一個娛樂呢﹖所以我想廉署是需要去解釋清楚。”
不希望拘捕行動令市民對廉署產生不信任
羅健熙表示,不希望今次拘捕黃耀明及區諾軒的行動,令市民對廉政公署產生不信任。他認為前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事件,以及保安系統3名高級官員,包括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入境處處長區嘉宏以及海關關長鄧以海,今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與中資地產集團高層一同出席豪華飯局事件,已經令市民非常失望。
羅健熙說:“我想廉署是需要去解釋清楚,大家不想見到廉署這個地方,是變成一個我們不能信任的地方,而過去幾年其實已經有很多不同的事件,我們很多市民都已經很失望,不論UGL事件也好,不論之前那些、或者這幾位(飯聚)高官,他們中間有沒有牽涉任何事情,可能廉署正在調查我們不知道,我們沒有人有這個資訊,可能它(廉署)正在調查(高官飯局)事件,基本上不會有人知的,但是我想這些地方都是令人有一些疑惑。”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被指2012年7月1日上任,前與澳洲公司UGL Limited達成協議,並在上任後收取款項,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被指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干預調查UGL事件,廉政公署2018年12月發聲明表示,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向二人提出檢控而達致合理機會定罪,廉署決定不檢控梁振英及周浩鼎。
台灣民進黨關注廉署拘捕黃耀明
香港歌手黃耀明被廉政公署拘捕,引起台灣民進黨關注,民進黨星期二(8月3日)發聲明表示,香港政府堂而皇之把紅色恐怖之手伸入演藝圈,加劇社會恐懼,嚴重戕害香港文化圈的自由氛圍,令人高度遺憾。
民進黨強調,香港司法界已不再是令港人自豪的獨立機構,整個香港也已被紅色恐怖全面籠罩,從最近的事件看來,包括《港區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僅因在遊行時騎乘的機車(電單車)上插有“光時口號”旗幟,就被法庭重判入獄9年,民進黨認為,香港官方對言論自由已到零容忍程度,民進黨對香港前途深感憂慮,並對港府和中共當局的行徑,深感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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