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2018年1月4日表示,依照1998年的《國際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美國國務卿已於2017年12月22日將包括中國在內的十個國家列為“特別關注國”(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美國國務院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些國家的政府“進行或容忍有系統的、長期和極為惡劣的侵犯宗教自由的行為”。
中國自1999年以來就一直被列為特別關注國。其他名列這一類別的國家還有緬甸、厄立特里亞、伊朗、北韓、蘇丹、沙特阿拉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美國國務院還將巴基斯坦列入“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特別觀察名單”。
美國國務卿蒂勒森在一封送交給美國國會的信中說,根據美國《國際宗教自由法》的有關條款,美國將繼續對中國採取“總統行動”,限制向中國出口犯罪控制和偵察儀器設備。
美國國務院的聲明說,對這些國家進行指定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這些國家對宗教自由的尊重。
聲明說:“美國認識到,一些被指定的國家正在為提高對宗教自由的尊重而努力;我們歡迎這些行動,並期待繼續進行對話。美國仍然致力於同有關政府、公民社會組織和宗教領袖一道、為推動全世界的宗教自由而努力。”
美國今年繼續豁免對沙特阿拉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採取“總統行動”,理由是出於“核心國家安全利益”的需要,需要和這些國家在打擊暴力極端主義和跨國恐怖主義等領域進行合作。
美國政府下屬的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 1月4日發表聲明說,歡迎美國國務院將有關國家列為“特別關注國”的決定,但該委員會主席丹尼爾·馬克(Daniel Mark)也表示,國務卿蒂勒森應該將中非共和國、尼日利亞、巴基斯坦、俄羅斯、敘利亞和越南也列入這一名單。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在其2017年發布的年度報告中建議,美國政府在與中國官員會晤或訪華期間,與其它外交使團和外國代表團相互配合,倡導人權並鼓勵訪問宗教自由深受政府侵犯的地區(包括新疆、西藏及浙江省),並確保美國使館及美國領事館堅持主動聯絡人權活動人士及宗教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