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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高級法官在外國法官風波中審理香港抗議案


澳洲籍的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右)2020年1月13日在香港出席一場活動。他同年9月2日因擔心港版國安法問題而辭職。 (美聯社)
澳洲籍的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右)2020年1月13日在香港出席一場活動。他同年9月2日因擔心港版國安法問題而辭職。 (美聯社)
英國高級法官在外國法官風波中審理香港抗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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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David Neuberger)星期一(6月24日)在香港參與審理了一起與香港抗議有關的案件,該案件涉及七名知名民主人士。這進一步引發了外籍法官在香港日益嚴厲的國家安全框架下,外籍法官是否應繼續在香港最高法院任職的爭論。

廖柏嘉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是香港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之一。他赴港審理包括資深大律師、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的七名民主派人士所涉及的2019年在維園舉行的8-18流水式集會案的終審上訴案。

此案的審理恰逢兩名英國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從終審法院辭職的幾週之後。另一名來自加拿大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也在6月宣布不再續任。

岑耀信辭職後在英國《金融時報》以「香港法治在水深火熱之中」為題發表專文。他說,香港法院審理民主派初選47人案的判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又批評香港的政治氣氛壓迫,法官無法作出獨立決定。

「香港正在慢慢變成一個極權之地,城市的法治已被『嚴重破壞』。」岑耀信說,但他仍希望海外法官的存在有助於維持法治。

這次上訴的焦點在於法院是否應遵循英國最高法院兩項不具約束力的裁決,適用“操作比例原則”,亦即控罪關乎被告和平集會的憲法權利,由拘捕到定罪之間所有乾預方式均應審視是否相稱。

廖柏嘉一度要求辯護律師澄清對比例原則的看法,以及被告是否有「合理理由」參加2019年8月抗議活動後的和平遊行。

「這些都是受保護的權利,法庭有義務保護這些權利,」其中一位辯護律師彭耀鴻(Robert Pang)說。

香港的《基本法》和《人權法案》都保障公共集會的權利。

此案發生於香港2019年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之中,此後香港進行了長達一年的國家安全鎮壓,反對派民主人士被判入獄,自由派民間社會和媒體機構被關閉。

一些律師和外交官表示,香港最高法院的外籍法官為香港的法治增加了可信度,包括美國政府在內的批評聲浪則指責香港利用國家安全法來鎮壓異己。

本案被告之一、現年86歲的李柱銘在1990年代協助成立了香港民主黨,是一位資深的民主派人士。 76歲的黎智英正在獄中,面臨勾結外國勢力的違反國安法罪名指控,若被定罪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其他被告還包括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香港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社會運動人士梁國雄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

美籍人權律師 Samuel Bickett主張外國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他本月初在兩名英國法官辭任後,曾呼籲廖柏嘉拒絕審理此案。

貝祺森說:「他將為香港政府對這些人的不合理起訴提供合法性,而他作為庭上的五名法官之一,卻無所作為,......他應該在審理前辭職。 」

廖柏嘉先前曾說,他將繼續留在香港最高法院,「盡我所能支持香港的司法同事及法治」。他關注香港「溫水煮蛙」的現況,但認為「溫水」是否過熱屬於個人評估。

(此文依據了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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