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徽異議人士張林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北京時間9月5日上午9點由蚌埠市蚌山區法院宣判。張林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宣判時張林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和劉曉原﹐因另有出庭安排,都無法到場。儘管辯護律師要求法院改期宣判,以便出庭,但是法院沒有批准。
劉曉原在宣判當天對美國之音說,張林被重判3年6個月出乎他的意料。根據相關法律,“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他認為,對張林的量刑完全處於政治目的。
劉曉原援引蚌埠當地朋友的話說,蚌山區法院對張林案宣判如臨大敵,當日其他案件都不開,法院外面戒嚴。劉曉原根據多年為訪民維權的法律實踐經驗,如果是訪民以同樣罪名被抓,一般根本不會判刑,更不用說3年6個月的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