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共同主席,聯邦參議員盧比奧、聯邦眾議員史密斯星期二聯名寫信給美國國務卿蒂勒森,敦促蒂勒森利用美國法律,禁止中國人權侵害者踏入美國國土,或是使用美國的金融體系。
兩位議員敦促美國國務院對那些迫害人權律師、宗教領導人以及為關押劉曉波及其妻子劉霞負責的中國官員進行甄別。他們在信中說,“將這些侵害者列出來,並依照兩項法律(《全球馬格尼茨基法》和《弗蘭克沃爾夫國際宗教自由法案》)對他們進行嚴格制裁非常重要。應該謹慎使用國家安全豁免。為了發出信號,讓那些參與踐踏人權者無處藏身,制裁範圍應該包括高層官員到基層工作人員。”
2016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的《弗蘭克沃爾夫國際宗教自由法案》和《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由時任美國總統的奧巴馬簽署成為法律,這兩項法案都授權美國政府對世界各國侵犯人權者進行制裁。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還向蒂勒森提供了一份名單。在這份名單中,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傅政華和北京公安局副局長陶晶赫然在列。議員們建議,依照《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對這兩人進行懲罰。
9月份,23家人權團體近日向美國政府提交了一份包括15個國家17人在內的人權惡棍名單,傅、陶二人均對2014年3月人權活動人士曹順利遭到酷刑和其死亡負有責任。 ”
兩位議員在信中敦促國務院依照《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首先對關押並導致中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死亡的侵害者展開調查。他們在信中說,劉曉波是中國最著名的政治犯。 “如果他以及他的妻子劉霞所遭受的侵犯都可以不受懲罰,這只會助長中國政府的鎮壓和殘暴。”
兩位議員認為,《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也適用於那些迫害中國維權律師謝陽和“709”案其他律師有關的官員,建議國務院對這些人展開調查。 “709案〞是指2015年7月9日中共公安開始對300多位中國大陸的律師、民間異議人士、上訪民眾及其親屬進行大規模的逮捕、傳喚、刑事拘留事件。被迫害律師和維權人士在被關押期間普遍遭到酷刑折磨,有的還遭到強迫服用不明藥物的迫害。
議員們建議依照《弗蘭克沃爾夫2015國際宗教自由法案》對迫害張少傑牧師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參與宗教打壓的高層官員和公安人員進行調查,禁止他們入境或使用美國的金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