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
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已經認罪。而新快報則在10月26號發出聲明,堅持陳永洲並無違法違規行為。
新快報的聲明當中說:“中聯重科財務問題報導是新快報一個正常的新聞報導,對問題進行監督和報導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作為新快報經濟中心記者,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職責。 “
聲明當中說,核查報導之後,除了其中一篇報導將“廣告費級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廣告費5.13億”之外,其他報導內容均無事實差錯。新快報認為陳永洲的報導“符合與論監督類新聞報導的基本要求。”新快報說,經過“調查了解,陳永洲在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事件中,不存在有違新聞職業操守和違法違規行為。”
此前,中國記者協會曾經就此事表示,中國記協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採訪權不受侵害。
2013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導。 10月17號,在廣州工作的陳永洲被警方通知要“了解之前陳宅家中失竊一事“,但當他道德約定地點,卻遭長沙警方帶走,跨省刑拘。
新快報的聲明當中說:“中聯重科財務問題報導是新快報一個正常的新聞報導,對問題進行監督和報導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作為新快報經濟中心記者,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職責。 “
聲明當中說,核查報導之後,除了其中一篇報導將“廣告費級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廣告費5.13億”之外,其他報導內容均無事實差錯。新快報認為陳永洲的報導“符合與論監督類新聞報導的基本要求。”新快報說,經過“調查了解,陳永洲在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事件中,不存在有違新聞職業操守和違法違規行為。”
此前,中國記者協會曾經就此事表示,中國記協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採訪權不受侵害。
2013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導。 10月17號,在廣州工作的陳永洲被警方通知要“了解之前陳宅家中失竊一事“,但當他道德約定地點,卻遭長沙警方帶走,跨省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