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採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
國際特赦美國分部國際宣導主任庫瑪(T Kumar)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這基本上是中國當局企圖加強和保護他們的權力,他們想要保護自己不被民眾挑戰。他說:“這會縱容警察和政府為所欲為。人權狀況會更加惡劣。現在已經很差了,但在新法下會變得更糟。”
新安全法提到要確保網絡基礎設施和信息制度是“安全和可以控制的。” 人權觀察亞洲部執行主任布拉德·亞當斯(Brad Adams) 對美國之音說,新法起到了壓制不同政見的作用,對於在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都起到了限制的作用。
亞當斯說,新國安法是習近平嘗試控制國家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的一種延伸。他說,這部法律涉及面廣,用詞含糊。習近平通過這個法律在給人們一個“他在控制中國,中國共產黨在控制中國,任何想要反對他的人都應該感到害怕”的信息。
他說: “這個新法提供了更寬泛的理論和理由,使關閉(非政府)組織和將個人用刑法治罪更容易。”
他敦促中國政府謹慎實施這部法律。亞當斯說:“我覺得中國政府應當非常小心,如果他們不給人民一個參與和平評論的機會,那很多人可能訴諸其它形式的反對活動,這對整個國家是不利的。”
這部法律的草案在5月公佈時就引起激烈辯論。有“橡皮圖章”之稱的中國人大通過了法案後,《紐約時報》的報導說,最後通過的版本對安全定義範圍更廣了。
人大常委辦公廳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在安全法公佈後舉行的記者會上強調“在捍衛國家核心利益上,中國絕不放棄正當利益,絕不犧牲國家的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