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參與去年立法會35+初選被警方控告違反國安法的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再次提堂。法官應控方要求,再次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提訊,其中被扣押超過4個月的35名被告需要繼續還押。有被告回應高呼”荒謬;有旁聽市民質疑香港的程序公義蕩然無存,本案數十名被告未審先囚,人權、法治成為笑話。
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的《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深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入香港實施一年以來,民主派初選47人案是最大規模的一次檢控。
控方申請押後超過一個半月再提訊
涉案的被告包括56歲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33歲的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3歲的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24歲正在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27歲的抗爭派前區議員岑敖暉等人,涵蓋民主派最激進及最溫和的政治光譜,他們涉嫌策劃及參與去年7月中舉行的民主派立法會35+初選,2月28日被警方以國安法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3月1日首次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首次提訊時表示,有大量數碼資料要做驗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提訊,至5月31日再次提訊時,又再申請押後至星期四(7月8日)提訊,進行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的交付程序。
其中35名被告首次提堂後,不准保釋被還柙超過4個月後,與其餘12名獲准保釋的被告星期四再次提堂。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開庭時,向法庭申請豁免《裁判官條例》規定,即提訊日不得定於作出指定當日起計的42天之後,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9月23日再提訊。
多名被告不滿控方沒足夠證據提告
羅天瑋表示,律政司需要更多時間預備交付文件,部份文件需要翻譯,讓之後的法律程序能有效率地進行。他又表示,律政司會先向辯方提供文件的電子副本。
多名身處犯人欄的被告對控方再次申請押後提訊感到不滿,有被告高呼”不如等到出(明)年啊?”、”你搞唔掂唔好拉人(弄不好不要拘捕)呀嘛!”、”無料(證據)咪放人囉!”、毛孟靜高呼”preposterous!(荒謬)。
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意休庭半小時,讓辯方律司與被告商討,最後法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其間35名被告需要繼續還押。
市民批程序公義蕩然無存未審先囚
數以百計市民在法院排隊輪候旁聽席,聲援47名被告。香港市民王先生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一年以來,香港的程序公義蕩然無存,控方未有足夠證據就作出拘捕行動,導致本案數十名被告未審先囚,人權、法治成為笑話。
王先生說:“這個是完全不公道,即是它根本是未審先判,已經在”坐監(牢)”了,對他們(各被告)是很不公平的,即是人權、法治這些東西,都是講來講去都好像是”得啖笑”(變成笑話)了。”
他續稱,《港版國安法》嚴重挑戰原有普通法法制,香港法律界人士以致平民都極不習慣,尤其是在高等法院審理時不設陪審團,都是前所未有。
旁聽市民質疑違反無罪假定
多次旁聽反送中以及國安法相關案件的香港市民陳小姐也同意這種看法,認為未審先囚有違香港的無罪假定。
陳小姐堅持有時間就到法庭旁聽以及送囚車,希望讓還柙的民主派人士以及抗爭者知道,很多市民仍然堅持,不會放棄抗爭的信念,就算警方有時阻攔”送車師”接近囚車,也會堅持下去。
陳小姐說:“不過,即是每次都試,每次都要試,我覺得不可以因為說它(警方)應該都會趕的了,我不來(送囚車)了,我覺得不可以這樣。”
中學生關注在囚人士囚權
18歲的高中畢業生楊同學到法庭旁聽,是希望讓各被告知道仍然有很多市民與他們同行,令他們不會感到孤單,也證明很多香港人沒有放棄初心,他亦特別關注被還柙及在囚人士的囚權。
楊同學說:“因為在(監獄)裡面、即是聽一些在囚的朋友講,即是在裡面(攝氐)30幾度其實真的很”焗”(悶熱),會令到(整)個人的狀態不好,所以都想我們關注囚權的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他們,我們只可以在外面做的事情就只有這些。”
6月底獲准保釋的其中一名被告鄒家成離開法院時接受傳媒訪問表示,近日天氣炎熱,他希望懲教署考慮在攝氐32度或以上,和酷熱天氣警告生效時,考慮讓有需要的在囚人士一日可洗澡兩次。他表示,以他的還柙經驗,浴室大部分時間無人使用,有相關需要的在囚人士不多,署方人手亦足夠,他認為相關建議絕對可行,只是懲教署人員是否願意安排。
香港2-28事件國安法最大規模檢控
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的《港版國安法》實施超過半年後,香港警方國安處今年1月6日突然動員過千警力,在全香港進行大搜捕,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策劃及參與去年35+民主派立法會初選,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其中47人2月28日被警方正式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稱為香港”2-28”事件,亦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的檢控。
47名年齡介乎23至64歲的被告,包括學者、前立法會議員、時任區議員、醫護人員以及大律師等,各被告3月1日早上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提出的控罪指,各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控方提出的案情,包括首被告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國安法實施前撰寫的文章、部分被告的社交網站帖文以及聯署聲明等,指控戴耀廷和次被告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聯同民主動力,以及”三投三不投”發起人,組織民主派35+立法會初選,串謀其餘42名被告,透過初選在立法會選舉奪取大多數議席,從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引發特首辭職,推行”攬炒”計劃。
35名被告還柙超過4個月
控方表示,該串謀計劃持續7個月,至國安法實施後仍然繼續,要不是立法會選舉因新冠病毒疫情而延遲一年,各被告將繼續串謀顛覆的計劃。控方表示,有400項數碼資料要做驗證,並需要調查當中大量的財務往來,可能加控各被告其他控罪,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至5月31日再提訊,並反對各被告保釋。
至5月31日再提訊時,控方再申請押後約一個半月至星期四(7月8日)再提訊,以進行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的交付程序,星期四開庭時,控方第三度申請押後案件超過一個半月,到9月23日再提訊,獲法官批准,其中34名被告由2月28日開始還柙,至下次再提訊時已經接近7個月。
其中一名被告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1月6日被捕後,因早前被捕的反送中遊行集會案件,沒有交出BNO護照違反保釋條件,當日開始被還柙,至今超過半年,其間曾獲准短暫保釋參加父親喪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