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星期一(8月2日)證實,香港一向支持民主的歌手黃耀明和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已被拘捕,對他們的指控是“兩人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期間向他人提供娛樂,涉嫌舞弊”。有報道表示,這是香港當局為剷除異見採取最新的法律行動。
據路透社報道,廉署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黃耀明在區諾軒立法會補選造勢大會上演唱了兩首歌,並在尾聲呼籲集會人士投票支持區諾軒。
廉署聲稱,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隨後展開調查,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週一一早逮捕及起訴兩人。
一旦定罪,可以監禁長達7年並罰款50萬港幣。兩人預定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出庭。黃耀明已獲准保釋。區諾軒稍早前因一起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正在服刑。區諾軒同時是民主派初選案中,被香港國安警以《香港國安法》起訴的所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位民主派人士之一。
59歲的黃耀明一向是堅定支持泛民主派的歌手。 1985年與歌手劉以達組成“達明一派”流行音樂組合,正式出道做歌手。 5年後結束合作,以個人名義發展,到2016年又宣布重組。黃耀明在2018年以達明一派成員的身份,獲香港電台(RTHK)頒發的被視為香港樂壇最高榮譽獎項的“金針獎”。
在1989年中共派解放軍血腥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的“六四”事件後,黃耀明與許多香港歌星參加民主歌聲獻中華演唱會,聲援北京學生。
2014年香港爆發爭取特首選舉“真普選”的“佔領中環”運動後,黃耀明與多名香港歌手合唱聲援佔領運動的歌曲《撐起雨傘》,又與歌手何韻詩、學者何式凝、舒琪等人成立“文化界監察暴力行動組”。隨後他的許多在中國大陸的工作和合約被中止。
在2019年香港爆發全民反對當局修訂《逃犯條例》的“反送中“抗爭中,黃耀明也是積極參與者。
與黃耀明一起被起訴的區諾軒34歲,曾是民主黨的成員,前區議員。在2018年3月11日的立法會補選中當選,但後來被法院裁定“在補選中並非妥為當選“而被取消議員資格。
在2016年底的立法會選舉中,泛民主派取得近30席戰績,多位立場較為激進的年輕人當選,包括梁頌恆、游蕙禎、羅冠聰等,但他們在宣誓就職時增加了一些內容,結果先後被法院裁定喪失議席。
2018年3月11日,立法會進行補選,泛民推出多名候選人參選,其中區諾軒在港島區出戰,並成功當選。
在北京2020年6月30日深夜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之後,香港開始進入政治肅殺期。紐約時報報道表示,在黃耀明被捕之前,香港特區政府對政治反對派展開了一場全面攻勢,許多人因為在經由包括抗議口號、兒童圖書及報紙文章範圍廣泛的表達而遭鎮壓。香港多數的民主派政治人物現在不是因國安法遭拘捕,就是逃亡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