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家法院星期二對中國維權律師的“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一案做出宣判。法院以浦志強“認罪悔罪”為由,從輕判處三年徒刑,緩刑三年執行。不過,浦志強的律師和支持者對判決不滿,認為浦志強根本無罪。這項判決將影響浦志強的律師職業生涯。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對浦志強所謂“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中國官媒援引法院的話說,鑒於浦志強“積極認罪悔罪”,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法院外,一些駐北京外媒記者、外國和國際機構外交人員以及一些中國民眾早早來到法院,希望旁聽和目睹浦志強案件最新進展。
一位婦女大聲說:“他是好人,他為老百姓說話。”還有人現場高呼“浦志強無罪”等口號。
當局在法院外面嚴密封鎖,圍觀者被擋在距法院200米以外。便衣警察不時喝令浦志強的支持者不要停留,並查驗證件。有的便衣用手遮擋媒體記者的攝影鏡頭。美國之音駐京記者現場被推搡。
浦志強的律師莫少平說:“我們為浦志強做的是無罪辯護,但是法院一審判決依然認定浦志強這七條微博構成這兩個罪。對於這一點我們當然不認可。儘管判的是緩刑,但是從法律角度講,他受到刑事處罰,因此今後他不能再做律師。”
來自河北省的浦志強支持者張淑新說:“我們認為應該無罪釋放,最起碼應該給我們一個說法,當局這樣懲罰律師,誰再會為我們訪民說話,誰為我們辯護,依法治國從何談起?”
報道援引國際特赦研究員威廉尼的話說:“具有積極意義的是,浦志強很可能無需再在監獄過夜,然而審判並不能掩蓋對浦志強的嚴重不公。浦志強不是罪犯,對他的有罪判決實際上是限制這位中國最勇敢的人權旗手從事法律。”
中國官媒說,浦志強表示不會就這項判決提出上訴。《美聯社》說,浦志強被判緩刑,對他的支持者也許是個好消息。不過,三年之內,浦志強將受到嚴密監視,並且不能擅自離開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