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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就是否擴大對華投資限制意見不一


美中國旗和集裝箱的圖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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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就是否擴大對華投資限制意見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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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息傳出拜登政府的國家安全官員和財政及商貿官員對於是否要進一步擴大限制美國對華投資意見不統一,導致相關法案被推遲。拜登政府自掌權以來,對華政策基本延續特朗普時代的做法,各項抗華法令有增無減。然而,對於限制投資問題,商界和學界對此憂慮重重,認為一貫奉行自由市場原則的美國,若繼續加強限制投資,恐怕會影響美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而且可執行性也非常不確定。

美國新聞網站《政治》(Politico)3月7日發表的一篇文章稱,拜登政府內部在一項對華政策上發生分歧,導致限制對華投資的計劃被推遲。文章稱,分歧發生在白宮國家安全官員和財政、經濟官員之間。前者認為應該限制美國銀行投資中國科技企業,後者則對此表示反對。

文章稱,以國家安全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為首的安全部門的官員,數月以來一直試圖說服拜登總統發布一項行政令,用於限制美國投資者在中國科技企業和初創企業投資,以免資助發展被中國軍隊所用的軟件和設備。但是財政部和商務部表示反對,認為此項禁令將會損害美國新企業在中國的發展,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導致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市場被歐洲和亞洲銀行佔領。

特蘭普政府主管經濟增長、能源及環境事務的副國務卿克拉奇

特朗普政府時期負責經濟、能源和環境的副國務卿基思·克拉克(Keith Krach),一直極力主張限制對華投資,因為他認為,“大部分美國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投在養老基金還有其他投資項目裡的錢,去了一些支持中國政府(包括軍事、安全和情報機構)的中國公司,而中國政府嚴重侵犯人權,尤其在新疆地區。換言之,在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美國普通人意識不到,他們的錢,通過各種複雜的子公司結構、指數基金和理財產品,去了中國公司。”

資料照: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會長艾倫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主席克雷格·艾倫(Craig Allen)在一場線上研討會中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表示,他非常密切關注近期關於此話題的討論。他說:“這其實是從《2021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發展而來的。在這個問題上,確實存在很多不同的意見和爭論。我覺得白宮基本上已經表示支持要加強管控美國對外投資了。國家安全顧問沙利文已經表達了支持,拜登總統也在國情咨文裡說了,他希望看到更多的美國公司在美國投資給美國人。”

美國外交關係協會研究員劉宗媛(照片由本人提供)

美國外交關係協會研究員劉宗媛告訴美國之音,法案會不可避免的帶來多方面消極影響。她說:“美國國會一旦通過這個法案,相當於是限制對華投資。可能會產生的影響是,一方面增大了美國投資者,不管是機構投資者也好,還是企業到中國建廠,增加了這方面的難處。另一方面對中國也有一定的消極影響。很大程度上,改革開放跟中美關係緩和有相當大的關係。”

但是,劉宗媛認為,目前還只是發出一個信號:“就是通過這個行政令的方式,或者說通過商務部有一個實體清單,這個清單其實就是相當於經濟制裁清單。這是個信號,相當於提醒外國的政府或者公司,美國要收緊,要通過投資或者經濟方式來增加對美國關鍵或戰略性行業的影響。”

特朗普時代開始的各項抗中法令在延續

2021年6月3日,拜登以“應對中國軍工企業威脅”為由簽署行政命令,將包括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在內的59家中企列入投資“黑名單”,禁止美國人與名單所列公司進行投資交易。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美國政府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力量,不擇手段打壓和限制中國企業,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這項行政令是對2020年11月12日第13959號行政令的追加。當時的特朗普政府頒布此行政令,把包括華為、海康威視等在內的31家中企列入不准投資黑名單。

2021年6月8日,美國國會參議院以68票贊成、3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2021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雖然從程序上來說,該法案還須經眾議院批准,並經總統簽署後才能成為正式法律,但從目前各方的表態來看,法案最終通過的可能性相當高。

