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12月22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與共同主席、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當天發表聲明說:“雖然我們感到欣慰的是浦志強從北京第一看守所釋放,但是根據對他的判決,他並未真正獲得自由。此外,對他的有罪判決實際上阻止了中國最閃耀的法律明星之一從事法律工作。”
史密斯眾議員和魯比奧參議員呼籲中國政府立刻、無條件地取消對浦志強的有罪判決。
兩位議員還說,美中關係將是本世紀最重要的雙邊關係,美國應該堅持中國加強對普世權利的保護和對法制的進一步承諾,對那些遭受不公平待遇要求補償的人給予更多關注:“兩國關係的健康與發展取決於這些方面的改進。不幸的是,浦志強的判決再次顯示在中國政治大於法治,維權人士、宗教團體和公民社會將繼續遭遇嚴厲限制、拘押以及失踪。“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判決書說,由於浦志強“積極認罪悔罪”,對其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從輕處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新華社的報導說,浦志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浦志強的律師和支持者認為他應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