如《2021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最終通過,法案的相關條款將授權美國政府在未來5年內投入千億級規模的美元資金,用於加強美國基礎和先進科學技術的研發和教育。這些科研項目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半導體,量子計算機學,先進通訊,生物技術等領域。法案授權政府撥款100億美元,建立十個區域性科技站點以及建立供應鏈應急系統。政府可撥款1900億美元用於加強美國技術和研究,並單獨批准支出540億美元,用於加強美國對半導體和電信設備的生產和研究,其中約20億美元專門用於汽車芯片的研究。

法案多次提到抗衡中國,要應付中國帶來的挑戰。中國外交部在美國參議院通過法案的次日表示,“該法案渲染中國威脅論,鼓吹開展對華戰略競爭,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賓夕法尼亞州參議員鮑勃·凱西(Bob Casey)

2021年5月,賓夕法尼亞州參議員鮑勃·凱西(Bob Casey)和得克薩斯州參議員約翰·科農(John Cornyn)提出《國家關鍵防護能力法案》。根據此法案,未來將會設立一個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領導的委員會。凡是可能導致“國家關鍵能力”向“引起疑慮國家”轉移的投資,都由這個委員會負責審查,並且協助美國公司進行此類海外投資。

克雷格·艾倫說,美國商界過去一直不太重視《國家關鍵防護能力法案》,反正議員提出的法案90%都最終無法通過。“但是我並不這樣認為。大家對這個事情其實越來越重視了,很多州的議員們都在討論。但是我認為重點在於,這會不會削弱美國企業的競爭力呢,因為這相當於在美國企業去全球市場和別人競爭的時候,被束縛了手腳。”

對外對內投資都在收緊審查,但執行不易。

特朗普在2018年簽署通過《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以對外商在美投資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和限制。2020年1月13日,美國財政部海外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海投委”)針對此法案發布了最終法規。

“一般情況,外面的人來美國投資的話,都要經過海投委一定的審查。外資來美國投資的時候,委員會有權說,你這個不行,不能來買美國的東西,不能來美國投資”,劉宗媛告訴美國之音。

劉宗媛說,但是特朗普在2018年簽署了《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之後,擴大了海投委的權力:不但可以管國外對美國的投資,還可以管美國對其他地方的投資。“ 最大的變化在這兒。比方說,美國想要到中國進行投資,或者在中國成立一個合資企業或者獨資企業,海投委也有權說,你這個對於中國的投資可能牽扯到技術轉移或者核心技術洩露,很有可能對美國造成一定的國家安全的影響。那海投委有權禁止美國到外面去投資。”

克雷格·艾倫表示,美國實施對外投資監管將會面臨很多現實困難。“如果美國公司在向外投資的時候需要政府批准,那麼他們在海外進行併購投資或者綠地投資的時候,到底有多可行呢。這難道沒有損害美國的競爭力,至少是美國企業的競爭力嗎。”

同時,他認為,如何實施監管從技術手段上講也非常麻煩。“如何去執行呢?如果美國公司的錢,從美國的銀行賬戶匯出,去了海外,那也許可以管。但是如果錢是從別的地方流出呢?而且,如何定義一個美國公司呢?如果西門子美國,飛利浦美國或者豐田美國打算到中國投資,這算不算呢?所以我認為至少這方面細節不夠清晰。”

據路透社2019年3月報導,儘管當時美國嚴厲加強審查,幾乎中止了中國企業在美國的併購活動,但高盛集團依然做到了把來自中國主權財富基金的錢投入了位於加州的橡膠密封圈公司。最開始,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未批准此收購行為,但是高盛成功進行遊說和申辯,導致收購最終成功實現。

劉宗媛分析說,這就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資本的力量如何影響美國政治:“這說明,儘管有法案,儘管海投委可以說不,但是如果通過公司對國會進行遊說,即便是初步被阻止的投資,也是有可能通過的。所以,就算以後國會真的通過了對華限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很多也都是有變數的。並不是說法令出來之後就是全盤否定。國會嘛,該揮動大棒的時候揮動大棒,該給胡蘿蔔的時候就給胡蘿蔔。”

克雷格·艾倫認為,在美國歷史上從未發生資金管控的先例,從憲法基礎來看,這種法令相當缺乏法理性。但是,他看到目前白宮推動進一步限制的決心比較明顯。“我們當然不能忽視這些動向。我希望,法案最好別通過,但是如果通過了,最好能把管轄範圍大幅縮減,細節清晰並且有比較高的可執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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